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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01340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目录页次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1-2

二、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w.dahua-cpa.com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1340号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宁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5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07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证监会公告〔2021〕33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规定,就江西宁新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江西宁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江西宁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

1

大华核字[2024]0011001340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江西宁新公司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江西宁新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徐忠林中国注册会计师:

田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
(
(

通中

国·

·

2
2023年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

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

9,830.00 2,070.00 7,760.00

资金往来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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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0.00 2,070.00 7,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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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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