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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及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技”或者“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自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74号文同意注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493,2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4.11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09,999,997.37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不含税金额14,594,339.58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895,405,657.79元,扣除律师服务费1,509,433.96元、审计及验资费1,273,584.91元、股权登记费60,842.71元、材料制作及软件服务费94,339.62元、印花税223,116.86元,发行费合计3,161,318.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2,244,339.73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708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储能电站建设项目55,000.00
1-1城步儒林100MW/200MWh储能电站建设15,000.00
1-2冷水滩区谷源变电站100MW/200MWh储能项目40,000.00
2工业园区“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9,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7,000.00
合 计91,0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0,264.6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95.30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储能电站建设项目55,000.0055,036.04
1-1城步儒林100MW/200MWh储能电站建设15,000.0015,008.32
1-2冷水滩区谷源变电站100MW/200MWh储能项目40,000.0040,027.72
2工业园区“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9,00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5,224.4325,228.64
合计89,224.4380,264.69

注:实际投入包含产生的理财及利息收入402,546.06元,不含投入的发行费用。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拟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同时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各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2024年6月20日)起延长6个月,即2024年12月20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03.5万元。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七、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房子龙杨皓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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