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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目药:2023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600671 公司简称:*ST目药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详情请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所述。

四、公司负责人刘加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鸿坚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7.51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28.9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440.69万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不分配股利。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包含若干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8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7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3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天目药业、本公司、公司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汇隆华泽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金家岭控股集团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崂山区财政局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
源嘉医疗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永新华瑞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清风原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黄山天目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天目薄荷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
青岛天目山青岛天目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青岛华韵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天目山上海天目山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三慎泰门诊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三慎泰宝丰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
银川天目山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
豪懿投资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GoodSupply Practice for Pharmaceutical Products的简称,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药品注册批件国家药监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能够生产该品种药品而颁发的法定文件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天目药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Hangzhou TianMuShan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TMS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加勇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党国峻陈国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亚时代中心1803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亚时代中心1803室
电话0571-637222290571-63722229
传真0571-637154000571-63715400
电子信箱tianmuyaoye@126.comtianmuyaoye@126.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19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苕溪南路78号变更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亚时代中心1803室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1200
公司网址http://www.hztmyy.com
电子信箱tianmuyaoye@126.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目药600671ST目药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境内)通合伙)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7号楼1202-2A
签字会计师姓名郝伟宏、李世梅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121,778,535.85108,906,179.08108,906,179.0811.82147,069,186.37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10,714,990.78104,133,894.80104,133,894.806.32146,548,95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75,148.00-67,517,060.87-67,560,283.78不适用-29,801,43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999,982.40-66,880,792.82-66,924,015.73不适用-35,835,958.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28,820.92-19,370,520.89-19,370,520.89不适用-26,421,706.19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138,057.07-14,586,794.93-14,627,271.32不适用45,184,018.46
总资产346,288,556.33302,565,201.10299,839,827.42不适用402,648,614.8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55-0.55不适用-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0.55-0.55不适用-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55-0.55不适用-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9.45-441.33-442.20不适用-5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5.88-437.17-438.03不适用-60.72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比较期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本年度报告下文中相关财务数据均为追溯后的数据。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2,252,900.2128,700,992.3035,153,279.6835,671,36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55,100.93-14,365,940.93-4,036,957.67-10,817,148.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821,865.09-13,281,996.41-2,338,048.28-15,558,072.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89,424.41-18,261,624.751,368,807.088,453,421.1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6,509.7436,574.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761,208.29897,014.541,769,183.5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4,317.0013,8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000,00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81,726.99-2,483,130.023,150,621.3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516,530.51993,648.503,822.60
减:所得税影响额-143,002.842,373.18359.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7,619.5355,227.89-74,686.24
合计724,834.40-636,268.056,034,528.72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公司发展历史上重要的一年,公司重大转折之年,天目药业成为青岛地方国资成员企业。面向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在新董事会的带领下,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生产经营逐步回归正常,用业绩践行国有企业的责任与担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77.85万元,同比上升

11.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7.51万元,同比减少亏损43.31%。

1. 顺利完成控制权变更,妥善化解经营风险

2023年8月18日,汇隆华泽与永新华瑞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永新华瑞将其持有的公司7.98%股份转让给汇隆华泽。2023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标志着上述股权变更的完成。转让完成后,汇隆华泽持有公司股份36,519,4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99%,汇隆华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于2023年10月圆满完成了董事会的改选工作。

汇隆华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通过债务豁免方式,有效化解了公司的债务危机,同时公司更换了管理层,不断推进各项改革举措,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维系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稳定。

2. 重新定位公司的产品形象,构建南北销售渠道

在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公司以“精品中药”作为核心市场定位,聚焦药品制造、原料药、中医诊疗、大健康四大业务板块,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行五个“一”战略,即一品、一斛、一薄荷、一馆、一商业业务。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天目山品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立足华东,走向全国,并建立以青岛为中心的北方销售中心和以杭州为中心的南方销售中心,不断推进市场开发及拓展工作。

3. 进行生产线技改,推动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公司受到时任控股股东清风原生资金占用等多方因素影响导致经营情况欠佳,以致公司在研发投入到技术革新、生产线改造以及研究开发新品种等生产经营方面相对滞后。公司在加大生产线改造,提高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扩大生产能力的同时,将以现有药品批准文号为基础,把委托生产、恢复生产注册和工艺变

更研究作为工作重点,快速恢复公司造血功能,攻克技术创新壁垒,研发创新型产品,不断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4. 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安全生产

公司坚持“以销定产”的原则,公司采购管理中心根据生产管理中心需求,编制公司及各子公司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每月根据销售进度编制要货计划,根据产成品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制作采购计划执行采购。确保产品质量均一、稳定、可控。全力保障药品生产供应。建立透明、协同、高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结合实际供货情况,各部门紧密协同,提高供货保证能力。

2023年,公司顺利通过了省、市药监部门7次的GMP符合性、专项以及日常性检查。

公司坚持以“不安全不生产”为主基调,紧紧围绕“控事故、保合法、促履职、抓现场、夯基础”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积极应对安全风险的压力和挑战,在公司深化改革进程中取得了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5. 加强公司治理,推进公司合规建设

报告期内,为优化公司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对董事会、经营层进行改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组织合规培训,进一步强调和提升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化解时任控股股东清风原生遗留的违规担保问题。同时公司根据证监会与上交所发布的一系列修订后的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地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夯实公司规范治理基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医药制造、药品流通和中医诊疗等。

1. 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国民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药品集采保持常态化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整治医疗等领域腐败,医药行业格局持续优化,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5,205.7亿元,同比下降3.7%;利润总额3,473.0亿元,同比下降15.1%。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突出的位置,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进一步对中药研制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加强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加快推进完善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审评证据体系,激发中医药行业的创新活力。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宣传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为中医药振兴发展厚植文化土壤。

2. 行业周期性特点

长期来看,行业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但具体的药品品种受适应症的高发季节等特殊情况的影响,相应的药品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3.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为杭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全国第一家中药制剂上市企业。拥有“天目山”“新安江”两个驰名商标,公司已建成三个符合GMP标准的化学药和中成药药品生产基地,目前,公司业务体系已涵盖药品生产与销售、药品流通、药房管理、医疗服务、大健康产业等医药产业链各环节,具有丰富优质的医疗健康产业资源;公司凭借优良的市场表现,荣获浙江省老字号企业协会颁发的“金牌老字号”荣誉,区域市场地位和影响力较强,因此,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秉承“天目山药业·让生活更美好”企业使命,立足医药主业,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2019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与2022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1. 药品制剂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健康产业,从事药品、保健食品的研发、制造,是集药品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企业。医药制造分为中成药、化学药和原料药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主要从事中成药和化学药生产,子公司天目薄荷主要从事薄荷脑和薄荷素油原料药生产。目前合计拥有各类药品批准文号98个:其中临安制药中心28个、黄山天目68个、天目薄荷2个;保健品批准文号5个。药品研发、制造等业务涵盖中药制剂、化学药制剂、保健食品等产业领域,主要产品包括: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河车大造胶囊、六味地黄口服液、薄荷脑、薄荷素油、天目山铁皮石斛系列保健品等,在市场上均有较高知名度。

2. 中医诊疗服务

公司门诊业务集中在控股子公司三慎泰中医门诊开展,门诊开设西医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等特色专科,秉承传承与创新的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的纯中医诊疗服务,为传承、弘扬、发展中医药贡献力量。

3. 药品流通业务

公司药品流通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三慎泰宝丰开展,该公司主要经营各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批发等相关业务。备有道地中药饮片1000余种、各类西药品种近300个大类,主营中药配方、中药饮片、鲜草等销售,并为顾客提供代煎中药、代客配送、切片、研粉等专业的医药服务。先后和浙江省内数十家三甲医院、药厂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竞争力不断提升,产品销往华东、华南、东北等多个地区。

(二)公司经营模式

1. 公司的采购模式

公司坚持“以销定产”的原则,公司采购管理中心根据生产管理中心需求,编制公司及各子公司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每月根据销售进度编制要货计划,根据产成品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制作采购计划执行采购。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公司采用集中招标的模式,每年组织相关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常规性的采购招标,公司

从质量、技术、服务、价格四个维度进行考核后选择。重要原辅材料与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新供应商从GMP、供应保障及价格等多维度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2. 公司的生产模式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预测制定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公司运营管理部门根据销售计划下达生产计划。公司下属企业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并将GMP贯彻到药品生产全过程产业链中,包括物料采购,人员配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良反应收集、产品运输等各个方面,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3. 公司的销售模式

(1)中药、西药、原料药、保健品业务

根据产品销售渠道终端、市场推广主体等差异,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直销模式、经销模式。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主要为公司直接参与药品推广和终端对接的销售模式,目前主要以非处方药销售为重点。在该种模式下,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内大型药品连锁企业等终端,由其向连锁药店下属门店进行铺货。公司配合直销客户对产品对外推广、展示,并定期对药店销售人员进行产品培训,以提高其推广和销售公司产品时的知识水平,从而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

2)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公司产品的销售、推广由经销商负责完成。公司通过遴选优质的经销商并通过签署区域经销协议的方式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产品依照传统经销商客户要求,通过物流等运输方式送达传统经销商指定的地址。经销商通过直接向医疗终端运送或通过次级经销商、配送商等主体运送的方式,实现药品最终运送至终端客户。

(2)药品流通业务

三慎泰宝丰目前以民营医院和民营中医门诊医院销售客户为主,通过与各民营医院、中医馆及药剂科等系统性合作,为客户提供切片、研粉、代客配送等专业的医药服务,产品销往华东、华南等地区。

(3)中医诊疗业务

三慎泰门诊系医保定点单位,实行名医定期坐诊制,采用以诊疗服务带动药品销售的销售模式,收入来源主要来自药品及中药材的销售、诊疗费及医技费用。公司持续推进营销模式升级,持续优化产品管线结构,持续强化专业化学术推广,持续推行特色零售服务活动,持续推进终端覆盖和商业渠道优化,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与2022年度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历史悠久的品牌优势

公司起源于1958年的“天目山人民公社国药场”,199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全国第一家中药制剂上市企业,“天目山”“新安江”“黄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全国消费者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是国内最具价值的医药品牌之一,其“天目山中药文化”被列为浙江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司拥有一批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著名产品品牌,与“天目山”主品牌有效协同。

2. 丰富的产品资源

公司拥有深厚的历史积淀,拥有丰富的产品资源,目前合计拥有各类药品批准文号98个:临安制药中心28个、黄山天目68个、天目薄荷2个;其中列入医保目录品种67个;保健品批准文号5个。在“眼科用药、抗菌消炎、清热消毒、止咳镇咳、心脑血管、妇科及儿童用药、滋补保健”等领域形成品类齐全的系列产品。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河车大造胶囊、六味地黄口服液、薄荷脑、薄荷素油等产品均占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利用品牌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有力保障。临安制药中心心无忧片、复方野菊感冒颗粒、金匮肾气丸浓缩丸、4:1规格超青片为全国独家品种;黄山天目国家级新产品河车大造胶囊、河车大造片、安眠补脑颗粒为中成药全国独家品种;天目山铁皮石斛系列保健品等在市场上都享有一定的声誉、拥有一批忠实的消费者。

3. 明确的战略定位

公司秉承以“天目山药业,让生活更美好”为企业使命,做全球最具价值的精品中药企业。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177.85万元,同比增长1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7.51万元,同比减少亏损43.3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21,778,535.85108,906,179.0811.82
营业成本95,246,382.0883,929,783.7513.48
销售费用2,466,301.226,067,316.82-59.35
管理费用45,160,085.5345,700,354.60-1.18
财务费用7,131,046.297,402,611.97-3.67
研发费用482,216.651,584,081.57-69.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28,820.92-19,370,520.89-5.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6,410.05-5,797,986.36-52.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825,347.0556,055,553.9451.32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11.82%,主要是子公司上海天目山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97万元,控股子公司三慎泰门诊及三慎泰宝丰收入。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去年上升13.48%,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入的上升,导致成本相应上升。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59.35%,主要是销售价格下降,导致销售费用相应下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去年同期下降69.56%,主要是本报告期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结果暂未出来,研发费用较去年下降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52.23%,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43万元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51.32%,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借款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521,630.63元,比上年增长11.82%;营业成本94,707,470.97元,比上年增长12.56;主营毛利率22.07%,与上年相比下降

0.79%。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中药10,045,987.2412,044,487.50-19.8928.11162.51-61.38
西药6,054,590.454,923,262.2018.69-43.77-38.18-7.36
原料31,432,694.6126,411,640.5315.97-9.59-7.80-1.63
保健品16,164,988.987,933,268.7050.92157.52125.496.97
药品-流通商品45,644,556.3536,484,209.0920.0713.9313.720.15
其他12,178,813.006,910,602.9543.2647.656.5321.90
合计121,521,630.6394,707,470.9722.0712.5613.71-0.79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六味地黄口服液7,714,507.777,938,367.64-2.90248.062825.34-90.66
铁皮枫斗6,489,374.082,138,948.1267.04137.2230.9526.75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6,054,590.454,923,262.2018.69-43.77-38.18-7.36
薄荷脑27,162,940.4322,611,788.4216.76-6.15-3.76-2.07
薄荷素油4,523,272.883,799,882.2715.99-22.34-26.274.48
河车大造胶囊486,824.751,170,695.37-140.48-87.53-42.88-187.96
雾化系列9,385,863.555,575,086.9240.60
养阴清肺糖浆1,963,240.712,153,029.63-9.6786.8935.3041.81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华东地区102,237,200.5077,723,628.4623.9821.8722.14-0.17
东北地区718,163.69568,034.8120.90-84.34-87.0116.30
华北地区1,725,783.511,324,864.7223.23-57.95-43.17-19.97
西南地区4,904,386.714,096,126.4116.48-10.94-7.60-3.02
西北地区330,388.35338,613.79-2.49-34.17-10.98-26.70
华南地区7,223,312.326,800,257.445.8621.9925.88-2.91
华中地区4,136,448.653,712,653.9910.2519.7535.85-10.64
中南地区245,946.90143,291.3541.74
合计121,521,630.6394,707,470.9722.0712.5613.71-0.79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直销114,409,518.0589,281,746.7021.9620.0320.40-0.24
经销7,112,112.585,425,724.2723.71-43.78-40.59-4.10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1. 中药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较去年分别上升28.11%、162.51%,毛利率下降61.38%,主营业务收入上升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加大六味地黄口服液(无糖型)以及养阴清肺糖浆销售,主营业务成本也相应增加。因主要产品的医保支付价未调整,而且主要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

2. 西药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43.77%、主营业务成本较比去年下降

38.18%,主要是母公司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次性评价结果暂未出来,影响了产品的生产销售。

3. 保健品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较去年分别上升157.52%,125.49%,主要是公司北方销售中心加大销售力度,母公司保健品销售大幅度上升。上海天目山经过1年的推广,收入较去年较大增长,,相应主营业务成本也相应增加。

4. 其他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较去年分别上升47.65%,6.53%,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三慎泰门诊的门诊费和挂号费的收入较去年同比增加311万元,成本只增加54万元所致。

(二)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1. 六味地黄口服液:六味液收入较去年增长248.06%,成本增长2825.34%,毛利率下降90.66%,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加大六味地黄口服液(无糖型)销售,因产品医保支付价未调整,而且主要原材料熟地黄成本大幅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

2. 铁皮枫斗:公司铁皮枫斗系列产品较去年各项指标都上升,主要是今年三季度新的管理层加大销售力度,母公司保健品销售大幅度上升,由于规模效益的存在,销售收入与毛利率都有所提高。

3.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收入、成本、毛利率都下降,主要是母公司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次性评价结果暂未出来,影响销售导致,毛利率下降主要是成本较去年上升。

4. 河车大造胶囊: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河车大造胶囊在2022年6月份退出医保目录,导致销售量大幅下滑,同时由于中药材价格紫河车的上涨近一倍,导致毛利率明显下滑。

5. 雾化系列:是上海天目山销售的大健康产品,经过推广,实现销售额大幅增长,实际毛利率40.60%。

6. 养阴清肺糖浆:养阴清肺糖浆收入、成本、毛利率较去年上升,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加大养阴清肺糖浆生产销售,从而毛利率减亏。

(三)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在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中地区、中南地区较去年收入、成本增加,主要是华东地区因上海天目山销售较去年增加所致;华南地区、华中地区因子公司黄山薄荷在该区较去年加大销售所致;其他地区较去年收入、成本下降,主要是东北地区因母公司在该区域销售减少379万元所致;华北地区因上海天目山在该区域销售减少154万元所致;西南地区、西北地区是因子公司黄山天目在该区域销售减少所致。

(四)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经销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上浮较大,主要是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公司、三慎泰门诊,三慎泰宝丰、上海天目山较去年销售增加,带来经销模式主营业务及毛利率显著上升。

直销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下浮较多,主要是公司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销售减少,公司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次性评价结果暂未出来,影响了产品的生产销售。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薄荷脑kg255,170.75203,969.7592,255.0046.4910.59124.72
薄荷素油kg33,636.0033,061.001,950.00-22.12-25.1041.82
18粒河车大造胶囊6,566.0011,884.00447,739.00-98.49-96.02-1.17
6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191,680.00192,640.00-57.00-71.63-100.00
8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669,760.00889,030.001,260.00-53.29-35.87-99.44
12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16,000.00-100.0021.95-100.00
6'六味地黄口服液(无糖)10ml*6支38,407.0076,982.0011,753.00-60.7162.06-76.65
30'六味地黄口服液(无糖型)10ml*30支68,822.0071,229.0033.00736.03817.31-98.65
60'六味地黄口服液(无糖型)10ml*60支73,418.0073,985.004,333.00158.62213.42-11.57
副品六味地黄口服液78,600.0052,100.0082,100.0023.20-7.1347.66
27'河车大造胶囊53,424.00101,174.002,941.00-62.0811.96-94.20
60养阴清肺糖浆556,134.00556,134.00190.15190.15
200'六味地黄丸(浓缩丸)36,390.0017,474.0031,883.00-65.49145.88
200'杞菊地黄丸(浓缩丸)75,408.00198.04-100.00
9'安眠补脑颗粒19,829.0018,806.00-100.00-35.90-51.32
6'安眠补脑颗粒320.0069,752.00411.00-99.54131,507.55-99.41
(有糖)副品六味地黄口服液1,400.0081,062.00-83.91-1.70
200'藿香正气丸(浓缩丸)3,585.00-77.02-100.00
200粒 桂附地黄丸(浓缩丸)13,633.00-84.75-100.00

产销量情况说明

1.薄荷脑在报告期销售过程中,加大了销售力度,拓展了销售渠道,实现生产量和销量的同步增长。

2.薄荷素油在报告期出现部分客户需求减少,导致生产量和销售量出现同比下降,公司已经在努力拓展市场,以期在未来实现增长。

3.河车大造胶囊因退出医保,原有的医院市场逐步丢失,院外市场开发依然需要时间。

4.报告期内本公司遵照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进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个品种两个规格一致性评价,至2023年底已完成一致性评价补充资料的研究工作,补充资料已上报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导致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生产量和销售量出现同比下降。

5.六味地黄口服液是公司的重点产品之一,主要目标市场为全国大型连锁药店,已经成功拓展销售渠道,生产量及销售量取得重大突破。

6.养阴清肺糖浆是公司的重点培养的产品之一,在报告期实现生产量和销量的同步大幅增长。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药品直接材料32,995,958.7834.8434,118,601.9640.97-3.29
人工工资3,738,230.363.952,173,141.962.6172.02
制造费用4,616,723.544.873,597,136.554.3228.34
动力2,028,507.702.141,208,854.891.4567.80
合计43,379,420.3945.8041,097,735.3749.345.55主要是本年收入增加
保健品直接材料1,361,863.851.441,210,077.521.4512.54
加工费777,084.270.82423,348.890.5183.56
合计2,138,948.122.261,633,426.411.9630.95主要是本年保健品收入增加所致
流通产品49,189,102.4651.9440,555,777.9348.6921.29主要是本年三慎泰门诊、三慎泰宝丰、上海天目山较去年收入增加所
总计94,707,470.97100.0083,286,939.71100.0013.71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中成药直接材料6,383,578.386.742,752,943.633.31131.88
人工工资1,806,673.131.91275,294.360.33556.27
制造费用2,529,342.382.671,147,059.851.38120.51
动力1,324,893.631.40412,941.540.50220.84
西药直接材料2,966,259.563.135,519,643.566.63-46.26
人工工资395,673.140.42453,725.150.54-12.79
制造费用1,415,395.811.491,748,208.872.10-19.04
动力145,933.700.15241,930.880.29-39.68
原料药直接材料23,646,120.8524.9725,846,014.7831.03-8.51
人工工资1,535,884.101.621,444,122.451.736.35
制造费用671,985.360.71701,867.830.84-4.26
动力557,680.380.59553,982.470.670.67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中成药营业成本同比上升,主要子公司黄山天目销售量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西药营业成本同比下降,主要母公司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次性评价结果未出来,导致生产销售下降所致。

3、原料药整体营业成本同比略有下降,主要是子公司天目薄荷主导产品薄荷脑、薄荷素油销售较去年同期减少317万元。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813.2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3.1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875.0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18%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杭州天目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9,503,025.127.80
2浙江佰沁堂医药有限公司5,339,119.504.38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030.6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2.8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482,216.65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482,216.6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40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18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4.74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本科7
专科9
高中及以下2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6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5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5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2
60岁及以上0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52.23%元,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43万元所致。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51.32%,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借款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97,962,612.4228.2942,392,496.3414.01131.08主要是收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借款所致
应收账款36,683,351.8010.5930,806,029.8110.1819.08
应收款项融资277,402.500.08184,286.400.0650.53主要是黄山薄荷收到应收票据较去年上升50.53%所致
预付款项1,100,553.860.321,020,030.870.347.89
其他应收款2,004,047.460.581,788,499.410.5912.05
存货42,946,392.1912.4047,560,717.6615.72-9.70
其他流动资产524,893.040.15381,005.420.1337.77本期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139,780,421.8940.37154,242,980.7550.98-9.38
在建工程17,400.000.01110,033.000.04-84.19主要是子公司黄山天目部分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使用权资产11,865,309.093.4310,584,032.793.5012.11
无形资产5,214,925.601.515,369,717.201.77-2.88
商誉2,198,559.520.632,198,559.520.73-
长期待摊费用2,198,785.250.632,477,157.980.82-11.24
递延所得税资产3,513,901.711.013,449,653.951.141.86
短期借款102,639,312.2129.64104,642,762.4934.59-1.91
应付账款51,219,131.4514.7947,222,617.0915.618.46
合同负债3,390,440.620.983,583,954.691.18-5.40
应付职工薪酬6,775,032.241.968,152,180.952.69-16.89
应交税费4,720,606.851.362,431,746.510.8094.12主要是1、本期收入较上年12月底增加;2、母公司拆迁补偿收入清算,计提所得税252万元所致。
其他应付款46,273,710.1613.3650,799,257.4516.79-8.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895,572.471.413,898,496.581.2925.58主要是公司新增租赁负债,其中121万元从租赁
负债转入一到年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464,416.750.13489,639.600.16-5.15
租赁负债7,231,567.012.097,463,103.902.47-3.10
预计负债1,147,568.190.331,430,319.760.47-19.77
递延收益58,616,410.5216.9365,246,020.0921.56-10.16
递延所得税负债2,966,327.270.862,646,008.200.8712.11
股本121,778,885.0035.17121,778,885.0040.25-
资本公积162,787,915.9847.0172,787,915.9824.06123.65主要是收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元的借款,后豁免所致
盈余公积24,181,414.376.9824,181,414.377.99-
未分配利润-271,610,158.28-78.43-233,335,010.28-77.12-16.40
少数股东权益18,810,403.525.4319,145,888.726.33-1.75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期末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固定资产97,812,746.5176,431,888.41抵押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4,372,432.002,885,804.44抵押借款抵押
合计102,185,178.5179,317,692.85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医药领域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的一年。今年以来,国家围绕医疗、医药、医保领域的改革持续推动落地。在医疗领域,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启动了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促进整个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医药领域,药品集采覆盖面持续扩大,第九批全国集采落地,集采药品数量累计达到450种,预计2025年将进一步扩容达到500种;在医保领域,医保支付改革深入推进,支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完善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保障,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同时,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集采常态化、医保目录调整等政策调控下,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加速,行业优胜劣汰洗牌加速,挑战与机遇并存。公司医药制造产品主要涵盖中成药、化学药和原料药等细分行业,及铁皮石斛系列保健产品。细分行业基本情况如下:

①中成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年)》《健康中国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战略政策加大对中医药的政策支持力度和投入力度,为中医药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医药产业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此外,中医药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和认可。在当前国家大力支持中医药守正创新发展的背景下,未来一段时间中医药行业或将迎来更高质量发展。公司中药类产品品种齐全,涵盖颗粒剂、丸剂、片剂、滴眼剂、合剂、糖浆剂、硬胶囊剂等7种剂型九十多个品种、规格,在眼科系列产品、心血管系列产品、清热化痰止咳系列产品、妇科系列产品、在肿瘤化疗中保护机体功能的产品等方面形成了公司中成药系列产品。主要产品有河车大造胶囊、六味地黄口服液等产品在传统中成药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公司将在继续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及市场监督的前提下,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开发新的中成药品种。

②化学药

近年来,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创新药加速审评审批等政策导向下,化学药向创新驱动转型加速。原料药方面,《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生产技术创新升级、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

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等主要任务,对原料药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仿制药方面,一致性评价稳步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走向常态化运行,已经开展了第七批带量集采,仿制药盈利能力将进一步降低。创新药方面,《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国家鼓励创新药发展的决心。以上政策法规将会影响化学药行业收入和利润,众多同质化严重的生产企业将面临行业洗牌,而创新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将迎来发展机遇。公司拥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4:1)制剂产品,是国内独家生产的品规品种,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等其他感染。该品种正在进行一致性评价工作,打造“天目山”牌国内口服抗菌药物的市场品牌,以促进公司稳步发展。

③原料药

2021年1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凸显了国家有关部门对原料药产业发展的重视。《实施方案》指出,原料药是药品的基础原料,处于医药产业链的上游,是保障下游制剂生产、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基础,是影响药品质量、制约产能的主要环节;同时,原料药是我国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原料药企业有1300家左右,原料药总产量超过200万吨,营业收入近4000亿元,占到全部医药制造业的16%。《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生产技术创新升级、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等主要任务,对原料药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公司原料药主要有药品级薄荷脑、薄荷素油。

④大健康产品

随着大众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和国家经济发展,老百姓的消费需求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消费,我国保健品市场需求也在快速升温。同时,在经济水平和生活环境的改善下,人们对健康意识逐步增强,对保健品的功能需求也有所增多。在现在健康经济的蓬勃发展下,人们对保健品在传统滋补品、空气净化系列等等各细分领域的需求也快速增长。在经济发展、消费者消费习惯改变等多重利好因素的拉动下,我国保健品市场将进入规模加速攀升的“黄金时期”。公司在保健品领域拥有明显品牌优势,拥有铁皮石斛软胶囊、铁皮枫斗颗粒、康源软胶囊、铁皮石斛含片等优质产品,在保健品行业占据领先地位。

行业政策变化及影响:

2023年,国家发布多项有关医药领域新政,以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国家针对带量采购、挂网准入、医保基金、信用评价等多方面开展整治改革工作,陆续出台有关门诊共济、药物保障、医疗布局等方面的政策,对整个医药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关政策分析:

① 持续推进集中带量采购

2023年,国家组织了第八批、第九批药品集采,各省也按规划适时推进了省级药品集采,中成药、化药等实现基本覆盖,部分地区针对已有省份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8月,医保局联合卫健委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的执行,确保中选产品入院并按要求优先使用,加强对非中选产品挂网等的监管,并进一步规范企业投标行为。影响:集采覆盖面的持续扩大,将给药品市场整体带来降价压力,公司在积极融入行业新格局的同时,需加强学术推广,做好产品服务提升。

② 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发布执行

2023年1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2023 版医保目录共收载3088种药品。

影响: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发布执行后,公司核心产品基本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预计该变化对公司的现有销售影响较小。 ③2023年2月,国务院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统筹部署了8项重点工程,含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等,从中医院、中药到中成药、中药材进行了全链条详细规划,推动中医药行业发展。

影响:中医药行业景气度进入质变阶段,基层中医药将迎来快速发展,防治结合的中成药有望放量,中药新药获批有望加速。国家将更加重视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播治未病理念,有利于中药OTC 及大健康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④《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部署7方面任务,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应对人口老龄化。其中,

医药方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质量和疗效评价体系、提升中医循证能力、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快古代经典名方研发等。医疗方面:提升县域医疗水平,加速推进分级诊疗,鼓励建设互联网医院;发展妇幼健康服务医疗、职业健康保护,提升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水平等。医保方面:增加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医、险定点合作等。

影响:以基层为重点,中医药融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各环节;利好经典名方、中药创新药、符合国家(省)标准的中药饮片,将是相关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将全方位推动中医药行业快速发展,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目标11.5万亿,中医药大健康预计将迎来发展机遇。

⑤整治行业腐败

2023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展开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重点整治。在中纪委、审计署等14部委联动下,聚焦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通过重点打击带金销售等举措,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影响:院内市场的业务发展将更加规范,相关企业应加强合规转型,尽快适应政策导向,快速优化业务经营发展模式。

⑥门诊统筹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目前全国基本实现在职工医保统筹地区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待遇。2023年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明确参保人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

影响:相关政策使医保资金流向改变,个人医保账户与统筹账户间再分配的情况将影响患者就医购药行为。未来,患者或更倾向于在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更高的基层门诊和零售药店购药,预计头部零售药店更易承接处方外流的客流,零售终端或面临两级分化的情况。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主要治疗领域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西药抗感染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化学药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不适用
中药补益类六味地黄口服液中成药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等症,消渴。不适用
中药安神类安眠补脑颗粒中成药益气滋肾,养心安神。用于神经官能症或其他慢性疾病引起的失眠、头昏、头痛、心慌等症。不适用
中药补益类养阴清肺糖浆中成药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不适用
中药补益类河车大造胶囊中成药滋阴清热,补肾益肺。用于肺肾两亏,虚劳咳嗽,潮热骨蒸,盗汗遗精,腰膝酸软等阴虚症状。在肿瘤化疗中,对骨髓、肝、肾功能有保护作用。不适用
原料药原料药薄荷脑原料药在医药上用作刺激药,作用于皮肤或粘膜,有清凉不适用
止痒作用;内服可作为驱风药,用于头痛及鼻、咽、喉炎症。
原料药原料药薄荷素油原料药在医药上用作刺激药,作用于皮肤或粘膜,有清凉止痒作用;内服可作为驱风药,用于头痛及鼻、咽、喉炎症。不适用
保健品用于免疫力低下及易疲劳人群保健品天目山牌铁皮枫斗颗粒国产保健食品免疫调节、抗疲劳一种铁皮石斛保健品配方、组合物以及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和用途,2011年10月11日至2031年10月9日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0.375克)规格的一致性评价未获得审评通过,导致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0.375克)未进入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名单。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中标价格区间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6片23.06-24.16元/盒152,960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8片30.74-31.88元/盒521,936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12片46.25-46.60元/盒16,000
六味地黄口服液10ml*6支46元/盒75,955
六味地黄口服液10ml*30支230元/盒67,785
六味地黄口服液10ml*60支460元/盒73,120
养阴清肺糖浆60ml78元/盒554,398
安眠补脑颗粒6包60-72元/盒69,280
安眠补脑颗粒9包90-108元/盒18,140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营业 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抗感染6,054,590.454,923,262.2018.69-166.07-132.41-7.36
原料药31,686,213.3126,411,670.6916.65-5.66-4.66-0.95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同进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研究。2018年5月签订共同研究合同,至2023年底已完成一致性评价补充资料研究工作,补充资料已上报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化学药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补充资料处于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评审阶段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至2023年底已完成一致性评价补充资料研究工作,补充资料已上报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0.375克)规格的一致性评价未获得审评通过;0.625克规格补充资料已经上报,正在审批中。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健民集团7,266.242.003.900.93
江中药业14,845.223.893.8238.74
亚宝药业17,465.046.435.8825.79
千金药业11,370.932.825.137.90
佐力药业6,535.693.622.421.42
康恩贝26,303.604.383.8025.59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13,964.45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0.40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1.30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0.00

注:1、以上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2、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五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数平均数。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是遵照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的,本次一致性评价为一个品种两个规格同时进行,原0.375克规格未能获得批准;0.625克规格补充上报资料,正在评审中。预计总投入为1,500.00万元,其中支付合作单位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究费用为1,100.00万元,至2023年底已完成一致性评价补充资料的研究工作,补充资料已上报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2023年实际投入48.22万元,投入较少,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48.2248.2200.40-60.46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并销售药品及相关保健品。公司主要产品终端市场定价机制以政府招标定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公司产品在各区域投标,中标后由公司业务员在各区域通过医药公司进行医疗机构销售,按药品中标价格进行销售;同时,对于未能中标的产品公司进行二次开发加大对OTC市场及第三终端的市场拓展,根据市场情况建立价格体系,拓展销售渠道及终端覆盖,严格区域管理及市场规范。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职工薪酬2,153,070.0387.30
办公费9,135.010.37
交际应酬费74,491.533.02
差旅费44,514.241.80
宣传推广费899,901.9136.49
业务费-1,472,106.68-59.69
快递费2,373.580.10
其他费用754,921.6030.61
合计2,466,301.22100.00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健民集团134,437.6531.91
江中药业162,816.2037.09
亚宝药业89,746.5833.02
千金药业91,158.2822.64
佐力药业83,086.9946.03
康恩贝206,156.3534.36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246.63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2.03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业务费发生额为负值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1)母公司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底价调整,冲减了部分预提市场费用,且支付业务员提成,导致业务费被冲减为负值;(2)黄山天目本期由于浙江小工蜂医药有限公司河车大造胶囊及安眠补脑颗粒的退货,冲减预提市场费用236.13万元,导致业务费被冲减为负值。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5月17日,公司与浙江源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8万元,公司持股51%, 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整合业务板块结构,2023年7月7日,公司与浙江渔满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浙江渔满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转让聘请了具有执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标的资产的评估,转让后,时秀(杭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转让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转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生物”或“被申请人”)收到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2】浙破申31号),嘉善县春光温室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春光”或“申请人”)以天目生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天目生物进行破产清算,由此公司丧失对天目生物及其子公司黄山天目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2023年7月,公司收到天目生物管理人转发的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登记情况表》,天目生物已履行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3年11月,杭州天目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堂科技”),注册资本205万元,公司间接持股20%,因经营需要,公司将持有天目堂科技20%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自然人股东金花女士,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天目堂科技股权,上述转让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除以上3家子公司剥离合并报表外,公司2023年度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投资或转让股权事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临安制药中心厂区整体搬迁改造的议案》。因公司临安制药中心厂区被临安区人民政府列入旧城改造范围,需要实施整体停产搬迁,公司在通过司法竞拍取得的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新厂区实施生产线改造, GMP改造计划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实施滴眼剂(主导品种珍珠明目滴眼液)和青霉素类片剂(主导品种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两条生产线的GMP改造(2个剂型3个品种);第二阶段实施其它剂型(含中药提取、口服液体制剂和口服固体制剂)品种的GMP改造(5个剂型25个品种),项目投资概算为7,5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一期生产线改造工程累计已投入项目改造资金4,730余万元。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已于2021年10月中旬正式恢复生产销售;珍珠明目滴眼液根据注册检验和现场检查情况,需要进一步改造后、重新检查认证。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资本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加工业中药制剂、中成药30006,977.311,004.60-844.16-763.71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加工业原料药、薄荷脑、薄荷素油9758,578.273,180.22908.30914.18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服务行业内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2003,037.673,326.36-211.69-262.60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中药批发、经济信息咨询等中药批发、经济信息咨询等1004,575.713,755.37220.49189.88
上海天目山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批发业药品批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实验发展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从事医疗科技、生物科技、网络科技、化工科技、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消毒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等300757.97969.77136.76133.74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天目山药业,让生活更美好”为企业使命,以“天目山药业、创造健康新生活”为企业愿景,立足中医药行业,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积极践行健康中国战略,以“精品中药、传统中医诊疗”为双轮驱动,以“铁皮石斛保健品、海洋中药”为两翼,通过“内延发展、外延并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突出优势,满足大众对公司产品健康品质需求。本规划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基于对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预期所进行的预测性分析,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实质承诺。鉴于宏观经济环境、业务发展形势、市场竞争格局和公司经营情况等都可能不断发生变化,在此情况下,公司将可能根据政策调整、行业变化、竞争格局及实际经营及发展需要对本规划做出适度调整。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0月,汇隆华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团队全面更新、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重新梳理发展思路,聚焦中医药主营业务,拥抱大健康产业机遇,聚焦医药健康主业,主要从事药品及大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业务,已经形成以现代中药为基础,以原料药品为重要支撑的产品结构。发展格局愈加广阔,发展前景愈加清晰。站在这样一个新的起点,公司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制定好发展战略规划,在转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更大信心奋力推进公司跨越式发展。重点推进的工作包括:

(一)品牌战略

公司是杭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中国中药制剂第一股,公司拥有“天目山”“新安江”两大驰名商标。

公司聚焦药品制造、原料药、中医诊疗、大健康四大业务板块,旗下拥有多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品牌,如“天目山”滴眼液、“新安江”六味地黄口服液、“黄

山牌”薄荷脑、“天目山牌铁皮石斛”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这些品牌针对不同市场和消费者需求,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线。通过多品牌战略,天目药业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提高市场覆盖率。打造高品质、高信誉的中药品牌;注重健康,安全、营养,造成全新的天目药业。

(二)产品市场营销战略

重新梳理并构建重点品种、发展品种和潜力品种梯队发展的品种群,基于公司的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实现产品创新。

立足华东,走向全国,建立以青岛为中心的北方销售中心和以杭州为中心的南方销售中心,发展省外代理和电商营销,融合线上线下业务。作为杭州第一家上市公司,天目药业在华东地区尤其是浙江市民心中有着根深蒂固的品牌影响力。浙江省作为公司最重要的销售市场,应继续保持在浙江省内市场精耕细作的发展战略,同时辐射整个华东及华南市场;其次,依托公司实控人崂山国资的优势资源和山东省中医药产业扶持政策,开拓山东以及北方市场。另外,公司支持建立全国经销体系,做好价格建设管理和代理商扶持、拓展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搭建网络营销平台,尝试和探索电商等现代销售模式,融合线上线下业务,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三)业务发展战略

实行五个“一”战略,即一品,发展目前各个生产厂旗下的明星产品,做到一厂一品的精准目标;一斛,重点发展以铁皮石斛为核心的保健品;一薄荷,以薄荷叶为原材料继续推出精品产品;一馆,以三慎泰门诊为基础深耕中医文化,做到名医名药名配方;一商业,以三慎泰宝丰为基础中药业务,并申请西药板块相关经营资质,进一步做大做强业务。加强天目药业的市场品牌影响力,以天目药业是一家老牌医药企业,中国主板中药制剂第一股为基础,提升市场份额及市场影响力。

1、临安制药业务板块

(1)2024年努力做好珍珠明目滴眼液的恢复生产工作,并完成产品包装升级,市场的重新定位,做好市场重新布局、价格体系的维护。

(2)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超青)增加生产线、扩大产能,做到产品管理一致性,中间过程一致性,质量标准等过程一致性,重新打开市场格局。

(3)建立铁皮石斛系列多品种生产线,并建立南、北方市场营销中心,针对OTC、医馆、商超、线上,从包装、市场策略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优化。

(4)临安制药中心扩大生产区域,提高容积率,增加生产线。

2、黄山天目业务板块

(1)实施产能扩充、技术改进项目,解决提取及制剂等工序产能不足的问题,提高黄山天目生产线产能,并恢复片剂生产线功能,降低生产成本。

(2)整合产品生产线,实现天目药业产品线优化配置,将临安制药原有百合固金口服液、复方鲜竹沥液、竹沥合剂、枸菊地黄口服液等产品通过委托加工至黄山天目或其他受托方恢复生产,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形成规模效应。

3、继续做大做强药品流通业务。

4、三慎泰中医门诊业务板块

(1)专家和服务:稳定现有的名老中医合作专家,不断引进新的合作专家坐诊,并做好新老客户的诊疗和后续服务,增加客户粘性,提高客户的转化率。

(2)建立天目山三慎泰品牌形象:医馆需要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包括服务质量、治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方面,提高患者对医馆的信任度和忠诚度。

(3)拓展业务范围:医馆可以逐步拓展业务范围,包括开展中医特色疗法、中医康复、中医保健品销售等方面,扩大服务范围和收入来源。

(四)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规划

近年来,公司经营情况欠佳,暂无足够的资金和实力投入到技术革新、生产线改造、以及研究开发新品种。今后,公司将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一是,进行黄山天目和临安制药生产线改造,提高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扩大生产能力;二是,以现有文号为基础,实施委托生产、恢复生产注册和工艺变更研究工作重点,快速恢复公司造血功能;三是,开发古代经典名方制剂和仿制药,以扩大经营收入;四是,在公司经济和研发实力得到提高后,加大研发力度,攻克技术创新壁垒,研发创新产品,不断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使公司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五)人力资源战略

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完善,人才成长途径和队伍结构持续优化,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是公司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公司将以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建设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公司将重点培养或引进目前业务发展亟需的研发人才、技术人才、管理人才、营销人才,并继续引进具有掌握先进技术的高级复合型管理人才,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形成一个具有

核心价值观、专业技能突出、管理能力强、有序流动的企业人力资源团队,突显企业在“人才”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六)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推进药品生产智能化改造,开展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化工厂建设;建立统一数据平台,强化现代化与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法规政策风险

医药行业是受到政府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之一,医药行业产业政策以及国家、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医药行业的景气程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政策调整等措施,更是深刻影响医药行业的各个领域。自 2018 年以来国家层面已开展七批药品带量采购,累计覆盖374个药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险规划》提出要求,到 2025 年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达到 500 个。未来,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药政策陆续出台,集中带量采购的持续推进,可能对医药行业带来较大的冲击。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完善内部管理和法律与政策事务工作,同时严格按 GMP、GSP规范进行生产经营,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有关药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始终强化和不断提升生产、质量、安全、环保等内部基础性管理,健全环保设施,保障产品生产过程污染物的安全合规处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同时积极做好医保目录产品、基药目录产品和市场招投标政策变化的应对工作和促进药品安全合理规范使用的工作。

2. 行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频频出台,在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医保目录调整、药品带量采购常态化、医保支付改革等政策调控下,医药行业整体承压。药品标准也在不断提高,监管政策更加严格,辅助用药目录、医院重点监控药品及中药注射剂目录等出台,行业优胜劣汰洗牌加速。

公司将及时关注、掌握行业政策变动趋势、提前布局调整;继续推进产品一致性评价,提高产品质量标准;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开展营销精细化管理,扩大市场份额,进而带动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双增长。

3. 生产成本增加风险

《中国药典(2020版)》的实施对中药药材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尤其是2022年3月17日,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进一步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在全面洗牌中药材生产格局的同时,也将倒逼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企业进行一次新的升级,无论是全程追溯,还是自建产地、使用符合新版规范要求的药材,都对中药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受上游生产资料、人力成本上涨,以及客观外部环境等影响,部分中药材具有产地分布区域性显著、采收季节性强、自然生长质量不均一等特性,市场价格易受气候、供需关系、资本炒作等因素影响,波动频繁,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此外,国家新版药典质量标准的提高,国家安全、环保等政策的施行,化学原材料产业链成本上升,同时,部分产品的企业垄断,进一步加剧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随着人工成本等生产数据价格的上升,经营成本上涨,企业成本控制面临较大压力。公司面临经营成本增加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对市场供应及原材料价格情况的掌控与预测,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周期;通过内部资源整合,采取集中采购模式,降低采购成本;积极推行预算及成本管理,加强生产计划管理,通过提高生产预测准确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

4. 产品集中风险

公司产品目前以超青片、铁皮枫斗系列、河车大造胶囊、六味地黄口服液、薄荷脑为主,合计销售收入约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一半以上,产品集中度较高,上述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盈利水平,一旦其原材料价格、产销状况、市场情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挖掘闲置药品品种资源,积极加大优势品种开发及产品梯队建设,努力改善产品结构;同时,开发适销对路、短平快的大健康系列产品。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5. 产品质量风险

药品是人类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特殊商品,药品安全涉及原辅料、包材、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对药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药品安全是医药企业的固有风险。近几年来,各种药品安全问题频发,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经营环境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如果本公司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发生药品

安全事件,将对本公司的品牌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召回市场上产品、库存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产品停止生产、企业停产整顿、乃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除因公司自身原因,如果同行业其他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发生药品安全事件,亦会对公司造成影响。公司始终把药品安全为安身立命之根本,不断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严格按照GMP要求规范进行药品生产,建立完善统一、规范、标准化的生产管控流程,持续提升产品品质。保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及内控要求,确保药品质量均

一、稳定可控、安全有效。

6. 环保及安全风险

随着国家及地方环保监管力度的加大,对制药企业在环保规范化管理和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公司环保管理工作的难度,尽管公司制定了符合药品生产环保要求的规范化管理文件,也可能存在管理疏漏等情况的发生而造成环保事故的风险。同时,安全生产风险贯穿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产品生产、使用过程涉及安全、消防、劳动、职业健康等各方面的安全风险控制。

公司将持续推进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提升,做好对各子公司的制度监管和定期巡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提高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履行企业在环境保护及员工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

7. 研发风险

医药行业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行业,在产品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具有高风险、低成功率的特点,从确定研发方向到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产品投产,都存在周期长、环节多且复杂的情况,可能出现药品临床试验或产品上市后达不到预期或药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8. 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为适应医药改革的方向,积极拓展销售渠道与销售合作模式,业务持续稳步增长,相应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公司采取必要的营销策略和销售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降低应收账款规模,对应收款项定期对帐并及时催收,同时对新增客户做系统性评估,严格控制对下

游客户的信用管理,保证坏账风险可控。现阶段面临较大的营运资金压力和债务偿还压力。

9. 持续经营风险

随着医改的深入,医药医疗行业发展日趋规范,监管日趋严格,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强者恒强的趋势已经明显,同质化竞争将非常激烈。公司将根据自己的特点,在细分市场强化发展战略,根据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截止目前,公司负债率较高,面临资金短缺,融资难,融资成本加大等风险。2024年公司将通过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实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公司与股东沟通渠道畅通,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尤其是保障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并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其对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在股东大会上保证每个股东均有表达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充分行使股东的表决权。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出席每次股东大会,并对每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审查,出具见证意见,保证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性。

2. 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诚信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的重大决策均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规范作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审批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独立运作。公司通过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等制度中设立相关条款,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本报告期,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生过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

3. 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监察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董事的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报告期内有效地履行了作为董事的勤勉责任和注意责任,并向公司提供多方面的专业意见。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4. 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有效防止了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交易的发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能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为了使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化,公司还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6. 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设立投资者热线电话及在公司网站中设置了投资者关系专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和临时公告披露期间,对未公开信息,公司证券事务部会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

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

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05-16http://www.sse.com.cn2023-05-17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08-04http://www.sse.com.cn2023-08-05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2023-09-05http://www.sse.com.cn2023-09-06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10-13http://www.sse.com.cn2023-10-14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10-30http://www.sse.com.cn2023-10-31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12-06http://www.sse.com.cn2023-12-07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上杨路1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时任董事长李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0,633,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9.7899%。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资金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8月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上杨路1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时任董事长李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867,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2.062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重新拟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重新拟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重新拟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9月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上杨路1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时任董事长李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534,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1.3510%。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10月1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上杨路1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代行董事长党国峻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0,561,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3.307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刘加勇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关于增补于鸿坚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5)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0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亚时代中心1803-1804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加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669,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42.429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盛筱艨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贾云松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关于增补刘士彬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6)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亚时代中心180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加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635,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5.5396%。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议的议案》《关于增补聂学民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刘加勇董事长462023-10-132024-05-26000不适用14.36
党国峻副董事长372021-05-262024-05-26000不适用
党国峻董事会秘书372023-09-272024-05-26000不适用11.01
于鸿坚董事462023-10-132024-05-26000不适用
于鸿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62023-09-272024-05-26000不适用11.11
黄俊德董事382023-09-052024-05-26000不适用
贾云松董事422023-10-302024-05-26000不适用
刘士彬董事382023-10-302024-05-26000不适用0.68
盛筱艨独立董事542023-10-302024-05-26000不适用1.67
裴 阳独立董事402021-05-262024-05-26000不适用10
聂学民独立董事512023-12-062024-05-26000不适用0.68
刘德胜监事会主席552024-04-152024-05-26000不适用
王 璐监事312022-05-162024-05-26000不适用
承 华职工监事552021-11-092024-05-26000不适用29.9
许旭宇总经理462023-09-272024-05-26000不适用15.14
孙学建副总经理352023-09-272024-05-26000不适用11
姬生斌副总经理502024-4-192024-05-26000不适用
李银俊副总经理442023-09-272024-05-26000不适用5.13
李 峰董事长兼常务副总 (离任)472021-05-262023-09-25000不适用67.56
刘 波董事兼总经理(离任)492021-08-022023-09-25000不适用76.09
余 静董事 (离任)462021-05-262023-10-13000不适用3.14
宋正军董事兼副总经理 (离任)542021-05-262023-10-12000不适用
赵 祥独立董事(离任)522021-05-262023-12-06000不适用9.32
盖永梅独立董事(离任)332022-12-302023-10-30000不适用8.33
张迎军监事会主席(离任)612022-02-112024-04-15000不适用2.00
于江宾监事 (离任)352021-05-262023-05-16000不适用
尤 杰财务总监(离任)332023-04-172023-08-18000不适用18.75
郝亦朗董事会秘书(离任)372023-04-172023-09-25000不适用15
韩同旻副总经理 (离任)432023-09-272024-04-19000不适用5.13
合计//////316.00/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刘加勇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山东省国际贸易(集团)中心总经理办公室专职秘书,崂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公室科员、副主任、主任,崂山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党国峻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金融学学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上市公司业务部负责人,青岛汇隆中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镇华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于鸿坚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级会计师证书、中级审计师证书。历任山东电力研究院任财务经理,青岛市崂山区审计局任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主任,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
黄俊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本科。2009年9月-2017年7月担任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办公室职员,2017年7月至今担任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员、综合管理部临时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综合党支部书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贾云松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持有中级会计师证书。2006年-2017年,先后担任青岛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青岛维勒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职务。2018年12月至今担任青岛源嘉盛鼎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青岛鼎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0月13日起担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刘士彬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证书。历任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李沧支行对公客户经理、机构部经理,青岛龙湖置业拓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融资经理,青岛市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青岛源嘉盛鼎控股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盛筱艨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青岛华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青岛高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杰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裴 阳1984年生,中国国籍,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博士(DBA)在读,历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运部员工主管、青岛葳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青岛汇丰海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战略发展部副部长、青岛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生态部部长、青岛聚创中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青岛市股权与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21年5月26日经选举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10月26日选举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聂学民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律师。历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德胜1969年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历任青岛市崂山区民政局调研员、青岛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青岛微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现任青岛崂山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王 璐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2015年7月-2017年7月担任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会计。2018年6月-至今担任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计,2020年12月至今任职于青岛镇华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5月16日担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承 华1969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1月至今,曾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民警队长、安保科长、公司营销中心大区经理。现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制药中心副总经理,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许旭宇1978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2011年,先后担任贵州宏宇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区大区经理、杭州新贵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新贵健康之家大药房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浙江三慎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具有生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2023年9月27日起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学建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青岛鲁商蓝岸丽舍项目营销部策划经理,鲁商置业即墨城市公司营销部经理兼投拓负责人,鲁商置业即墨城市公司运营部总监,鲁商健康产业股份发展有限公司、区域投资总监,鲁商发展青岛城市公司招商总监,源嘉控股投资运营总监,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姬生斌1974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青岛海信计算机销售公司区域销售经理,青岛公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华仁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总经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通盈药业(青岛)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4月19日期担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银俊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浙江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结业,中国中药协会人才培训与评价认证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2000年9月-2007年12月沃尔玛(中国)浙江百货有限公司任财务科长,2008年1月-2014年3月杭州新贵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4年5月-至今浙江豪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三慎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9月27日起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峰 (离任)1977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2003年1月至2010年1月青岛消防支队干部科干事,2010年1月至2016年10月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部主任。2017年1月至今担任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1年5月26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刘波 (离任)1975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刘波先生长期从事药品销售管理工作,曾任上海中西制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事业部总经理,上海新亚闵行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医盟汇医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脉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
宋正军 (离任)1970年生,中国国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历任海尔集团公司会计、财务部长,苏宁电器集团公司副总监,安东石油技术集团公司财务总监,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监事。曾担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曾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余静 (离任)1978年生,中国国籍,北方工业大学建筑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师、高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资格证书,北京市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历任中国建筑一局集团项目成本部经理、项目商务经理,北京嘉德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本部经理,永新华韵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成本经理,永新华置业集团成本副总经理、成本副总裁,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副总裁。曾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盖永梅 (离任)1991年生,中国国籍,中国地质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和美国管理注册会计师证书,历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华瀛能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现任青岛信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总
监。曾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赵祥 (离任)1972年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历任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审判员,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公职律师,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总监,北京安之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现任北京奥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担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职务。
张迎军 (离任)1963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曾就职于美国嘉吉公司亚洲淀粉及淀粉糖事业部,2017至2022年9月任职于(北京)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职吉林捷盈律师事务所、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于江宾 (离任)1989年生,中国国籍,历任:担任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担任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尤杰 (离任)1991年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在读MBA,持有中级会计师、基金从业资格证、持有注册会计师证、注册税务师证。曾就职于杭州市下城区商务局、温州乐清市地方税务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2018年1月至2022年10月任浙江鸿济医药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财税管理中心财税负责人、公司财务总监。
郝亦朗 (离任)1987年生,中国国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注册金融分析师(高级)证书。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北京国通昊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分析师、投资经理;2012年6月至2017年3月任职于北京国瑞金泉投资有限公司,任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2017年4月至2019年1月任职于北京国瑞金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投资总监、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北京立德瑞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执行董事,兼任杭州天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立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钱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董事。曾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韩同旻 (离任)1981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临床医学本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疗美容主诊资格证,内审员资格证书,曾在中国妇幼保健杂志发表论文。2015年07月至今先后担任青岛旭鑫阳商贸有限公司、青岛茗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担任青岛旭鑫阳商贸有限公司、青岛茗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股东,担任青岛旭鑫阳商贸有限公司、青岛茗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高管。曾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16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王璐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之日止。

2023年9月5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黄俊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之日止。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聘任许旭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于鸿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党国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孙学建先生、韩同旻先生、李银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选任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1)。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刘加勇先生和于鸿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当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选举刘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补选刘加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会议同时提名贾云松女士、刘士彬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并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9)《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0号)。

2023年9月,因个人原因,李峰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刘波先生、盖永梅女士辞去董事及相关职务,郝亦朗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尤杰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2023年10月,宋正军先生、余静女士及赵祥先生辞去董事及相关职务,张迎军女士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鉴于盖永梅女士、赵祥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法定人数,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盖永梅女士、赵祥先生仍将《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鉴于张迎军女士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张迎军女士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上述其余人员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8)《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并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9)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刘德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通过了刘德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详见公告《关于补选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鉴于韩同旻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姬生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原副总经理孙学建先生调整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具体详见公告《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编号:临2024-024)。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刘加勇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042023-09
党国峻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072023-01
黄俊德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综合党支部书记2017-07至今
刘德胜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04至今
贾云松青岛源嘉盛鼎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12至今
刘士彬青岛源嘉盛鼎控股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2023-03至今
王璐青岛镇华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12至今
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8-06至今
宋正军 (离任)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03至今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青岛镇华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党国峻青岛汇隆中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092023-09
青岛镇华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122023-09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012023-04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062023-09
于鸿坚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投委会委员2021-07至今
青岛新高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05至今
青岛信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04至今
青岛巨峰创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05至今
青岛翔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04至今
青岛杰生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06至今
青岛巨峰创智产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05至今
青岛盈汇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05至今
青岛聚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21-102023-10
青岛盈峰鼎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委会委员2021-092023-10
青岛恒汇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委会委员2021-092023-10
刘士彬青岛极视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23-03至今
盛筱艨杰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2.06至今
裴阳青岛聚创中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042023-11
聂学民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2-03至今
许旭宇浙江三慎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12至今
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09至今
杭州傅同春堂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08至今
浙江三慎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12至今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9-09至今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4-05至今
杭州三慎泰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04至今
杭州新贵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04至今
诸暨市许家老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2017-06至今
杭州艺通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09至今
浙江熊之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11至今
浙江超越家族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11至今
孙学建青岛模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10至今
李银俊浙江三慎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股东2012-12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股东2009-09至今
杭州三慎泰环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监事2017-09至今
李峰 (离任)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09-
刘波 (离任)上海医盟汇医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2015-07-
余静 (离任)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02-
华韵四季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07-
北京东方华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5-02-
盖永梅 (离任)青岛信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总监2017-10-
张迎军 (离任)吉林捷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5-07-
华韵四季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监事2019-07-
赵祥 (离任)北京奥肯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03
郝亦朗(离任)北京立德瑞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05-
杭州天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08-
杭州钱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董事2020-09-
南京立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03-
杭州曜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12-
北京添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3-01-
韩同旻 (离任)青岛源嘉盛鼎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3-09-
青岛旭鑫阳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07-
青岛茗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03-
城阳区阳阳百货商行企业主2023-08-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2021年6月24日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2021年6月24日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实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根据标准和考核情况支付。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计316万元。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刘加勇董事长选举股东会选举
于鸿坚董事选举股东会选举
黄俊德董事选举股东会选举
贾云松董事选举股东会选举
刘士彬董事选举股东会选举
盛筱艨独立董事选举股东会选举
聂学民独立董事选举股东会选举
刘德胜监事会主席选举股东会选举
王璐监事选举股东会选举
许旭宇总经理聘任董事会聘任
党国峻董事会秘书聘任董事会聘任
于鸿坚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董事会聘任
孙学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董事会聘任
姬生斌副总经理聘任董事会聘任
李银俊副总经理聘任董事会聘任
李 峰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离任个人原因辞职
刘 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离任个人原因辞职
余 静董事离任个人原因辞职
宋正军董事兼副总经理离任个人原因辞职
盖永梅独立董事离任个人原因辞职
赵祥独立董事离任个人原因辞职
张迎军监事会主席离任个人原因辞职
于江宾监事离任个人原因辞职
尤杰财务总监离任个人原因辞职
郝亦朗董事会秘书离任个人原因辞职
韩同旻副总经理离任个人原因辞职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21年9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赵锐勇、赵非凡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1】137号),因公司、原控股股东及有关责任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上交所对原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赵锐勇、实控人赵锐勇、赵非凡、公司时任总经理代行董秘李祖岳、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周亚敏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祝政、时任董事兼董秘吴建刚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公司将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吸取教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 2022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造成的相关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定了《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同时将加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吸取教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按期缴纳罚金。

3.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191号)对公司股东永新华瑞文化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应股权变动披露不及时,权益变动披露完全、前后披露不一致,给予永新华瑞文化有限公司及相关方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4. 2023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057号),因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天目生物破产清算进展事宜,时任董事长兼代行董事会秘书李峰被予以监管警示。

5. 202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2023】107号),因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预计净资产为正值,但实际净资产为负值,业绩预告不

准确,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节严重。对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李峰、时任总经理刘波、时任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盖永梅予以公开谴责,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6. 2023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8号)。因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天目生物破产清算进展等事宜,对李峰、刘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具体详见《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临2023-037)。

7. 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9号),因公司担保事项涉诉披露不及时,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赵锐勇、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祝政、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建刚、时任董事长李峰、时任董事、总经理刘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具体详见《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临2024-005)。

8. 2024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4】56号),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涉诉披露不及时,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赵锐勇、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祝政、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建刚、时任董事长李峰、时任董事、总经理刘波予以通报批评。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十一届第十六次会议2023-04-17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3.《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十七次会议2023-04-24会议审议通过了: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5.《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11.《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金综合授信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1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的议案》;14.《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十八次会议2023-07-19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公司重新拟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公司重新拟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公司关于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十九次会议2023-08-18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豁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3《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2.《关于向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3.《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4.《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第十一届第二十次会议2023-08-29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二2023-09-27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非
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的议案》;1.1《关于增补刘加勇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2《关于增补于鸿坚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执行总裁)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5.《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10-13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豁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2.《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4.《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5.《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10-25会议审议通过了:1.审议《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10-26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11-15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十一届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11-20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3.《关于增补聂学民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刘加勇550002
党国峻11113006
于鸿坚550002
黄俊德660003
贾云松220001
刘士彬220001
盛筱艨220001
裴 阳11113006
聂学民000000
李峰 (离任)443003
刘波 (离任)443003
余静 (离任)663004
宋正军(离任)663003
盖永梅(离任)993005
赵祥 (离任)10103006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1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3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8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盛筱艨;委员:裴阳、刘士彬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聂学民;委员:刘加勇、裴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裴阳;委员:盛筱艨、党国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加勇;委员:党国峻、于鸿坚、盛筱艨、聂学民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04-241、《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议通过
2、《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金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08-29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9-27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10-251、《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10-26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11-20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过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04-24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8-29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9-271、审议《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增补刘加勇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1.2《关于增补于鸿坚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执行总裁)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10-261、审议《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增补贾云松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1.02《关于增补刘士彬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审议通过
2023-11-201、审议《关于增补聂学民为第十一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

(四)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5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45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38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166
销售人员85
技术人员48
财务人员16
行政人员65
合计38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16
本科92
大专92
高中及以下180
合计380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分为管理薪酬分配体系和技能薪酬分配体系;管理薪酬分配体系按照职级不同匹配薪酬政策,技能薪酬分配体系按照技能水平高低及层级高低匹配薪酬政策;按照岗位及工作职责不同,划分不同的职业晋升路线以及匹配不同的薪酬分配体系,同时实施绩效管理和重点项目激励政策以及人性化福利政策等,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能动性,如:高中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政策,销售人员实行销售提成制薪酬政策,研发人员实行节点奖励薪酬政策;通过激励与约束政策、薪酬普调等方法,并结合市场薪酬水平,适时地进行薪酬政策调整,使薪酬政策在实际操

作中,能更加有效地激发每一位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与贡献,并与之匹配相应的薪酬。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需求,采取“内训为主、外训为辅”的培训方式;在执行力和领导力方面,安排企业高层以上管理者担任讲师,对内部员工进行宣讲以及管理经验交流;在技能培训方面,组织车间技师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及实操实训等,其他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一对一”师傅带徒弟模式进行传帮带人员培训及培养;在公司运营合规方面,多次组织参加上交所及当地证监局的董监高培训,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后续培训;公司既注重培训的组织,又注重每次培训的效果,培训后要求培训人与实践结合并跟踪培训结果,确保培训工作和培训结果落到实处。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7.51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28.9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440.69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不分配股利。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1年按照相关法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构建了相对完善的薪酬管理考核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执行,并向董事会报告。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严格遵照高管人员责任、风险和收益对等原则,进行薪酬发放,有效地把股东、企业的利益及未来发展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研究制定一套具有标准化、科学性、规范化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确定风险管理目标,明晰风险管理范围和内容,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及风险管理文化,识别公司层面重大、重要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使得管理层能够有效地应对不确定性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机会,从而提高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并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合理保障。

公司不断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管理权,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同时,通过定期的经营汇报会,及时了解子公司的经营信息,确保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监督。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就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公司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

(1)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相关事项:公司2023年3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3)57号),2023年7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两份警示函均提出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整改措施:

①为加强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管理,公司于2023年度组织公司董监高参加新任董监高培训,并将定期、不定期组织董监高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发送的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

②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定期、不定期对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人员开展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强化规范意识。

③公司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并积极落实执行,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进行梳理,不断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提高业务水平,规范信息披露业务审核流程,完善自查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职能,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审计部将持续监督检查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④明确相关部门和下属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及时反馈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信息,以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按照制度规定履行重大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类似情形再次发生。

⑤公司要求董办今后将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送达的各类文件,应及时抄送各位董事,以便于独立董事能够监督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完整性。

⑥公司就本次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高度重视,一是要求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公司管理层、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董事会办公室,要根据有关监管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内部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要求公司深刻吸取教训,对于触发信息披露义务或可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重大事项,公司管理层、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董事会办公室要及时向董事会及每一位董事报告,并按照有关监管法规及时、准确披露。

(2)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涉嫌违规担保涉诉相关事项:公司2024年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祝政与陆亚娟签署《借条》,公司涉嫌违规担保涉及诉讼,时任董事长李某、时任总经理刘某于2023年8月28日知悉相关情况,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措施:

①公司已按照要求补充披露违规担保涉及诉讼相关事项。公司在获悉违规担保涉及诉讼相关事项后,第一时间按照监管要求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嫌违规担保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号),对公司涉嫌违规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进行了补充披露。此后,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涉嫌违规担保涉及诉讼事项,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2024年1月18及2024年3月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违规担保事项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和《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陆亚娟民间借贷纠纷担保责任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等采取各种救济途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持续履行披露义务。

②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内控体系的建设。公司已于2023年7月19日、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修订,后续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规则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合规建设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

控制的运行程序,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应制度,防止违规信息披露情况再次发生。

③管理层人员更换,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已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聘任许旭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副董事长党国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已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聘任刘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时任董事长李峰先生和时任总经理刘波先生已辞去公司相应职务。

④强化内部制度学习与信息报送管控。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下发了《关于重申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为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执行情况的过程监督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学习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合同管理办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制度》及《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将持续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沟通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强化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信息报送管理,第一时间报告重大信息,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防止违规信息披露情况再次发生。

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印章保管工作,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的原则。对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等印章实施分别管理,形成有效制约机制,同时使用印章要进行登记,并做好用印记录,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风险,提高管理水平。

⑤重视关键岗位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及水平。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分子公司重要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截止目前,公司现任董监高已完成《上市公司董监高初任培训》等数次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公司组织信息披露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与学习,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信息披露专业实操水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截至目前,公司信息披露岗位人员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提高信息披露实操能力。

后续,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等举办的各类合规培训,以持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相关资金占用、违规事项的发生。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12.98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排污物是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水主要含COD、氨氮、悬浮物和总磷等,公司已完成煤改天然气工程,有效改善了整体排放环境。重点监控排污物为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 2023年重要子公司环保情况如下:

①临安制药中心:

a.不属于环境保护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b.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临安制药中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c.核实的排放总量:临安制药中心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000253930812T001Q)有效期限自2020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0日,许可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1.463吨/年,氨氮0.126吨/年,二氧化硫0.082吨/年,氮氧化物

0.5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136吨/年

d.危险废物处置情况:临安制药中心2023年共产生一般固废48.7吨,危废2.49吨(代码:002-03;041-49)与临安桓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进行规范处置。

②子公司黄山天目:

a.黄山天目不属于环境保护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b.废水排放:公司所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经气浮、好氧生物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悬浮物、pH值、总氮(以N计)、化学需氧量、总磷(以P计)、色度、氨氮(NH3-N)、总氰化物、总有

机碳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急性毒性、总汞、总砷按照《中药类制造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8978-1996)。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2023年黄山天目废水监测已委托“黄山国晟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全年监测指标均达标。

黄山天目排放限值:公司于2021年就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1000151488891C002R),有限期限自2021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公司无全年排放限值要求。

黄山天目废水排放为间歇式排放,排放口1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执行自行监测排放(自行监测项目委托给安徽国晟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实际排水量14800吨,所有月份各项数据均保持低浓度数值排放,未有超标排放。每月监测数据均有报告提供。

c.废气排放:黄山天目许可排放浓度限值:锅炉的【氨氮】:50mg/Nm3;【二氧化硫】50mg//Nm3; 【颗粒物】20mg//Nm3;【格林曼黑度】1;车间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60mg//Nm3L;厂界外【非甲烷总烃】4mg//Nm3;【颗粒物】20。

废气排放方式为间断性排放方式,在制剂车间和前处理车间厂房顶分别建有10000m3/h废气处理系统和30000m3/h废气处理系统一个,污水处理站西南侧建有恶臭气体收集处理系统一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执行自行监测排放(自行监测项目委托给安徽国晟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度,黄山天目全年所有月份各项数据均保持低浓度数值排放,未有超标排放。每月监测数据均有报告提供。

报告期内,各项防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均正常。

固废排放:

公司无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有:提取药渣,过期产品(中成药),以上固废均签订处理协议方式处置。

③子公司天目薄荷:

a.天目薄荷属于环境保护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b.废水排放:2023年天目薄荷废水监测已委托“黄山国晟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全年监测指标均达标。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公司所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进入“隔油+沉淀”处理池处理后,排入河沟。其中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NH3-N)及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排放。而总有机碳执行?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排放。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核定的排放标准限值:本公司于2021年就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10007935839891001R),有限期限自2021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年度许可排放限值:【氨氮】:0.5962t/a;【CODcr】:6.6248 t/a;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氨氮】:45mg/L;【悬浮物】100mg/L;【总有机碳】30mg/L;【五日生化量】300mg/L;【动植物油】100mg/L。

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浓度和总量情况:废水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方式,厂区西北侧建有“隔油+沉淀”处理池一个,排放口一个,外加排放前附属小隔油池。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执行自行监测排放(自行监测项目委托给安徽国晟检测有限公司),数据每月传输至“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2023年度,天幕薄荷实际排水量10543顿,所有月份各项数据均保持低浓度数值排放,未有超标排放。每月监测数据均有报告提供。

c.废气排放: 公司锅炉经“低氮+烟气外循环(FGR)技术”改造后,锅炉尾气中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浓度等指标2023全年均达标排放。由委检单位“黄山国晟检测有限公司”全年实行监测。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司锅炉经煤改天然气后达标排放,其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及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车间生产产生的挥发油经两个 10000m3/h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排放。而厂界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颗粒物则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排放。

核定的排放标准限值:本公司于2021年就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410007935839891001R),有限期限自2021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企业年度大气许可排放总量:【VOCs】:1.05652t/a;许可排放浓度限值:锅炉的【氨氮】:50mg/Nm3;【二氧化硫】50mg//Nm3;【颗粒物】20mg//Nm3;【格林曼黑度】1;车间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60mg//Nm3L;厂界外【非甲烷总烃】4mg//Nm3;【颗粒物】20。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浓度和总量情况:废气排放方式为间断性排放方式,在车间(一)和车间(二)厂房南侧各建有“10000m3/h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一个,排放口一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执行自行监测排放(自行监测项目委托给安徽国晟检测有限公司),数据每月传输至“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2023年度,天目薄荷全年所有月份各项数据均保持低浓度数值排放,未有超标排放。每月监测数据均有报告提供。

d.天目薄荷车间烘脑、晾脑工序有机(挥发性)废气经工程改造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准标》(GB16297-1996)表中的二级标准排放。2023年已委托“黄山国晟检测有限公司”对排放气体进行日常监测,全年各项指标均达标。

e.固废排放:本公司建有完整固废处理文件系统,并与有资质固废处理公司(黄山市永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收集合同”。公司产生的固废主要是“10000m3/h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吸附有机废气用的废弃活性炭,总量为160kg。2023年度因DA002和DA003两个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气浓度均较低,故未对活性炭进行更换处理。公司还建有12m3废弃物暂存间一间,专门用于废弃物活性炭的暂时存放。且废弃物暂存间状态标识按国家废弃物暂存间状态标识张贴。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临安制药中心:公司建有设计处理能力150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 ,设施稳定运行率在98%以上,2023年度环保设施运行费用约8万元。

②子公司黄山天目:建有废水处理站一个,根据废水特点,设计处理工艺:采用CASS工艺。废水处理全年运行正常,处理的废水均达标排放。

在生产过程中均采用天然气,废气排放达到制药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准标(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01T0250-2018)后直接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滤后排放。报告期内,各项防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均正常。

③子公司天目薄荷:与区环保部门沟通,将消防应急处理池与污水处理池合并,并按经批准、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加装了油水分离池和污水排放控制阀门。废水处理全年运行正常,处理废水总量约10543T,处理的废水均达标排放。

在生产过程中锅炉均采用天然气燃烧供热,其废气排放达到制药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准标(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01T0250-2018)后直接排放;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气体经过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报告期内,各项防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均正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临安制药中心:公司报告期内通过环评批复临环审(2020)25号,通过验收,本年度未做变动。

②子公司黄山天目和天目薄荷在2021年前均已完成,本年度未做变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①临安制药中心: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版)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备案,备案号为临环审(2020)25号。

②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2023年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公司均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已制定了环保应急预案。

③子公司天目薄荷:2023年5月,?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黄山市屯溪区生态环境分局被受理备案。备案编号:341002-2023-011-L。风险级别为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①临安制药中心在完成污水处理的承建改造,污水排放管纳入后,本报告期,与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定期对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

②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建立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备案,按方案要求对废气、废水的各成分以不同时间梯度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进行检测。

③子公司天目薄荷:本公司废气、废水所有自行监测项目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其中废气监测项目9项,包括锅炉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有机废气排放系统的非甲烷总烃及厂界的颗粒物和厂区内的非甲烷总烃。废水监测项目11项,包括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和总有机碳及急性毒性。2023年全年按自行监测方案对所有项目按相应周期进行了监测,所有监测数据均符合且低于各自执行标准。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临安制药中心:不属于重点监控企业。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要求,加强日常运行和管理,注重过程控制与检测。报告期内,未发生超标排放、污染事件和环境违法行为。

②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无

③子公司天目薄荷: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临安制药中心: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规范推进综合治理,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努力创建友好环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造成环境污染的环保事件。

②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使用清洁能源(光伏太阳能)发电,减少碳排放。

③子公司天目薄荷:无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使用清洁能源(光伏太阳能)。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从根源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公司子公司黄山天目开展了厂区光伏发电再生能源改造项目,为公司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兼顾环境效益。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汇隆华泽/金家岭控股集团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指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经营主体,下同)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2.本公司将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向上市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2023年8月期限至控股股东不再实质性保持对公司股权控制关系之日止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汇隆华泽/金家岭控股集团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即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外的受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承诺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指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经营主体,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3.如果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2023年8月期限至控股股东不再实质性保持对公司股权控制关系之日止不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5. 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其他汇隆华泽/金家岭控股集团1.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维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并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保障上市公司独立、规范运作。2.本公司将保障上市公司独立、规范运作,不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进行不正当干预,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8月作为公司股东、间接股东期间持续有限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汇隆华泽承诺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2023年8月期限至中登登记确认完毕之日止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承诺股份限售源嘉医疗承诺人自2023年11月1日起未来18个月内(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不转让其持有的天目药业股份,包括承诺期限内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2023年11月自承诺之日起18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永新华瑞就向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事宜做如下承诺: 1.承诺人不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2023年8月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永新华瑞承诺人向公司出具了《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潘建德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2023年4月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永新华瑞

承诺人向公司出具了《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祝政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

2023年9月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豪懿投资、许旭宇承诺人承诺:将不会从事新增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豪懿投资、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的经营活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豪懿投资、本人将放弃或将促使豪懿投资、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豪懿投资、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第三方。2017年9月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预计解除方式预计解除金额预计解除时间
祝政时任总经理97026.12%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2月00不适用//
长城影视时任控股股东关联方1203.23%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00不适用//
清风原生时任控股股东1694.55%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8月17日起6个月00不适用//
清风原生时任控股股东3318.91%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08月17至2019年2月17日00不适用//
合计///////
违规原因1、2018年2月,原总经理祝政向自然人陆亚娟个人借款970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剩余借款本金250万元及利息257.18万元人民币未支付;2、2018年8月,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向黄山天目员工潘某某个人借款169万元,经公司时任总经理同意、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借款本金担保责任已解除,尚余利息担保责任已由永新华瑞出具打入赔偿责任保证金方式予以解决;3、2018年11月,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向黄山天目员工潘某某借款120万元、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潘某某120万元借款本金已全部归还,潘某某的利息已通过永新华瑞向公司支付赔偿责任保证金方式予以解决,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4、2018年8月,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向公司李某某个人借款331万元,经公司时任总经理同意、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4月,公司将上述331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2021年4月28日将上述331万元借款归还公司,后续将由公司归还借款人李某某。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进展1. 永新华瑞出具《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祝政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承诺:“于2023年9月22日前向天目药业账户转入债权人陆亚娟主张的截止2023年9月22日的本金、利息、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暂合计5,289,973.78元人民币,如在相关案件中法院判定天目药业败诉时,该笔费用用于清偿天目药业承担生效判决载明的赔偿责任。若相关案件中天目药业败诉,且天目药业依判决承担的赔偿责任高于5,289,973.78元,公司承诺在相关案件中天目药业的法定赔偿责任确定后5日内,将不足资金转账给天目药业,用于履行天目药业剩余赔偿责任。”2023年9月22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上述承诺函款项528.9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目药业对祝政等人借款的担保责任已解除。2.2023年8月,永新华瑞出具《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潘建德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承诺:“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上述违规担保形成的利息111.87万元打入天目药业基本账户。”202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上述承诺函款项111.87万元。天目药业对潘建德等人借款的担保责任已解除。3.根据2021年《债权转让议》,永新华瑞已受让李祖岳借款331万的债权,该笔债权转让款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且天目药业对李祖岳的违规担保属于无效担保,天目药业对上述借款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的独立判断,同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不确定性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0、(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707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2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李晓斐、张鑫郝伟宏、李世梅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21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3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2023年5月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7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3万元,该费用是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执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参加竞争性谈判确定的审计费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原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生物)被嘉善县春光温室设备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为由,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天目生物进行破产清算。具体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2022-059、2022-061、2023-008、2023-044)。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苏州兴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天目药业承揽合同纠纷2019年,苏亚净化承包天目药业青霉素、滴眼剂车间和化验室及辅助设施净化系统项目,包干价1500万元和新增联系单,目前尚差445万元未支付。4,450,000.00履行完毕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天目山药业同意支付苏亚净化定作款400万元,分八期支付,在余款支付中因公司造成延误,苏亚申请强制执行,后经调解支付190万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天目药业服务合同纠纷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服务费158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37066元;2.请求判令支付法律服务期间差旅费45025元;以上合计1617066元1,617,066.0082091履行完毕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与被告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致确认截至2023年3月3 日,被告欠付原告律师服务费1,800,000元,被告分六期支付,2023年8月31日支付完毕。
杭州临安元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目药业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款项人民币27794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人民币2000元,合计29794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97,940.00履行完毕双方达成调解:天目药业需向临安元海建筑工程款220000元,分五期支付,每期支付4.4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无锡耐天目药业建设工履行完毕达成庭前和解
美特地坪工程有限公司程施工合同
安徽顺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天目药业买卖合同纠纷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货款275820.9元,并支付自具状之日到履行之日止资金占用期间按照3.85%计算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75,820.90立案待开庭达成和解
亳州市浩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目药业买卖合同纠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13182.36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13,182.36立案一审待开庭
黄思文天目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10620.8元(其中投资差额损失110400元,佣金损失110.4元,印花税损失110.4元);2.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110,620.80110620.80履行完毕经法院调庭和解
潘锡东天目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479.93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10,479.9310479.93履行完毕经法院调庭和解
天目药业北京正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不当得利款项115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未归还不当得利款项115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7115,000.00履行完毕公司已收到强制执行金额、保全费、利息、律师费、公告费等
日起至不当得利款项归还完毕之日止,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耿敏天目药业劳动争议纠纷耿敏诉天目药业要求:1.支付2022年8月工资26950元、2022年9月工资6737元;2.补足2020年1月起至2022年7月期间工资248700元,支付逾期利息23600元;3.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社保补贴24000元; 26950元;4.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3900元。589,737.00履行完毕判决:天目药业需支付耿敏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绩效工资246400元
胡寨根天目药业劳动争议仲裁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111002.87元;支付因克扣申请人工资及单方面降低申请人的工资,计8959.33元;支付2023年5月整月,2023年6月实际出勤天,两项尚未发放的工资,计13756.52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休年假报酬,计20950.31元。154,669.03履行完毕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99305.25元、工资13418.66元、2022年及2023年1月至5月份未休年休假工资5813.44元,合计118537.35元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嫌违规担保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2),2018年,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祝政及自然人楼义青与陆亚娟女士签署《借条》,约定借款总额为2,000万元, 2018年2月14日,出借人陆亚娟女士将970万元人民币打入借款人祝政个人账户,上述事项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手续、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19日萧山区人民法院(2023)浙010民初12871号询问笔录中,各方一致同意陆亚娟根据按份之债分别向祝政、楼义青各自主张债权,债权人陆亚娟本人确认放弃主张天目药业对于楼义青债务的担保责任。同时,根据《询问笔录》显示,债权人陆亚娟及债务人楼义青并未说明1,000万元借款的具体时间。

2024年1月11日萧山区人民法院【2023】浙 0109民初12871号判决书,判决祝政返还陆亚娟借款本金利息共计3,852,300.79元,并支付以借款本金2,452,376.4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判决祝政支付律师费50,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判决公司就祝政不能清偿部分的1/2承担赔偿责任。目前该判决书已经生效。

2024年1月16日,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陆亚娟民间借贷纠纷担保责任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综上,本案中陆亚娟通过签署《庭审笔录》的形式明确免除了公司对于楼义青人民币1,000万元债务需承担的担保责任,对于祝政债务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上限在(2023)浙0109民初12871号判决书生效后即可明确具体金额。”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

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057号),因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天目生物破产清算进展相关事项,时任董事长兼代行董事会秘书李峰被予以监管警示。

2. 2023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2023】107号),因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中预计净资产为正值,但实际净资产为负值,业绩预告不准确,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节严重。同时,公司迟至2023年4月20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对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李峰、时任总经理刘波、时任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盖永梅予以公开谴责,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3. 2023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8号)。因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天目生物破产清算进展等事宜,对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李峰、时任总经理刘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具体详见《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

4. 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9号)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赵锐勇、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祝政、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建刚、时任董事长李峰、时任总经理刘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具体详见《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整改情况:

1. 强化内部制度学习与信息报送管控

公司为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执行情况的过程监督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学习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合同管理办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公司将持续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沟通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强化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信息报送管理,第一时间报告重大信息,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以防违规信息披露情况再次发生。

2. 为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已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聘任许旭宇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副董事长党国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已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选举刘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时任董事长李峰先生和时任总经理刘波先生已辞去公司相应职务。

3. 已按照要求补充披露违规担保涉及诉讼相关事项

公司在获悉违规担保涉及诉讼相关事项后,第一时间按照监管要求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嫌违规担保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2),对公司涉嫌违规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进行了补充披露。此后,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涉嫌违规担保涉及诉讼事项,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和2024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7)《关于违规担保事项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1)等采取各种救济途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持续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鉴于许旭宇先生于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自聘任之日起许旭宇先生被认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3年度预计金额 (万元)2023年度发生销售额(万元)备注
关联销售杭州三慎泰环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销售 商品市场定价380344.31
关联销售杭州宋杏春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销售 商品市场定价500470.03
关联销售杭州三慎泰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销售 商品市场定价550405.03
关联销售杭州如颐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商品 销售市场定价130140.49
关联销售杭州德合堂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销售 商品市场定价130127.61
关联销售杭州三慎泰小和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原杭州愈心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销售 商品市场定价25
关联销售杭州三慎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 商品市场定价10112.01
关联销售浙江熊之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 商品市场定价303.58
关联租赁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房产 租赁市场定价286.56286.362023年租金
286.562024年租金
300.892025年租金
诸暨市许家老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诸暨市三慎泰中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房产 租赁市场定价60602023年租金
杭州三慎泰保健食品公司房产 出租市场定价602023年租金
62024年租金
62025年租金
合计2707.011949.42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汇隆华泽出具的《债务豁免通知函》,汇隆华泽决定豁免公司9,000万元债务及子公司黄山薄荷对该笔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6)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5,94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5,945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5,945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60.0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2,3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4,088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6,388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18日,汇隆华泽与永新华瑞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永新华瑞拟将持有的公司9,72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98%)转让给汇隆华泽。转让完成后,汇隆华泽合计持有公司36,519,46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9.9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成为实际控制人。

2023年10月24日,控股股东汇隆华泽向公司无条件债务豁免9,000万元,本事项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公司2023年末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000万元,增加公司资本公积。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上证股转确字【2023】第178号(1-2))合规确认,永新华瑞已于2023年10月10日将持有的合计24,765,900股公司股份分别过户给汇隆华泽和源嘉医疗。2023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过户完成登记后,汇隆华泽持有公司36,519,46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9.9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崂山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源嘉医疗持有公司股份15,045,9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2.36%,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永新华瑞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23-061、2023-073、2023-075、临2023-085号公告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6,90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7,08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720,00036,519,46029.9900国有法人
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5,045,90015,045,90012.36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5,181,8134.260冻结5,181,813境内非国有法人
杭州岳殿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3.2800境内非国有法人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436,2282.82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李俊凤2,757,2292.2600境内自然人
李洪辛2,181,4561.7900境内自然人
盖连东2,133,5451.7500境内自然人
高文元132,1001,906,4001.5700境内自然人
李杰1,599,3231.31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36,519,460人民币普通股36,519,460
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5,045,900人民币普通股15,045,900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5,181,813人民币普通股5,181,813
杭州岳殿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436,228人民币普通股3,436,228
李俊凤2,757,229人民币普通股2,757,229
李洪辛2,181,456人民币普通股2,181,456
盖连东2,133,545人民币普通股2,133,545
高文元1,906,400人民币普通股1,906,400
李杰1,599,323人民币普通股1,599,323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十大股东中,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其他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2.2023年8月,公司收到公司原股东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获悉其已于与公司原股东永新华瑞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安杰
成立日期2016年3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资产管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18日,汇隆华泽与永新华瑞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永新华瑞拟将持有的公司9,72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98%)转让给汇隆华泽。转让完成后,汇隆华泽合计持有公司36,519,46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9.9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成为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23-061、2023-073、2023-075、临2023-085号公告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崔升
成立日期不适用
主要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未知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18日,汇隆华泽与永新华瑞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永新华瑞拟将持有的公司9,72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98%)转让给汇隆华泽。转让完成后,汇隆华泽合计持有公司36,519,46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9.9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成为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23-061、2023-073、2023-075、临2023-085号公告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范照辉2021-08-2691370202MA94R4DN6J3,000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情况说明2023年8月18日,源嘉医疗与永新华瑞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永新华瑞将其持有公司15,045,9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36%)转让给源嘉医疗。2023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源嘉医疗持有公司股份15,045,9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36%,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尤振审字[2024]第0252号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药业”)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目药业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目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本财务报告附注四、2所述,天目药业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80.14万元、-6,751.71万元及-3,827.5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42.17万元、-1,937.05万元及-2,042.88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本财务报告附注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4期后亏损所述。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天目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在本财务报告附注四、2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描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如财务报告附注五、34收入确认及财务报告附注七、6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2023年度天目药业营业收入为12,177.8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2,152.1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5.69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关键评价指标之一,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我们针对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测试天目药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分析与商品控制权转移及履约义务相关的合同条款,对与销售收入确定有关的控制权的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价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本年度发生的销售交易执行从明细账到出库单及从出库单到明细账的细节测试,以测试营业收入的发生认定及完整性认定; (4)对收入及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年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评估营业收入是否计入恰当期间; (6)对重大客户实施函证程序,抽取样本对当期产生的销售交易进行函证,以评估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7)检查财务报表和附注中与营业收入相关的列报和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应收账款减值
如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及财务报告附注七、5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目药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993.06万元、坏账准备为1,324.73万元。由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涉及天目药业管理层的重大判断且计提的坏账准备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测试天目药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2)复核了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会计政策,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重要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估管理层所取得的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为基础建立的预期损失模型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公司坏账政策进行对比分析,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3)对于以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作为风险特征并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并按照
坏账准备政策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对于重要应收账款实施独立函证程序以及通过查阅销售合同及形成证据、检查重要应收账款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期后收回情况,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检查了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和披露。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
如财务报告附注五、16存货及财务报告附注七、10存货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5,029.3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734.71万元。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需要运用重大判断,并综合考虑历史售价以及未来市场的变化趋势。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我们针对存货减值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对于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存货实施了监盘程序,确定期末存货的数量,观察存货的存放状况; (3)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库龄分析表,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结合存货周转率进行分析性复核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获取外部评估专家出具的评估报告,与公司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讨论,评价评估专家在评估时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的合理性; (5)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检查了存货跌价准备相关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并重新计算跌价准备金额;
(6)检查以前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变化情况。
(四)长期资产减值
如财务报告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及财务报告附注七、25固定资产、25无形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目药业长期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3,978.04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521.49万元,合计账面价值为14,499.53万元,占总资产41.87%,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天目药业资产中重要组成部分。天目药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391.61万元。由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同时在评估潜在减值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长期资产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我们针对长期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测试了天目药业与长期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根据我们对公司业务的理解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评价管理层认定的资产组以及分摊至各资产组账面价值的合理性与一致性; (3)实地抽样检查了相关资产,并实施了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 (5)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获取管理层的减值测试过程。对于利用外部评估专家报告计提减值准备的,评价外部评估专家评估时所使用的评估方法、估值模型的适当性,以及关键假设、折现率等参数的合理性,复核、分析了管理层对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重要参数的合理性;对于公司自行测试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其计提依据的充分性,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五、其他信息

天目药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天目药业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目药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天目药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目药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目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目药业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天目药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

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深圳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97,962,612.4242,392,496.3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536,683,351.8030,806,029.81
应收款项融资七、7277,402.50184,286.40
预付款项七、81,100,553.861,020,030.8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92,004,047.461,788,499.4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1042,946,392.1947,560,717.6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524,893.04381,005.42
流动资产合计181,499,253.27124,133,065.9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139,780,421.89154,242,980.75
在建工程七、2217,400.00110,033.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11,865,309.0910,584,032.79
无形资产七、265,214,925.605,369,717.20
开发支出
商誉七、272,198,559.522,198,559.52
长期待摊费用七、282,198,785.252,477,157.98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3,513,901.713,449,653.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64,789,303.06178,432,135.19
资产总计346,288,556.33302,565,201.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102,639,312.21104,642,762.49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51,219,131.4547,222,617.0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3,390,440.623,583,954.6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6,775,032.248,152,180.95
应交税费七、404,720,606.852,431,746.51
其他应付款七、4146,273,710.1650,799,257.4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3,403.3623,403.36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4,895,572.473,898,496.58
其他流动负债七、44464,416.75489,639.60
流动负债合计220,378,222.75221,220,655.3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7,231,567.017,463,103.9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501,147,568.191,430,319.76
递延收益七、5158,616,410.5265,246,020.09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2,966,327.272,646,008.2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9,961,872.9976,785,451.95
负债合计290,340,095.74298,006,107.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21,778,885.00121,778,88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162,787,915.9872,787,915.9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24,181,414.3724,181,414.3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271,610,158.28-233,335,010.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7,138,057.07-14,586,794.93
少数股东权益18,810,403.5219,145,888.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5,948,460.594,559,093.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46,288,556.33302,565,201.10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05,823.91270,909.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十九、12,908,517.222,619,501.7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60,154.92262,400.11
其他应收款十九、284,711,619.7532,638,934.1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6,532,070.026,250,978.4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91,892.15251,059.95
流动资产合计97,610,077.9742,293,784.2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九、365,018,997.2766,538,797.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80,392,105.6190,587,384.64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150,139.70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56,505.82671,948.02
递延所得税资产460,581.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48,478,330.19157,798,129.93
资产总计246,088,408.16200,091,914.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55,000.0030,049,5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9,826,965.2513,225,081.4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83,043.10273,604.05
应付职工薪酬4,087,580.915,210,709.17
应交税费3,395,685.381,600,330.75
其他应付款102,291,845.45106,948,847.3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3,403.3623,403.36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71,813.23460,105.76
其他流动负债36,795.6035,568.44
流动负债合计151,648,728.92157,803,747.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630,619.6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282,751.57
递延收益29,653,034.4835,097,666.01
递延所得税负债537,534.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0,821,189.1035,380,417.58
负债合计182,469,918.02193,184,164.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21,778,885.00121,778,88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52,116,181.9262,116,181.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130,295.2924,130,295.29
未分配利润-234,406,872.07-201,117,612.6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3,618,490.146,907,749.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46,088,408.16200,091,914.16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61121,778,535.85108,906,179.08
其中:营业收入七、61121,778,535.85108,906,179.0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51,535,713.26145,639,100.97
其中:营业成本七、6195,246,382.0883,929,783.7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1,049,681.49954,952.26
销售费用七、632,466,301.226,067,316.82
管理费用七、6445,160,085.5345,700,354.60
研发费用七、65482,216.651,584,081.57
财务费用七、667,131,046.297,402,611.97
其中:利息费用7,185,061.947,404,500.96
利息收入112,768.9050,794.49
加:其他收益七、67740,864.86897,014.5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525,926.17964,806.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8,842.0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511,703.19-7,681,052.0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8,872,375.28-27,330,364.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333,474.1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7,569,436.70-69,882,516.97
加:营业外收入七、746,626,323.3010,388,381.72
减:营业外支出七、755,367,059.9412,871,511.7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6,310,173.34-72,365,646.99
减:所得税费用七、762,985,357.28757,420.3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295,530.62-73,123,067.3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008,547.64-66,568,072.7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6,982.98-6,554,994.58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275,148.00-67,517,060.8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020,382.62-5,606,006.4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9,295,530.62-73,123,067.3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8,275,148.00-67,517,060.8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20,382.62-5,606,006.4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43-0.554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43-0.554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九、412,762,933.5514,097,402.82
减:营业成本十九、47,128,380.629,907,664.20
税金及附加99,553.016,436.60
销售费用1,053,421.312,267,310.13
管理费用20,716,637.2718,003,973.23
研发费用482,216.651,219,520.00
财务费用3,906,832.903,437,054.45
其中:利息费用3,898,461.103,430,401.25
利息收入6,427.565,327.15
加:其他收益3,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九、5-1,519,799.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426,281.568,122,055.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012,241.27-35,339,629.5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1,582,430.04-47,959,130.22
加:营业外收入5,457,061.369,224,398.42
减:营业外支出4,563,216.8610,226,949.7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0,688,585.54-48,961,681.54
减:所得税费用2,600,673.8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289,259.40-48,961,681.5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289,259.40-48,961,681.5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3,289,259.40-48,961,681.5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34-0.402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34-0.4021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3,609,630.63149,675,245.7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57,029.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470,216.596,313,117.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6,079,847.22156,045,393.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5,321,999.06109,330,002.4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6,872,129.3332,364,537.68
支付的各项税费6,134,836.093,045,446.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8,179,703.6630,675,927.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6,508,668.14175,415,914.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28,820.92-19,370,520.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7,980.001,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七、791.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7,981.001,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955,521.643,516,204.88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2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8,869.4182,781.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994,391.055,798,986.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6,410.05-5,797,986.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0,000,000.0027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2,450,000.00110,4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65,858,673.78122,937,6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8,308,673.78233,657,6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2,555,000.00112,5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665,159.084,778,697.4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64,263,167.6560,273,398.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3,483,326.73177,602,096.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825,347.0556,055,553.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5,570,116.0830,887,046.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392,496.3411,505,449.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7,962,612.4242,392,496.34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228,295.5016,689,627.9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45,654.2829,865,423.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373,949.7846,555,051.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596,805.925,158,204.0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713,940.1111,732,485.77
支付的各项税费1,866,036.65223,615.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139,751.2492,792,965.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316,533.92109,907,270.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42,584.14-63,352,218.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1,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423,493.501,534,415.93
投资支付的现金2,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423,493.503,734,415.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23,492.50-3,733,415.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7,026,673.7867,487,6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7,026,673.7897,487,6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0,105,000.00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42,333.4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678,349.62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6,925,683.0830,4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00,990.7067,087,65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34,914.062,015.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0,409.85268,394.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05,323.91270,409.85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21,778,885.0072,787,915.9824,181,414.37-233,335,010.28-14,586,794.9319,145,888.724,559,093.7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1,778,885.0072,787,915.9824,181,414.37-233,335,010.28-14,586,794.9319,145,888.724,559,093.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90,000,000.00-38,275,148.0051,724,852.00-335,485.2051,389,366.80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38,275,148.00-38,275,148.00-1,020,382.62-39,295,530.6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
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90,000,000.0090,000,000.00684,897.4290,684,897.42
四、本期期末余额121,778,885.00162,787,915.9824,181,414.37-271,610,158.2837,138,057.0718,810,403.5255,948,460.59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21,778,885.0065,038,921.9824,181,414.37-165,815,202.8945,184,018.4619,374,077.0064,558,095.46
加:会计政策变更-2746.52-2746.52-2638.81-5,385.33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1,778,885.0065,038,921.9824,181,414.37-165,817,949.4145,181,271.9419,371,438.1964,552,710.1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748,994.00-67,517,060.87-59,768,066.87-225,549.47-59,993,616.34
(一)综合收益总额-67,517,060.87-67,517,060.87-5,606,006.45-73,123,067.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58,760.98258,760.9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70,000.0027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1,239.02-11,239.0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7,748,994.007,748,994.005,121,696.0012,870,69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121,778,885.0072,787,915.9824,181,414.37-233,335,010.28-14,586,794.9319,145,888.724,559,093.79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21,778,885.0062,116,181.9224,130,295.29-201,117,612.676,907,749.5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1,778,885.0062,116,181.9224,130,295.29-201,117,612.676,907,749.5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0,000,000.00-33,289,259.4056,710,740.60
(一)综合收益总额-33,289,259.40-33,289,259.4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90,000,000.0090,000,00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121,778,885.00152,116,181.9224,130,295.29-234,406,872.0763,618,490.14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21,778,885.0062,116,181.9224,130,295.29-152,155,931.1355,869,431.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1,778,885.0062,116,181.9224,130,295.29-152,155,931.1355,869,431.0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8,961,681.54-48,961,681.54
(一)综合收益总额-48,961,681.54-48,961,681.5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1,778,885.0062,116,181.9224,130,295.29-201,117,612.676,907,749.54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旭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1989年3月11日经临安县人民政府临政(1989)40号文批准成立。1992年5月31日公司经整体资产评估完成股份制改造。根据公司1992年7月21日第一届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第25号文复审同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93)第2053号文审核批准,于1993年8月2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1,778,885股(A股),每股发行价1元;股票代码:

600671;公司简称:天目药业。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000253930812T。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177.8885万股,注册资本为12,177.8885万元,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总部地址:浙江省萧山区市心北路博亚时代中心1803室。法人代表:刘加勇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市场经营管理。生产:片剂、颗粒剂、丸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滴眼剂、滴丸剂,软胶囊、片剂、颗粒剂类保健食品。中药饮片销售。中医门诊服务等。软件开发;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本公司的母公司为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天目药业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80.14万元、-6,751.71万元及-3,827.5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42.17万元、-1,937.05万

元及-2,042.88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附注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一)期后亏损所述。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天目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疑虑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评估,并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积极聚焦主业,提升盈利能力

充分利用国家大力发展中药的有利时机,以“精品中药、传统中医诊疗”为双轮驱动,以“铁皮石斛保健品、海洋中药”为两翼,通过“内延发展、外延并购”增强天目山核心竞争力,打造以天目山为主品牌,在专注于主业及新业务发展的同时,积极做好内部产线升级改造和休眠品种委托加工,有效拓宽业务范围,优化盈利结构,加强市场营销能力,建设以杭州、青岛为平台的南北销售中心,提高公司营业收入,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成本控制,拓展融资渠道

公司坚持“严控成本、精简高效”的方针,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优化内部管理程序,加强生产成本控制,严控生产各环节损耗,降低生产成本,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降低费用开支,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持续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存量贷款的展期、续贷,在不缩减授信规模的基础上洽谈无还本续贷,新增银行授信规划,压降融资成本,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充裕;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展公司融资渠道,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公司治理

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严防经营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金额500万以上(含)或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500万以上(含)或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资产占公司总资产10%以上(最近一期经审计);或占公司净利润10%以上;或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财务报告“五、(19)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

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 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基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质量是否发生变化,预期信用损失采用“三阶段法”进行分析。若信用风险在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信用风险在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预计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途物资、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

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财务附注五“(11)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中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得批准。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 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 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 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5-453-52.11-6.47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12-143-56.79-8.08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40-56.79-10.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8-123-57.92-12.13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80-511.88-33.33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房屋建筑物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依据
土地使用权50直线法土地证登记的使用年限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公司将与开展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归集为研发支出。

②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③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

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①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

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产品和商品的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根据生产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对检验合格产品开具销售出库单,通过物流公司及公司送货方式交付,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2)门诊收入

门诊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服务结束后即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①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

为一项资产, 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 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②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③合同成本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①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②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③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 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公司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本报告附注五“(21)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报告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 租赁负债

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租赁负债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非流动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售后租回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

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本公司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公司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公司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⑶ 售后回租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本公司作为出租人(1)(2)”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报告附注“五、(11)金融工具”。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2022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递延所得税资产2,725,373.68
递延所得税负债2,646,008.20
未分配利润40,476.39
少数股东权益38,889.09
所得税费用-84,750.81
净利润84,750.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222.91
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少数股东权益41,527.90

其他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 日)因适用解释第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报表项目2022年1月1日
变更前累积影响金额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1,983,940.79379 591.292,363,532.08
递延所得税负债384.976.62384,976.62
未分配利润-165,815,202.89-2.746.52-165,817,949.41
少数股东权益19,374,077.00-2.638.8119,371,438.19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变更前累积影响金额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724,280.272,725,373.683,449,653.95
递延所得税负债2,646,008.202,646,008.20
未分配利润-233,375,486.6740,476.39-233,335,010.28
少数股东权益19,106,999.6338,889.0919,145,888.72

根据解释 第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变更前累积影响金额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842,171.14-84,750.81757,420.33
净利润-73,207,818.1384,750.81-73,123,067.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560,283.7843,222.91-67,517,060.87
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变更前累积影响金额变更后
少数股东权益-5647534.3541,527.90-5,606,006.45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

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9.00、13.00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7.00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25.00、20.00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2.0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5.00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25.00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薄荷”)25.00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慎泰宝丰”)20.00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慎泰门诊”)20.00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天目”)20.00
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秀杭州”)20.00
青岛天目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天目”)20.00
上海天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目”)20.00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子公司三慎泰门诊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2、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2年第13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本公司之子公司三慎泰宝丰、三慎泰门诊、银川天目、时秀杭州、青岛天目、上海天目2023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736.183,736.18
银行存款97,650,962.8042,255,739.73
其他货币资金307,913.44133,020.43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97,962,612.4242,392,496.3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36,935,364.0922,963,207.85
1年以内小计36,935,364.0922,963,207.85
1至2年1,654,360.3212,546,974.41
2至3年2,572,263.333,757,429.42
3年以上
3至4年730,112.222,693,890.70
4至5年2,319,917.13973,378.14
5年以上5,718,589.364,812,397.59
合计49,930,606.4547,747,278.11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879,081.6715.785,124,374.9865.042,754,706.699,888,257.1920.717,841,889.0579.312,046,368.14
其中:
单项计提7,879,081.6715.785,124,374.9865.042,754,706.699,888,257.1920.717,841,889.0579.312,046,368.1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051,524.7884.228,122,879.6719.3233,928,645.1137,859,020.9279.299,099,359.2524.0328,759,661.67
其中:
账龄组合42,051,524.7884.228,122,879.6719.3233,928,645.1137,859,020.9279.299,099,359.2524.0328,759,661.67
合计49,930,606.45/13,247,254.65/36,683,351.8047,747,278.11/16,941,248.30/30,806,029.8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广州明心药业有限公司3,478,377.013,478,377.0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3,443,383.36688,676.6720.00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浙江第一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深泰医疗综合门诊部608,128.23608,128.2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浙江小工蜂医药有限公司260,800.00260,8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浙江新长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69,900.0069,9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18,493.0718,493.0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7,879,081.675,124,374.9865.0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3,491,980.731,674,599.045.00
1至2年1,029,902.52205,980.5020.00
2至3年2,311,463.331,155,731.6750.00
3至4年658,048.72526,438.9880.00
4至5年2,311,217.132,311,217.13100.00
5至以上2,248,912.352,248,912.35100.00
合计42,051,524.788,122,879.6719.3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报表附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组合9,099,359.252,422,873.153,399,352.738,122,879.67
单项7,841,889.05873,605.933,591,120.005,124,374.98
合计16,941,248.303,296,479.086,990,472.7313,247,254.6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浙江小工蜂医药有限公司3,587,520.00客户退货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合计3,587,520.00///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杭州鑫业医药有限公司6,507,433.606,507,433.6013.03325,371.68
广州明心药业有限公司3,478,377.013,478,377.016.973,478,377.01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3,443,383.363,443,383.366.90688,676.67
杭州宋杏春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2,953,961.642,953,961.645.92147,698.08
杭州三慎泰环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2,319,117.062,319,117.064.64115,955.85
合计18,702,272.6718,702,272.6737.464,756,079.30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277,402.50184,286.40
合计277,402.50184,286.4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3,929,213.34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3,929,213.34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或背书,管理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774,082.4070.34558,186.2954.72
1至2年6,093.200.55340,617.0733.39
2至3年276,989.4425.173,000.000.30
3年以上43,388.823.94118,227.5111.59
合计1,100,553.86100.001,020,030.87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延过熊场408,848.0037.15
临安恒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37,000.0021.53
浙江快达建设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559.0618.31
杭州天山医药玻璃有限公司58,520.005.32
上海坤延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600.003.60
合计945,527.0685.91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004,047.461,788,499.41
合计2,004,047.461,788,499.4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内4,756,544.463,425,471.32
1年以内小计4,756,544.463,425,471.32
1至2年114,767.66257,876.10
2至3年13,876.10856726
3年以上
3至4年149,509.00721521.32
4至5年718,021.32
5年以上9,204,594.479,207,594.47
合计14,957,313.0114,469,189.21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股权转让款6,975,000.006,975,000.00
备用金71,511.01142,588.94
往来款4,134,011.003,727,800.23
保证金1,323,005.171,208,709.02
其他2,453,785.832,415,091.02
合计14,957,313.0114,469,189.21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77,912.1277,337.3812,525,440.3012,680,689.80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02,032.57771,119.302,053,715.052,926,866.92
本期转回103,162.343,500.00106,662.34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15,439.43720,950.001,811,239.402,547,628.83
其他变动
2023年12月31日余额61,342.92127,506.6812,764,415.9512,953,265.55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类别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3,855,570.482,800,000.0064,317.002,547,628.834,043,624.65
组合8,825,119.32126,866.9242,345.348,909,640.90
合计12,680,689.802,926,866.92106,662.342,547,628.8312,953,265.5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2,547,628.83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往来款2,247,628.83破产重整核销
黄山天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300,000.00破产重整核销
合计/2,547,628.83///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杭州誉振科技有限公司6,975,000.0046.63股权转让款5年以上6,975,000.00
湛江市恒鸿置业有限公司2,800,000.0018.72往来款1年以内2,800,000.00
安徽援康药业有限公司924,272.096.18其他5年以上924,272.09
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879,011.005.88往来款1年以内、1-2年48,320.69
王国利705,900.004.72往来款4-5年705,900.00
合计12,284,183.0982.13//11,453,492.78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7,698,432.86995,961.916,702,470.9512,027,339.51609,416.8411,417,922.67
在产品9,436,971.041,456,631.767,980,339.2812,019,126.681,657,287.9810,361,838.70
库存商品31,659,260.264,758,522.2426,900,738.0231,392,207.237,383,240.2024,008,967.03
发出商品626,464.01126,189.50500,274.511,771,932.35375,605.051,396,327.30
包装物164,409.179,753.89154,655.28167,086.00167,086.00
委托加工物资707,914.15707,914.15208,575.96208,575.96
合计50,293,451.497,347,059.3042,946,392.1957,586,267.7310,025,550.0747,560,717.66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609,416.84949,124.78562,579.71995,961.91
在产品1,657,287.9888,375.32289,031.541,456,631.76
库存商品7,383,240.202,687,797.235,312,515.194,758,522.24
发出商品375,605.050.00249,415.55126,189.50
包装物9,753.899,753.89
合计10,025,550.073,735,051.226,413,541.997,347,059.30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283,580.3599,261.52
待认证进项税额191,892.15251,059.95
预交所得税15,647.71
待摊费用33,772.8330,683.95
合计524,893.04381,005.42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39,780,421.89154,242,980.75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39,780,421.89154,242,980.7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11,998,029.43111,250,679.653,469,616.981,332,116.765,958,993.12234,009,435.94
2.本期增加金额2,299,812.1822,285.8488,150.62390,167.412,800,416.05
(1)购置1,774,977.6822,285.8488,150.62390,167.412,275,581.55
(2)在建工程转入524,834.50524,834.50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461,282.09219,677.3543,576.92502,345.612,226,881.97
(1)处置或报废1,461,282.09219,677.3543,576.92481,257.902,205,794.26
其他21,087.7121,087.71
4.期末余额111,998,029.43112,089,209.743,272,225.471,376,690.465,846,814.92234,582,970.0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7,462,908.3536,779,157.392,120,215.14679,507.864,820,353.2561,862,141.99
2.本期增加金额2,832,865.427,569,795.60187,238.5356,822.07361,225.0411,007,946.66
(1)计提2,832,865.427,569,795.60187,238.5356,822.07361,225.0411,007,946.66
3.本期减少金额1,338,103.25165,002.4018,102.99462,394.301,983,602.94
(1)处置或报废1,338,103.25165,002.4018,102.99457,886.141,979,094.78
其他4,508.164,508.16
4.期末余额20,295,773.7743,010,849.742,142,451.27718,226.944,719,183.9970,886,485.7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4,896,288.4013,008,024.8017,904,313.20
2.本期增加金额5,947,791.1164,450.166,012,241.27
(1)计提5,947,791.1164,450.166,012,241.27
3.本期减少金额492.05492.05
(1)处置或报废492.05492.05
4.期末余额4,896,288.4018,955,323.8664,450.1623,916,062.42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6,805,967.2650,123,036.141,129,774.20658,463.521,063,180.77139,780,421.89
2.期初账面价值89,638,832.6861,463,497.461,349,401.84652,608.901,138,639.87154,242,980.75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专用设备5,607,669.822,765,069.7347,059.962,795,540.13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锅炉房595,226.83未及时办理
真空泵房43,229.11未及时办理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7,400.00110,033.00
工程物资
合计17,400.00110,033.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工程181,031.50181,031.50181,031.50181,031.50
其他工程项目17,400.0017,400.00132,444.2422,411.24110,033.00
合计198,431.50181,031.5017,400.00313,475.74203,442.74110,033.00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计提原因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工程181,031.50181,031.50
其他工程项目22,411.2422,411.24
合计203,442.7422,411.24181,031.50/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4、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797,779.0814,797,779.08
2.本期增加金额5,132,044.625,132,044.62
(1)租赁5,132,044.625,132,044.62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9,929,823.7019,929,823.7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213,746.294,213,746.29
2.本期增加金额3,850,768.323,850,768.32
(1)计提3,850,768.323,850,768.3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8,064,514.618,064,514.6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865,309.0911,865,309.09
2.期初账面价值10,584,032.7910,584,032.79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期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4,047.829.00元。本期确认为损益的使用权资产的折旧额为3,850,768.32元(上期金额:3,483,158.97元)。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0.00元。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租赁的用于日常办公的办公场所和日常经营的门店。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950,807.22500,000.006,000,000.0024,450,807.22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0,211,230.0010,211,230.00
(1)处置
其他10,211,230.0010,211,230.00
4.期末余额7,739,577.22500,000.006,000,000.0014,239,577.2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697,844.02500,000.006,000,000.0012,197,844.02
2.本期增加金额154,791.60154,791.60
(1)计提154,791.60154,791.60
3.本期减少金额3,327,984.003,327,984.00
(1)处置
其他3,327,984.003,327,984.00
4.期末余额2,524,651.62500,000.006,000,000.009,024,651.6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6,883,246.006,883,246.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6,883,246.006,883,246.00
(1)处置
其他6,883,246.006,883,246.00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214,925.605,214,925.60
2.期初账面价值5,369,717.25,369,717.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4,435,830.404,435,830.40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16,587,725.3616,587,725.36
合计21,023,555.7621,023,555.76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2,821,218.662,821,218.66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16,003,777.5816,003,777.58
合计18,824,996.2418,824,996.24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三慎泰宝丰的含商誉资产组公司经营性资产不适用
三慎泰门诊的含商誉资产组公司经营性资产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预测期的年限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利润率等)折现率等)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1,342,200.004,600,000.000.005年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折现率折现率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折现率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14,891,200.0016,300,000.000.005年收入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折现率折现率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折现率
合计16,233,400.0020,900,000.00////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所涉金额,均根据公司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于 2024年4月 15 日出具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股权而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中曦评报字【2024】第 A0035号)和《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股权而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中曦评报字【2024】第 A0036 号)填列。账面价值根据上述评估报告内的“资产组持续计量账面价值(合并口径含商誉)”填列。本期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一致。

2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杨岱办公楼671,948.02350,581.68321,366.34
改造费
黄山天目产品再注册费用483,536.46206,080.08277,456.38
黄山薄荷GMP复核性检查生产车间改造345,216.71108,459.70236,757.01
食品线改造验收102,230.3923,146.3479,084.05
厂区部分厂房维修出新工程摊销105,450.8845,193.2060,257.68
提取车间防爆可燃气体改造工程摊销52,506.7910,209.640.0042,297.15
时秀杭州装修费768,775.52199,245.90569,529.62
北方销售中心办公室装修费1,018,867.9242,452.830.00976,415.09
上海房租物业费250,456.49180,444.4270,012.07
杭州办公室物业费181,955.6646,816.180.00135,139.48
合计2,477,157.981,503,786.861,212,629.97569,529.622,198,785.25

其他说明: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388,573.16597,143.3033,406.568,351.64
信用减值准备3,179,887.70794,971.93
预提费用2,298.68574.67
租赁负债11,667,033.722,916,758.4110,583,022.842,645,755.71
合计14,055,606.883,513,901.7113,798,615.783,449,653.95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所有权资产11,865,309.092,966,327.2710,584,032.792,646,008.20
合计11,865,309.092,966,327.2710,584,032.792,646,008.20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6,580,602.38121,409,492.84
可抵扣亏损97,260,938.84241,604,762.66
合计143,841,541.22363,014,255.50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61,187,570.30
20241,978,934.589,482,879.21
202536,972,570.1641,543,812.45
2026427,793.9426,814,490.30
202719,150,358.1559,827,193.29
202818,477,027.737,735,884.87
20296,689,141.136,689,141.13
20306,997,351.226,997,351.22
20316,567,761.936,567,761.93
203214,758,677.96
合计97,260,938.84241,604,762.6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固定资产97,812,746.5176,431,888.41抵押借款抵 押70,076,030.4761,139,994.56抵押借款抵 押
无形资产4,372,432.002,885,804.44抵押借款抵 押4,372,432.002,973,253.12抵押借款抵 押
合计102,185,178.5179,317,692.85//74,448,462.4764,113,247.68//

其他说明: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26,450,000.0026,450,000.00
保证借款46,000,000.0048,000,000.00
担保+抵押借款30,000,000.0030,000,000.00
应计利息189,312.21192,762.49
合计102,639,312.21104,642,762.49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44,022,461.8035,094,582.12
设备款739,761.171,204,083.87
工程款1,868,585.085,143,564.08
研发费用3,900,000.004,950,000.00
其他688,323.40830,387.02
合计51,219,131.4547,222,617.09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00,000.00其中一年以上3,876,000.00元未结算
苏州市飞乐净化科技有限公司1,172,702.85未结算
王世苗966,829.00未结算
浙江卫星彩印有限公司317,398.39未结算
杭州振和堂药业有限公司283,800.00未结算
合计6,640,730.2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账款3,390,440.623,581,954.69
预收服务费2,000.00
合计3,390,440.623,583,954.6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杭州天目医药有限公司244,014.00无法联系到经办人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8,200.00未发货
长春市天集医药有限公司58,265.49未发货
杭州天目颐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47,001.00预收款待退
上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45,649.56未发货
合计483,130.05/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7,595,120.0932,597,107.7133,811,255.436,380,972.3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57,060.862,645,333.152,958,334.14244,059.87
三、辞退福利799,626.50649,626.50150,000.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8,152,180.9536,042,067.3637,419,216.076,775,032.24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297,351.5128,014,408.6028,887,373.173,424,386.94
二、职工福利费45,215.761,068,808.841,114,024.60
三、社会保险费27,837.381,743,683.201,671,761.2199,759.37
其中:医疗保险费13,581.401,648,919.011,568,406.8794,093.54
工伤保险费14,255.9894,704.10103,294.255,665.83
生育保险费60.0860.08
四、住房公积金535,978.001,397,969.001,933,107.0084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688,737.44372,238.07204,989.452,855,986.06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7,595,120.0932,597,107.7133,811,255.436,380,972.37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36,266.922,558,494.392,859,082.85235,678.45
2、失业保险费20,793.9486,838.7699,251.298,381.42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557,060.862,645,333.152,958,334.14244,059.8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600,730.76727,934.45
企业所得税3,018,855.96297,367.23
个人所得税240,988.35569,433.75
城市维护建设税14,614.4412,037.38
土地使用税194,991.59194,991.59
房产税604,070.63606,422.62
教育费附加10,438.918,598.14
印花税33,932.769,879.66
其他1,983.455,081.69
合计4,720,606.852,431,746.51

其他说明:

40、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3,403.3623,403.36
其他应付款46,250,306.8050,775,854.09
合计46,273,710.1650,799,257.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23,403.3623,403.36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合计23,403.3623,403.36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业务款19,148,883.5026,599,632.67
往来款978,011.171,206,911.88
保证金及押金9,403,491.709,939,973.34
退货赔款1,387,444.961,387,444.96
借款305,000.00500,000.00
股权款2,200,000.002,200,000.00
其他12,827,475.478,941,891.24
合计46,250,306.8050,775,854.09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于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6,639,840.00保证金未到期
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2,200,000.00股权款待支付
广东天士力粤健医药有限公司1,387,444.96待清理
合计10,227,284.9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460,105.76460,105.7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本财务报告附注七、46)4,435,466.713,438,390.82
合计4,895,572.473,898,496.58

其他说明:

43、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额464,416.75489,639.60
合计464,416.75489,639.6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

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11,667,033.7210,901,494.72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本财务报告附注七、(42))4,435,466.713,438,390.82
合计7,231,567.017,463,103.90

其他说明:

47、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1,118,726.131,118,726.13预提担保利息
未决诉讼282,751.57诉讼及违约金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应付退货款
其他28,842.0628,842.06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损失
合计1,430,319.761,147,568.19/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0、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4,335,187.31378,316.563,956,870.75政府补助
拆迁补偿60,910,832.786,251,293.0154,659,539.77拆迁补偿
合计65,246,020.096,629,609.5758,616,410.5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2、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21,778,885.00121,778,885.00

其他说明:

53、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5,896,699.9345,896,699.93
其他资本公积26,891,216.0590,000,000.00116,891,216.05
合计72,787,915.9890,000,000.00162,787,915.9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9,000万元,为控股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无偿豁免的债务。

55、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3,116,082.2023,116,082.20
任意盈余公积1,065,332.171,065,332.17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24,181,414.3724,181,414.37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33,335,010.28-165,815,202.8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2,746.52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33,335,010.28-165,817,949.4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275,148.00-67,517,060.8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71,610,158.28-233,335,010.2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40,476.39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21,521,630.6394,707,470.97107,965,338.5083,286,939.71
其他业务256,905.22538,911.11940,840.58642,844.04
合计121,778,535.8595,246,382.08108,906,179.0883,929,783.75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12,177.8510,890.6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1,106.35477.2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9.08%4.38%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3.79材料销售等34.61材料销售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4.42贸易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1,102.56加工费、雾化等438.20加工费、隔离衣、口罩、牙膏等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1,106.35477.2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1,071.5010,413.39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本期数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中成药10,045,987.2412,044,487.5010,045,987.2412,044,487.50
原料药31,432,694.616,411,640.5331,432,694.616,411,640.53
西药6,054,590.454,923,262.206,054,590.454,923,262.20
保健品16,164,988.987,933,268.7016,164,988.987,933,268.70
药品流通-中药42,195,128.2033,646,982.1442,195,128.2033,646,982.14
药品流通-西药3,449,428.152,837,226.953,449,428.152,837,226.95
药品流通-煎药费00
门诊服务-诊疗9,513,061.836,910,602.959,513,061.836,910,602.95
门诊服务-挂号1,607,111.011,607,111.01
其他1,058,640.161,058,640.16
按经营地区分类
华东地区102,237,200.5077,723,628.46102,237,200.5077,723,628.46
东北地区718,163.69568,034.81718,163.69568,034.81
华北地区1,725,783.511,324,864.721,725,783.511,324,864.72
西南地区4,904,386.714,096,126.414,904,386.714,096,126.41
西北地区330,388.35338,613.79330,388.35338,613.79
华南地区7,223,312.326,800,257.447,223,312.326,800,257.44
华中地区4,136,448.653,712,653.994,136,448.653,712,653.99
中南地区245,946.90143,291.35245,946.90143,291.35
合计121,521,630.6394,707,470.97121,521,630.6394,707,470.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08,908.2595,732.14
教育费附加47,998.6240,914.29
资源税
房产税402,390.21355,516.23
土地使用税401,947.10403,898.60
车船使用税1,020.001,320.00
印花税55,399.1430,060.63
地方教育附加31,999.0827,399.93
环境保护税19.09110.44
合计1,049,681.49954,952.26

其他说明:

6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153,070.032,502,625.43
办公费9,135.018,579.76
交际应酬费74,491.5362,635.18
折旧及摊销费0.002,136.60
差旅费44,514.2452,019.76
宣传推广费899,901.91717,345.83
业务费-1,472,106.682,427,420.27
市场服务费6,008.09
包装费145,518.93
快递费2,373.58
其他费用754,921.60143,026.97
合计2,466,301.226,067,316.82

其他说明:

6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2,744,956.8722,556,836.72
办公费1,543,246.35546,596.46
邮电通信费79,090.2995,766.61
保险费46,236.1144,839.41
董事会会费264,757.54361,258.52
业务招待费695,692.57669,403.71
中介服务费8,758,831.027,690,468.88
折旧及摊销费7,123,141.309,339,919.00
房租水电1,022,702.531,016,277.41
差旅费541,414.92324,619.35
修理费258,981.42248,943.90
装修费226,300.901,176,605.69
汽车使用费210,668.75210,068.90
宣传推广费1,808.0052,589.95
其他费用1,642,256.961,366,160.09
合计45,160,085.5345,700,354.60

其他说明:

6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57,677.69
材料费168,527.98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24,000.001,100,000.00
其他费用289,688.67226,403.88
合计482,216.651,584,081.57

其他说明: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7,185,061.947,404,500.96
利息收入-112,768.90-50,794.49
手续费55,859.2548,689.98
其他2,894.00215.52
合计7,131,046.297,402,611.97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中本年度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为513,044.50元(上一年度为692,418.83元)。

6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740,208.29892,217.37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656.574,797.17
合计740,864.86897,014.54

其他说明: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8,842.0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525,926.17993,648.50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525,926.17964,806.44

其他说明:

68、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986,798.91-4,990,162.3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475,095.72-2,690,889.69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合计511,703.19-7,681,052.06

其他说明:

7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860,134.01-9,565,386.31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012,241.27-17,217,411.02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2,411.24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525,155.43
十二、其他
合计-8,872,375.28-27,330,364.00

其他说明:

7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333,474.11
合计333,474.11

其他说明:

73、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21,000.0021,000.00
无法支付的款项12,555.6747,600.0312,555.67
拆迁补偿6,251,293.0110,007,781.786,251,293.01
其他341,474.62332,999.91341,474.62
合计6,626,323.3010,388,381.726,626,323.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83,024.2286,091.86183,024.2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罚款支出51,368.1835,909.0051,368.18
医保扣款521,447.6514,371.00521,447.65
拆迁支出4,641,879.749,538,904.664,641,879.74
预计负债及诉讼赔款-133,280.832,792,951.68-133,280.83
其他102,620.98403,283.54102,620.98
合计5,367,059.9412,871,511.745,367,059.94

其他说明: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729,285.97-343,826.68
递延所得税费用256,071.311,101,247.01
合计2,985,357.28757,420.3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36,310,173.3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9,077,543.3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821,828.6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2,769,977.68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0,671,202.1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44,239.4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931,018.65
其他1,808,246.75
所得税费用2,985,357.2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保证金及往来款1,755,845.425,636,496.45
政府补助362,081.01391,000.58
备用金90,473.9036,711.18
营业外收入141,544.3266,368.39
利息收入112,768.9050,794.49
收到其他7,503.04131,746.48
合计2,470,216.596,313,117.5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22,262,648.1817,093,318.29
往来款3,909,356.369,684,572.84
保证金889,610.34313,000.00
备用金125,065.8043,323.31
营业外支出86,174.013,492,807.77
手续费支出57,209.5748,905.50
其他849,639.40
合计28,179,703.6630,675,927.7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8,869.4182,781.48
合计38,869.4182,781.48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金拆借59,450,000.0055,650,000.00
债权转让款6,379,522.7267,287,650.00
清偿违规担保利息29,151.06
合计65,858,673.78122,937,65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租赁负债4,776,842.094,423,398.63
个人资金借款归还400,000.00
借款归还59,486,325.5655,450,000.00
合计64,263,167.6560,273,398.6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104,642,762.49102,450,000.00189,312.21102,642,762.492,000,000.00102,639,312.21
合计104,642,762.49102,450,000.00189,312.21102,642,762.492,000,000.00102,639,312.21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9,295,530.62-73,123,067.32
加:资产减值准备-511,703.197,681,052.06
信用减值损失8,872,375.2827,330,364.0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1,007,946.6614,706,748.73
使用权资产摊销3,850,768.333,483,158.97
无形资产摊销154,791.60154,791.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212,629.972,422,784.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33,474.1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6,091.8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185,061.947,404,500.9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25,926.17-964,806.4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370.211,185,997.8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868,343.57-1,146,757.2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410,396.7543,190,388.1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1,570,929.98-49,653,740.96
其他-2,128,027.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28,820.92-19,370,520.8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5,120,872.0512,435,543.87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97,962,612.4242,392,496.3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2,392,496.3411,505,449.6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5,570,116.0830,887,046.69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1.00
其中:杭州时秀1.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1.00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97,962,612.4242,392,496.34
其中:库存现金3,736.183,736.1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97,650,962.8042,255,739.7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307,913.44133,020.43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7,962,612.4242,392,496.3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776,842.0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57,677.69
材料费168,527.98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24,000.001,100,000.00
其他费用289,688.67226,403.88
合计482,216.651,584,081.57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482,216.651,584,081.57
资本化研发支出

其他说明: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2023-7-17151%转让股权变更,丧失控制权0本次股权交易价格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黄山3,000黄山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黄山薄荷药业有限公司黄山975黄山制造业28.0072.00投资设立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银川4700银川服务业60.00投资设立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杭州100杭州批发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杭州三慎泰中医药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200杭州服务业5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青岛天目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青岛300青岛服务业100.00投资设立
上海天目山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300上海服务业100.00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40.00%-523,423.916,834,488.34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49.00%930,407.106,029,268.41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49.00%-1,286,744.155,073,573.92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22,981,220.8422,981,220.8424,289,780.6224,289,780.62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43,855,354.741,901,738.5745,757,093.3132,565,549.20886,914.7033,452,463.9030,961,830.161,034,998.5931,996,828.7521,578,554.9112,434.4221,590,989.33
杭州三慎泰中医药门诊部有限公司20,326,370.5910,050,330.5230,376,701.1112,457,368.817,565,099.8120,022,468.6219,780,490.2813,538,782.6533,319,272.9310,242,354.2910,096,677.6820,339,031.97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1,308,559.78-1,308,559.78-33,596.00-1,342,444.39-1,342,444.397,263.40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39,745,727.461,898,789.991,898,789.991,234,685.2832,252,292.84313,795.29313,795.29610,901.10
杭州三慎泰中医药门诊部有限公司33,263,566.78-2,626,008.47-2,626,008.473,803,036.7827,019,176.05-6,907,510.37-6,907,510.373,799,695.65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政府补助4,335,187.31378,316.563,956,870.75与资产相关
拆迁补偿60,910,832.786,251,293.0154,659,539.77与资产相关
合计65,246,020.096,251,293.01378,316.5658,616,410.52/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378,316.56506,013.96
与收益相关382,891.73386,203.41
合计761,208.29892,217.37

其他说明: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

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

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青岛资本市场服务3,00029.99%29.99%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3C7GC791,公司实缴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资产管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99%股权的股东
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间接持有公司29.99%以上股份
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达到12.36%
青岛源嘉盛鼎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36%的股份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直接持有天目药业20.53%的股份
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间接持有天目药业5%以上股份
永新华韵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间接持有天目药业5%以上股份
甘肃黄海电子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间接持有天目药业5%以上股份
甘肃永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间接持有天目药业5%以上股份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董秘党国峻过去十二个月担任董事,汇隆华泽董事长兼经理安杰担任副董事长
杰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筱艨在杰正投资担任财务总监、副总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独立董事聂学民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
青岛源嘉润华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范海燕间接控制
源嘉盛鼎控股(北京)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范海燕间接控制
青岛源嘉盛鼎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范海燕间接控制
青岛源嘉盛泰置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范海燕间接控制
青岛源嘉润物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范海燕间接控制
青岛源嘉盛鼎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范海燕间接控制
青岛源嘉托育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范海燕间接控制
青岛澳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范海燕间接控制
青岛联和国信经贸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范海燕间接控制
嘉捷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青岛永新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长(吊销状态)
青岛海沃置业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兼总经理
青岛华沃置业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
青岛永新华置业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新军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青岛城投燕岛酒店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
青岛永新华韵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福州华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
永新华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
永新华韵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
永新华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
北京永新华韵贸易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
北京永新华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
北京永新华韵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永军间接控制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杭州三慎泰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原杭州天禄堂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050,297.613,941,847.21
杭州愈心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753,170.51
杭州宋杏春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700,299.273,382,575.23
杭州德合堂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276,061.60236,639.58
杭州玉鼎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607,530.50
杭州三慎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120,088.4923,893.81
杭州如颐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404,886.42579,492.23
杭州督泰全生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原杭州聚庆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66,022.34
杭州康慧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41,140.50
杭州三慎泰环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443,065.702,131,779.48
深圳华韵坤泰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6,548.67
杭州天目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9,324,618.04581,927.44
杭州三慎泰小和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32,211.56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杭州浙展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642,201.8327,226.502,457,302.50
刘宝根房屋租赁314,214.1220,621.221,212,084.64
杭州市石桥经济合作社房屋租赁336,758.10184,675.2427,164.7817,643.481,064,638.31
诸暨市三慎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600,000.00600,000.0037,355.4073,005.83
杭州逸树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163,058.00-8,515.0011,081.19
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2,670,062.042,805,614.90364,097.94590,688.33386,846.5912,435,543.87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23,000,000.002021-3-302024-3-30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13,450,000.002022-3-92025-3-9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23,000,000.002022-7-192023-7-19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23,000,000.002023-7-192024-7-19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23,310,000.002018-8-172019-02-17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注3)7,700,000.002018-11-162019-11-16
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2022-6-102023-6-1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30,000,000.002021-10-92024-10-8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90,000,000.002023-9-22注1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次杭州天目向股东汇隆华泽申请借款9,000万元,由直接与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黄山薄荷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该笔借款分两次汇入杭州天目公司账户,其中2023年9月22日汇入2,000万元,2023年9月26日汇入7,000万元。担保起始日为汇隆华泽向杭州天目汇入第一笔借款的日期,即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24日,汇隆华泽向杭州天目发出债务豁免通知函,同意豁免杭州天目债务本金9,000万元,同时免除黄山薄荷对9,000万元债务本金的担保责任。担保到期日为债务豁免通知函生效日期,即2023年10月24日。

注2:2018年8月,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清风)分别向本公司李某某、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潘某某俩人借款331万元、169万元,合计500万元,借款期限六个月。上述借款均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2021年9月黄山天目依据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出具的书面函,未报请上市公司同意,代浙江清风偿还了潘某某的169万元借款,同时构成原控股股东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69万元,剩余331万借款尚未归还。2021年4月19日,本公司与永新华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债权转让款3,215万元(含上述169万元、331万元)。公司借款本金担保责任已解除,剩余担保借款利息83.16万元,公司已经预提相应预计负债。公司股东永新华瑞于2023年4月19日向公司作出承诺,如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公司需要支付担保利息,永新华瑞将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违规担保产生的全部利息支付于公司。注3:2018年11月23日,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叶飞、潘建德、任移生签订《借款保证合同》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与叶飞、潘建德、任移生于2018年11月16日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借款100万元、120万元、550万元,合计77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21年4月,任移生55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清偿,潘建德120万元借款本金、叶飞100万元借款本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借款本金担保责任已解除。剩余叶飞借款利息24.33万元,叶飞于2022年1月23日签署《放弃借权利息说明》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剩余潘建德借款利息28.71万元,公司已经预提相应预计负债。公司股东永新华瑞于2023年4月19日向公司作出承诺,如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公司需要支付担保利息,永新华瑞将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违规担保产生的全部利息支付于公司。2023年8月18日,杭州天目收到永新华瑞出具的《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潘建德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永新华瑞承诺:“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上述违规担保形成的利息111.87万元打入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账户。”202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上述承诺函款项 111.87万元。根据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2023年8月21日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向潘建德等人借款的违规担保责任是否解除问题之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目药业对于潘建德借款169万、120万违规担保产生利息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上述担保事项涉及的诉讼情况如下:

一、诉讼双方当事人为原告潘建德及被告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承担担保责任,清偿原告借款利息670,397.86元;保全费4430元、律师费4000元、担保保险费650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6500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负担。

2024年3 月11日,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屯溪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皖1002民初700号),该诉讼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如下:“一、被告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潘建德赔偿款342,523.93元; 二、驳回原告潘建德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80元,由原告潘建德负担2648元,由被告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73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02022年3月未约定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4,851.002021年1月2022年1月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0,000.002023年9月2023年10月该债务已全部豁免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21.26313.42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杭州三慎泰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原杭州天禄堂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2,216,437.45110,821.87178,873.798,943.69
应收账款杭州愈心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139,033.556,951.682,095,718.49366,405.30
应收账款杭州宋杏春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3,093,783.93154,689.203,083,539.28154,176.96
应收账款杭州德合堂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997,648.3749,882.421,713,183.08425,570.51
应收账款杭州玉鼎中医诊所有限公司2,140,339.95780,608.75
应收账款杭州如颐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1,406,864.6870,343.232,457,140.65741,907.93
应收账款杭州聚庆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原杭州督泰全生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59.782.99
应收账款杭州三慎泰环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2,370,895.33118,544.771,438,337.7671,916.89
应收账款深圳华韵坤泰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600.001,800.003,600.00720.00
应收账款杭州三慎泰小和中医诊所有限公司139,033.556,951.68
其他应收款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247,628.832,247,628.83
其他应收款黄山天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300,000.00
其他应收款杭州德合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240.0012.00
其他应收款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879,011.0047,722.85879,011.0043,950.55
其他应收款杭州三慎泰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原杭州天禄堂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12.000.60
其他应收款杭州三慎泰环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808.4040.42
其他应收款青岛金家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5,000.0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黄山天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832.00100,832.00
应付账款杭州三慎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76,600.001,780.00
其他应付款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2,200,000.002,200,000.00
其他应付款黄山天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50,000.00
其他应付款浙江三慎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豪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6,880.00
其他应付款杭州小太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6,270.00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19日,本公司与永新华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分为已确定转让的债权5,000万元和有条件转让的债权4,000万元,自协议签订后生效前,永新华瑞支付给本公司3,215万元;剩余金额1,785万元,永新华瑞在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合计5,000万元。若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本公司未收回债权或收回金额不足4,000万元,永新华瑞将无条件承接该差额部分的债权,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按该差额支付全部债权受让款。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永新华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永新华瑞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黄山天目、黄山薄荷、银川天目山拥有对原控股股东等各方剩余2,728.77万元债权,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该笔款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11,397.77万元、违规担保借款本金余额331万元,合计11,728.77万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经营租赁承诺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最低租赁付款额
1年以内4,851,894.00
1至2年4,014,176.75
2至3年3,552,508.37
3年以上240,749.61
合计12,659,328.73

(2)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之违规担保利息清偿承诺

(1)2018 年,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祝政及自然人楼义青与陆亚娟签订《借条》,约定由祝政、楼义青向陆亚娟借款 2,000 万元,其中以转账形式支付 1,970 万元,现金直接支付 30 万元;借款利率按日利率千分之一计;由天目药业作为担保人,天目药业股东及家人配偶为该出借人陆亚娟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不可撤销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

2018 年 2 月 13 日,出借人陆亚娟向案外人楼义青分两次共计汇款 1000 万元;2018 年 2 月14 日,出借人陆亚娟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祝政转款 970 万元,前述款项合计 1,970 万元均为《借条》项下的出借款项。就陆亚娟转账给祝政的 970 万元借款,祝政陆续偿还了部分借款本息。

2023 年 8 月 16 日,陆亚娟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祝政偿还剩余借款

本金 250 万元及自 2018 年 4 月 21 日起算,暂计算至 2023 年 8 月 1 日的利息 2,571,791.67 元,同时支付其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 16 万元及保全保险费2,571 元,暂合计为 5,234,362.67 元,并请求判令天目药业对祝政就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经天目药业内部核查,该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合同签署亦未经公司内部审批,系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祝政以公司名义作出的违规担保。

为解决天目药业可能承担的上述赔偿责任,永新华瑞出具《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祝政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承诺:“于2023年9月22日前向天目药业账户转入债权人陆亚娟主张的截止2023年9月22日的本金、利息、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暂合计5,289,973.78元人民币,如在相关案件中法院判定天目药业败诉时,该笔费用用于清偿天目药业承担生效判决载明的赔偿责任。若相关案件中天目药业败诉,且天目药业依判决承担的赔偿责任高于5,289,973.78元,公司承诺在相关案件中天目药业的法定赔偿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8月 16日责任确定后5日内,将不足资金转账给天目药业,用于履行天目药业剩余赔偿责任。”

2023年9月22日,本公司收到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上述承诺函款项5,289,973.78元。

(2)根据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出具的《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潘建德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诺:“于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前将上述违规担保形成的利息111.87万元打入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2023年8月21日,本公司收到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上述承诺函款项1,118,700.0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决诉讼案件2件,涉诉案件计提预计负债金额0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1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72.28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

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事项

(1)2021年4月19日,本公司(甲方)与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①标的债权的转让

甲、乙各方一致决定,本次转让分为已确定转让的债权5,000万元和有条件转让的债权4,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A、其中5,000万元已确定转让的债权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出借人/款项发生人借款人/占用人发生原因发生日期金额 (万元)
1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2017年9月20日1,500.00
2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2017年12月26日500.00
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为浙江清风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8月331.00
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借款2019年7月31日460.00
5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21年1月255.00
序号出借人/款项发生人借款人/占用人发生原因发生日期金额 (万元)
6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代为偿还借款2021年9月10日 2021年9月14日169.00
7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转让款2019年4月1日585.00
8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转让款2019年4月1日1,200.00
合计5,000.00

B、剩余4000万元有条件转让的债权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出借人/款项发生人借款人/占用人发生原因发生日期金额 (万元)
1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投资转让款2019年4月1日3,629.00
2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工程款2019年2月起多笔转入371.00
合计4,000.00

债权转让价款及支付转让价款:各方约定,上述已确定转让的债权5,000万元、有条件转让的债权4,000万元,合计转让的价款为9,0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万元);自签订本协议签订后生效前,乙方支付给甲方3,215万元;剩余金额1,785万元,乙方在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合计5,000万元。若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甲方未收回债权或收回金额不足4,000万元,乙方将无条件承接该差额部分的债权,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按该差额支付全部债权受让款。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因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而产生的税费由甲方和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2)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永新华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原债权转让款付款时间调整

各方一致同意,对原协议中的剩余396.56万元债权的转让条件及期限进行以下调整:乙方拟

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前支付该债权转让款。

②新增标的债权

为彻底解决甲方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乙方同意增加受让甲方剩余2728.77万元的债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出借人/款项发生人借款人/占用人发生原因发生日期金额 (万元)
1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工程款2019年2月起多笔转入2,702.12
2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控股公司)利息2017年9月29日19.02
3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控股公司)利息2017年12月26日7.63
合计2,728.77

特别约定

由于原协议中的剩余396.65万元债权(理应扣除违规担保331万元,最终需要司法机关进一步确认),及新增2,728.77万元的债权款项均已进入诉讼程序,因此,乙方同意由甲方下属子公司继续进行相应的诉讼,由此所收回的债权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甲方下属子公司应全部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享有全部的权益和利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11,397.77万元、违规担保借款本金余额331万元,合计11,728.77万元。

2) 投资参股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事项

本公司拟出资1,400万元与长城集团等四家投资机构筹建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持投比例占注册资本的9.33%,资金来源自筹。2017年1月4日,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3) 临安制药中心厂区整体搬迁事项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临安制药中心厂区整体搬迁改造的议案》。因公司临安制药中心厂区被临安区人民政府列入旧城改造范围,需要实施整体停产搬迁,公司在通过司法竞拍取得的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新厂区实施生产线改造,

GMP改造计划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实施滴眼剂(主导品种珍珠明目滴眼液)和青霉素类片剂(主导品种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两条生产线的GMP改造(2个剂型3个品种);第二阶段实施其它剂型(含中药提取、口服液体制剂和口服固体制剂)品种的GMP改造(5个剂型25个品种)。项目投资概算为7,500万元,其中:(1)净化改造费用约2,800万元;(2)生产设备购置费用约1,000万元;(3)检测中心(化验室)改造费用约500万元;(4)原“路通公司”遗留的危废品的处理等费用约500万元;(5)仓库改造、配电箱改造、天然气锅炉改造、整个厂区给排水改造、三废处理改造、冷库改造及其它改造费用约1,200万元;(6)其它不可预测费用约1,500万元(含项目过渡工资、试生产产品生产成本、产品转移、生产许可证取证、GMP认证费用等)。截至本报告期末,第一阶段两条生产线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珍珠明目滴眼液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两个产品的试生产也已全部完成,其中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已完成生产地址和药品注册变更,并取得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已正式进行生产。珍珠明目滴眼液计划在2024年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验收,同时完成珍珠明目滴眼液的注册变更。第二阶段计划正在实施中。4) 产品一致性评价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要求,本公司主要产品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超青)属于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的品种。2018年5月,公司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技术开发合同》,合同总金额1,100万元。由于公司临安制药中心厂区实施整体搬迁,2021年5月份在新厂区完成超青生产线的GMP改造,并完成三批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试生产,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该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一致性评价研究资料均已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2022年10月一致性评价资料已由国家局药审中心正式受理。2023年完成补正资料上报,目前的阶段为补正资料申报后的审评过程中。

5) 银川土地使用权闲置银川天目与银川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原值为44,373,330.00元。2021年12月银川天目山收到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闲置土地情况告知书》(银自然资闲告字【2021】12号)及《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银自然资闲听字【2021】10号),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银川天目山申请了参加听证,但申辩意见未被采纳。2022年7月1日银川天目山收到了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注销登记的函》及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一宗土地使用权的决定》(银政函【2022】70号),银川市政府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要求收到函件后30日内交回该土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2023年1月29日银川天目山再次收到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督促交回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注销登记的函》(银自然资函【2023】13号),要求2023年2月6日前限期交回该土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逾期不交回该土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政府将依法公告注销。根据银川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20日发布的注销公告,上述土地已报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收回,不动产登记证书已被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银川天目账面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值、累计摊销额、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均

为0.00元。6) 子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目生物”),因债权人嘉善春光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对浙江天目生物进行破产清算。2022年10月9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浙0112破申31号),受理申请人嘉善春光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浙江天目生物转发的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浙0112破31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司丧失对浙江天目生物及其子公司黄山天目生物科技有限的控制。因浙江天目生物严重资不抵债,股东权益为负,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浙江天目生物账面余额1,400.0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应收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224.76万元及应收其二级子公司黄山天目生物科技有限其他应收款余额30.0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供不低于100万元书面报价并自缴纳10万元保证金拟参与重整,重整投资人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出价最高的意向投资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受让天目生物100%股权的方式取得纳入重整范围的天目生物名下资产,重整资金用于清偿各类债务,预计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约为9.04%,债权按《重整计划》清偿后未获清偿的债权部分,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天目生物不再承担清偿责任。2023年2月20日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竟拍,竞拍成交金额为102万元。2023年2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浙 0112破31号,裁定自2023年2月21日起对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重整,因浙江天目生物破产重整,本期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浙江天目生物账面余额1,400.00万元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账面余额1,400.00万元进行核销。对应收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224.76万元及应收其二级子公司黄山天目生物科技有限其他应收款余额30.00万元进行核销。

7) 本公司与苏州兴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纷诉讼事项

2019年9月,公司与原告苏州兴亚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兴亚”)签订新建的青霉素,滴眼剂车间和化验室及辅助设施净化系统项目承揽合同约定,因发生纠纷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苏州兴亚货款。2022年4月,苏州兴亚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公司给付445.71万元、赔偿违约金72.56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2年5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本公司与原告苏州兴亚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11月18日公司与苏州兴亚达成和解,公司同意支付原告苏州兴亚定作款400万元,于2022年11月底之前支付100万元,于2022年12月底之前支付20万元,于2023年1月20日之前支付50万元,于2023年2月底前支付10万

元,于2023年3月底前支付10万元,于2023年4月底前支付10万元,于2023年5月底前支付50万元,于2023年6月底前支付50万元,于2023年7月底前支付50万元,余款50万元于2023年8月底前支付完毕。公司2022年11月25日支付120万元,2023年1月13日支付50万元,2023年2月28日支付10万元,2023年3月30日支付10万元,2023年4月26日支付10万元,2032年5月26日支付50万元,2023年6月29日支付50万元,2023年9月7日支付50万元,2023年9月27日支付50万元。2023年9月26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公司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法冻结、扣划公司的银行存款4,071,451.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2023年10月26日,公司与苏州兴亚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公司同意在协议签署后二日内一次性支付苏州兴亚和解款项190万元。2023年10月26日,公司支付190万元。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按和解协议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

8) 本公司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纠纷2015年开始,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湖南金州”)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因发生纠纷公司欠湖南金州多笔律师费未支付。2022年8月,湖南金州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服务费用158.00万元、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3,71万元及差旅费4.50万元。2022年12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本公司与湖南金州之间的法律服务合同纠纷。管理层判断,认为本公司存在败诉赔偿的可能性,公司预计支付金额为

166.21万元。2023年3月6日,公司与湖南金州达成和解,公司与湖南金州一致确认截至2023年3月3日,被告欠付原告律师服务费180万元,公司分六期支付,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前支付30万元、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2023年5月31日前支付30万元、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2023年7月31日前支付30万元、2023年8月31日前支付30万元。

公司2023年3月支付30万元,2023年4月26日支付30万元,2023年5月26日支付30万元,2023年6月29日支付30万元,2023年9月7日和2023年9月27日分别支付30万元,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按和解协议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

9)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2021 年5月17日,公司与浙江源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8万元,公司持股5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8月23日公司支付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1,519,800.00元。

2023年6月26日公司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04月30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出具《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众会字(2023)第07730号],审计后截至2023年04月30日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64,102.83 元。2023年7月7日,公司与浙江渔满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浙江渔满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价款以双方认可的审计确定的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审计结果为准。

2023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浙江渔满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元,账面确认投资收益-1,519,799.00元。转让后,时秀(杭州)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2,771,560.001,789,147.58
1年以内小计2,771,560.001,789,147.58
1至2年164,795.17149,308.40
2至3年111,785.20637,774.90
3年以上
3至4年576,414.222,407,386.82
4至5年2,213,662.4117,850.14
5年以上1,264,875.831,247,025.69
合计7,103,092.836,248,493.5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8,393.071.2488,393.07100.000.00
其中:
单项计提88,393.071.2488,393.07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014,699.7698.764,106,182.5458.542,908,517.226,248,493.531003,628,991.8058.082,619,501.73
其中:
账龄组合7,014,699.7698.764,106,182.5458.542,908,517.22
合计7,103,092.83/4,194,575.61/2,908,517.226,248,493.53/3,628,991.80/2,619,501.7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浙江新长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69,900.0069,900.001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18,493.0718,493.071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88,393.0788,393.071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771,560.00138,578.005.00
1至2年148,465.6029,693.1220.00
2至3年111,785.2055,892.6050.00
3至4年504,350.72403,480.5880.00
4-5年2,213,662.412,213,662.41100.00
5年以上1,264,875.831,264,875.83100.00
合计7,014,699.764,106,182.5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8,393.0788,393.07
按信用风3,628,991.80692,854.02215,663.284,106,182.54
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3,628,991.80781,247.09215,663.284,194,575.6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江西御名源医药有限公司(超青)1,968,480.001,968,480.0027.7198,424.00
广安旭辉酒业有限公司687,280.00687,280.009.68687,280.00
杭州天目商贸有限公司336,261.49336,261.494.73336,261.49
青岛锦绣前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3,520.00203,520.002.8710,176.00
杭州天目保健品有限公司184,000.00184,000.002.599,200.00
合计3,379,541.493,379,541.4947.581,141,341.49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84,711,619.7532,638,934.18
合计84,711,619.7532,638,934.1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89,129,081.5036,117,548.43
1年以内小计89,129,081.5036,117,548.43
1至2年9,295.86
2至3年141,009.00
3年以上
3至4年141,009.0012,121.32
4至5年12,121.32
5年以上7,667,393.707,667,393.70
合计96,958,901.3843,938,072.45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股权转让款6,975,000.006,975,000.00
备用金46,011.0148,659.81
往来款89,051,628.7036,379,360.83
保证金763,974.87430,641.87
其他122,286.80104,409.94
合计96,958,901.3843,938,072.45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1,712,515.9851,999.769,534,622.5311,299,138.27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51,999.767,667,393.707,719,393.46
--转入第二阶段-464.79464.79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759,596.4870,969.302,830,565.78
本期转回15,193.5915,193.59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1,867,228.831,867,228.83
其他变动
2023年12月31日余额4,456,454.08123,433.857,667,393.7012,247,281.63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82,210.981,867,228.8314,982.15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416,927.292,830,565.7815,193.5912,232,299.48
合计11,299,138.272,830,565.7815,193.591,867,228.8312,247,281.6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1,867,228.83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往来款1,867,228.83破产重整
合计/1,867,228.83///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青岛天目山健康科技有限公司82,688,132.0085.29往来款1年以内4,134,406.6
杭州誉振科技有限公司6,975,000.007.19股权转让款5年以上6,975,000.00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4,304,386.704.43往来款1年以内215,219.34
上海天目山药业科技有限公司1,600,000.001.65往来款1年以内80,000.00
杨晓明300,000.000.31往来款5年以上300,000.00
合计95,867,518.7098.87//11,704,625.94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07,790,000.0042,771,002.7365,018,997.27123,309,800.0056,771,002.7366,538,797.27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107,790,000.0042,771,002.7365,018,997.27123,309,800.0056,771,002.7366,538,797.27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39,970,000.0039,970,000.00
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4,000,000.0014,000,000.00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8,120,000.008,120,000.00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21,400,000.0021,400,000.0014,230,668.55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7,100,000.007,100,000.00340,334.18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28,200,000.0028,200,000.0028,200,000.00
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1,519,800.001,519,800.00-
上海天目山药业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
合计123,309,800.0015,519,800.00107,790,000.0042,771,002.73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2,543,964.537,062,210.3213,503,301.079,596,934.87
其他业务218,969.0266,170.30594,101.75310,729.33
合计12,762,933.557,128,380.6214,097,402.829,907,664.20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本期金额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中成药
西药6,054,590.454,923,262.206,054,590.454,923,262.20
保健品6,489,374.082,138,948.126,489,374.082,138,948.12
按经营地区分类
华东地区12,193,837.096,859,038.6712,193,837.096,859,038.67
西南地区104,180.5459,880.30104,180.5459,880.30
中南地区245,946.90143,291.35245,946.90143,291.35
合计12,543,964.537,062,210.3212,543,964.537,062,210.3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519,799.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1,519,799.00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6,509.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761,208.29
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64,317.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81,726.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516,530.51
减:所得税影响额-143,002.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7,619.53
合计724,834.4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39.45-0.3143-0.31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5.88-0.3203-0.3203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加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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