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披露《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行权完成暨股票上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权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14-000001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月14日止,已收到30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款合计人民币19,869,731.2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943,25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7,926,481.25元。截至2024年1月14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554,169,431.00元,股本人民币554,169,431.00元。
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5,222.6181万股变更为55,416.9431万股。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对应公司的注册资本需由55,222.6181万元变更为55,416.943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222.6181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416.9431万元。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5,222.618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6,957.3344万股,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38,265.2837万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5,416.943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6,957.3344万股,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38,459.6087万股。 |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附件:振华科技章程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