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作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及经验,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昝廷全,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11月出生。1982年安徽阜阳师院物理系本科毕业,1985年中国科学院兰州冰川冻土研究所冻土热力学专业硕士毕业,2000年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毕业。1985年至1992年,担任兰州大学西北开发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副研究员,1992年至1997年,担任麦科特集团实业发展总公司任总经理,1997年至2002年,担任暨南大学企业管理系、工业经济研究所任教授、副所长,2002年至2007年,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至今,担任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相关资料,对相关议案进行必要的询问;会上认真参与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对相关决议执行情况予以积极关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2023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独意见,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参加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3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 | 列席股东 大会次数 | ||
亲自 | 委托出席 | 缺席 | |||
12 | 12 | 0 | 0 | 7 | 0 |
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行业特点及现状、公司战略执行、重大项目进展、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持续了解,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亦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3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2、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2023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2022年度审计业务,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而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五)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公司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3年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该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的关系,符合公司发展和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股权激励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事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
昝廷全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