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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恒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年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5:00—2024年5月24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2469富恒新材2024年5月21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会议室。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报告期内,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监事会主席刘明先生向监事会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报告期内,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监事会主席刘明先生向监事会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四)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决算报告。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展预期,对2024年度的财务计划提出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公司拟根据2023年盈利情况,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263,000.00元,转增32,52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向各位董事作《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八)审议《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向各位董事作《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有关要求,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九)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有关要求,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

(十)审议《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对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十一)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刘勇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王文广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香林)》(公告编号:2024-01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勇)》(公告编号:2024-017)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文广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18)。

(十二)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刘勇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王文广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香林)》(公告编号:2024-01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勇)》(公告编号:2024-017)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文广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18)。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十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024-027)。

为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根据《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职责及公司所在地的整体经济发展情况,拟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6万元/年调整至税前7.2万元/年,上述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四)审议《关于调整第四届监事会部分监事津贴的议案》

为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根据《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职责及公司所在地的整体经济发展情况,拟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6万元/年调整至税前7.2万元/年,上述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综合考虑,同意调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按如下标准执行:

(1)内部监事(含职工监事),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以其在公司内的实际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2)外部监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4,000元/月(税前),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外部监事因出席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自行承担。

(3)上述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五)审议《关于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综合考虑,同意调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按如下标准执行:

(1)内部监事(含职工监事),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以其在公司内的实际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2)外部监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4,000元/月(税前),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外部监事因出席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自行承担。

(3)上述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为3年。用途为归还借款及流动资金周转。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十六)审议《关于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岗支行申请贷款以公司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十七)审议《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为3年。以公司名下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象山工业区一号厂房、二号厂房、三号厂房、一号宿舍(房产证号:

深房地字第5000599400号)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为3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为3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十九)审议《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年,用于采购原材料等日常资金周转。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十一)审议《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二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年,用于采购原材料等日常资金周转。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贷款,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用于支付上游货款、补充流动资金或置换其他银行流动资金类贷款。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十三)审议《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贷款,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用于支付上游货款、补充流动资金或置换其他银行流动资金类贷款。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贷款,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用于支付上游货款、补充流动资金或置换其他银行流动资金类贷款。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十七)、(十九)、(二十一)和(二十三);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贷款,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用于支付上游货款、补充流动资金或置换其他银行流动资金类贷款。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14:00-15:00

(三)登记地点:会议现场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广田路48-1号A栋办公综合楼101 2.联系人:高曼3.联系电话:0755-29726655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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