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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931,504.86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66,711,480.3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71,148.0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967,434.8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7,709,323.0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967,434.80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5.6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44,8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的健康发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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