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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杜晶女士、杨旌女士、范啸川先生组成,杜晶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前述委员的任期于2023年2月27日届满。

2023年2月28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由吴羡女士、刘军先生、Bing Zhou先生组成,吴羡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吴羡女士、刘军先生、王滢女士组成公司审计委员会,吴羡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6次,分别是:

1. 2023年2月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广州农商行案二审判决对公司财务处理的具体影响》。

2. 2023年2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计提营业外支出的议案》。

3. 2023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关于续聘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议案。

4. 2023年8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 2023年10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6. 2023年11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孙公司非公开发行高收益债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杨旌女士、杜晶女士和范啸川先生在其任期内,均出席了应出席的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吴羡女士、刘军先生均出席了应出席的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Bing Zhou先生出席了应出席的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王滢女士出席了应出席的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召集、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从专业的角度,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依法治企、合规运作、科学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检查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相应的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在充分知悉内外部审计师对当期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或审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各期审查结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据。

(三)协调和监督审计机构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对内外部审计安排和重点工作给予指导和协助。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了解内外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管理需求调整审计计划,指导其下一阶段工作,督促其全面有效履行职责。

(四)指导和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工作做了持续关注和指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对高风险事项和下属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平稳运行。对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公司及时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

(五)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自任职以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能够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发展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特此报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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