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爱科赛博:2023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本人陈俊,1969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1年

月至1992年

月,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炼铁厂见习生;1992年

月至1994年

月,就职于武钢集团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研究室;1994年

月至1998年

月,任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信托部经理;1998年

月至2008年

月,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08年

月至2013年

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8年

月至2009年,任上海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

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2018年

月至今,兼任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审计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企业硕士导师、河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1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均不存在上述列举情况,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2023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陈俊66500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4次,其中审计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在审议及决策专门委员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的制度将进一步完善、规范,本人将在2024年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

义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本人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并充分运用自身在财务行业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向本人全面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帮助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确保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相关决策依法依规作出,顺利得到执行和披露,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保证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白小青、王琳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无偿担保,上述关联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关联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变更或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计划的情况,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俊2024年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