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修订版)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公司代码:603021 公司简称:山东华鹏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黄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颖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洪波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山东华鹏、上市公司 | 指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海科控股 | 指 |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绿色投资 | 指 |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为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指 | 石岛玻璃、菏泽华鹏、辽宁华鹏、山西华鹏、甘肃石岛、安庆华鹏、上海成赢、山东华赢 |
石岛玻璃 | 指 | 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菏泽华鹏 | 指 | 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 |
辽宁华鹏 | 指 | 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 |
山西华鹏 | 指 | 山西华鹏水塔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石岛 | 指 | 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
安庆华鹏 | 指 | 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
上海成赢 | 指 | 上海成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华赢 | 指 | 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兴财光华 | 指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山东华鹏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DONG HUAPENG GLAS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DH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黄帅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永建 | 孙冬冬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 | 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 |
电话 | 0631-7379496 | 0631-7379496 |
传真 | 0631-7382522 | 0631-7382522 |
电子信箱 | hplyj@huapengglass.com | hp577@huapengglass.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64309 |
公司网址 | www.huapengglass.com |
电子信箱 | info@huapengglass.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山东华鹏 | 603021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73,284,135.67 | 321,550,674.85 | -15.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642,780.11 | -95,106,204.55 | -1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7,686,128.45 | -111,351,319.94 | 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57,420.28 | 3,230,332.99 | -847.8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84,065,504.06 | 493,708,284.17 | -22.21 |
总资产 | 2,065,489,816.20 | 2,325,651,600.00 | -11.1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0 | -1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0 | -1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5 | 2.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98 | -11.12 | 减少13.8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54 | -13.02 | 减少11.5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5.01%,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处置子公司,本期合并范围变化营业收入下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5.28%,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使用的矿产资源、大宗原辅材料价格整体仍保持较高水平,产品成本较高;二是下游市场不景气,销售量价双双受限;三是公司部分产品出现减值迹象,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73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合并范围变动影响,二是上年同期收到退税款较多。
报告期总资产较上年期末降低1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期末下降
22.21%,主要原因受公司报告期亏损的影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18,794.9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868.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 -1,520,871.94 |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139.0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44,007.96 | |
合计 | -1,956,651.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国内日用玻璃行业的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玻璃器皿产品和玻璃瓶罐产品,下设安庆华鹏、甘肃石岛等多个子公司,现拥有日用玻璃制品生产能力约25万吨。公司设备装备和技术研发水平位居行业前列,玻璃器皿产品主要以玻璃高脚杯为主,包括采用二次成型工艺生产的无铅水晶玻璃高脚杯、封焊拉伸高档玻璃高脚杯,形成了种类齐全、造型功能相得益彰的产品格局。产品行销全国并销往韩国、日本、美国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渠道包括麦德龙、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连锁超市企业。公司玻璃瓶罐产品直接面向酒类、食品、饮料、药品等生产企业进行销售。公司的玻璃瓶罐按用途分为酒水饮料瓶、食品调味品瓶,以及医药包装瓶等三大类十几个品种,拥有国内领先的瓶罐轻量化技术和高档特型瓶制造技术,为中粮长城、鲁花、张裕、石库门等知名企业所用,公司产品深受广大用户、经销商和消费者的高度青睐和好评。公司拥有著名商标“石岛”和高端子品牌“弗罗萨”,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先后获得过“中国玻璃高脚杯王牌企业”、“中国轻工业日用玻璃行业十强企业”、“中国包装百强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山东名牌”、“行业名优产品”、“旅游商品十佳品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玻璃制造产业
(一)技术和设备一体化领先优势
公司拥有行业一流的技术研发能力,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山东省日用玻璃行业唯一的“省级玻璃器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专业人才数量和质量在行业内名列前茅,曾先后荣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项和质量奖项20余个,30多项产品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目前,公司在瓶罐轻量化技术、窑炉节能技术、一次和二次成型玻璃高脚杯生产技术、高难度瓶罐生产技术等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公司同时也是国内日用玻璃行业装备水平最为先进的企业之一,主要生产设备大部分从意大利、德国、法国、比利时等国引进,代表国际先进水平。由于日用玻璃生产过程复杂,工艺流程较长,一流的生产装备必须经过企业生产和技术团队的长期消化调试、改进创新,并通过熟练技术工人的操作才能发挥出最大效益。
(二)客户和市场网络优势
凭借全国化的生产区位布局、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和先进的产品制造水平,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
器皿销售面对激烈竞争,牢牢巩固与传统客户的伙伴关系,全力拓展商超、酒商、电商和外贸渠道,酒商、电商亮点呈现,增势明显,精心组织参加的广交会、华交会、糖酒会、百货会,以及上海、广州酒店用品展会、美国芝加哥家庭用品博览会等,全面展示了企业形象和品牌实力。
(三)品牌优势
公司“石岛”牌玻璃器皿自1999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国日用玻璃行业名优产品”,2009年4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内市场,“石岛”牌玻璃高脚杯已跻身于Luminarc?、Libbey?、Rona?等著名品牌行列,成为高级玻璃器皿的代表品牌之一。为配合公司推出以焊接拉伸工艺生产的高端无铅水晶玻璃杯,实施品牌差异化战略,公司2012年注册了“弗罗萨”商标,并于2013年开始量产,致力于将其打造为公司玻璃器皿高端子品牌。
(四)节能环保优势
燃料动力是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之一。公司历来重视节能工作,设有专门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增加环保设施,针对脱硫除尘、脱硫除
硝等项目建设投入大量资金,有效保护了生活和空气环境,而且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社会效益显著。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干部员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稳定现有业务的同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优势,逐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良性、可持续性地发展,更好地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但公司业务开展期间,生产使用的矿产资源、大宗原辅材料等价格整体仍保持较高水平,加之下游市场不景气,销售量价双双受限,产品成本较高,盈利能力依然较弱。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328.41万元,同比下降15.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64.28万元,同比下降15.28%。
(一)坚定战略发展方向,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定战略发展方向,优化战略部署,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确定重组方案并履行审批程序,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实现主营业务的转型,经营状况与资产状况将得到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二)强化经营管理工作,优化内部管理流程。
公司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梳理采购、生产、销售有关情况,加强成本费用管控,针对发现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实现降本增效。理顺和调整部门设置,优化精简人员编制,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扩大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关键岗位人员的绩效、薪资与公司整体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同时,不断优化管理流程,规范采购、销售等合同文本,严格合同审签,降低法律诉讼风险,提升管理水平。
(三)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决策的机制,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做好董事会各项日常工作。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司业务流程的监督,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有效运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持续提高规范意识,严守合法合规经营底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同时,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顺应监管及经营要求,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建设,加大制度执行督查力度,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内控体系建设目标落到实处。
(四)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原动力,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方案。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重视党建引领和党建赋能,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以“抓好党建促发展、围绕发展抓党建”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增强企业活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凝聚职工群众,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组织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73,284,135.67 | 321,550,674.85 | -15.01 |
营业成本 | 273,755,751.18 | 311,232,875.39 | -12.04 |
销售费用 | 4,222,829.08 | 5,568,838.51 | -24.17 |
管理费用 | 36,294,576.25 | 39,806,165.48 | -8.82 |
财务费用 | 34,851,696.92 | 45,407,026.42 | -23.25 |
研发费用 | 5,104,658.86 | 11,558,892.35 | -55.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57,420.28 | 3,230,332.99 | -847.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608,436.38 | 89,560,070.28 | -16.6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730,285.85 | -111,539,589.58 | -6.4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5.01%,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处置子公司,本期合并范围变化营业收入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2.04%,主要原因一是受合并范围变化,营业成本下降;二是生产使用的矿产资源、大宗原辅材料价格整体仍保持较高水平,产品成本较高。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4.17%,主要原因一是合并范围变化,销售费用下降;二是本期公司加强管理,各种费用消耗等降低。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82%,主要原因是受合并范围变化,管理费用下降。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3.25%,主要原因一是合并范围变化,财务费用下降;二是本期有息负债下降,财务费用下降。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5.84%,主要原因一是合并范围变化,研发费用下降;二是报告期研发投入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847.83%,主要原因一是受合并范围变动影响;二是上年同期收到退税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16.69%,主要为上期收到业绩补偿款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6.45%,主要原因是本期筹资收到的现金和支付的现金均较上期减少,筹资金额较上期降低。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末,山东华鹏将所持天元信息55%股权完成转让,公司主营业务由玻璃制造和地理信息测绘两大业务变为单一的玻璃制造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8)。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8,932,786.45 | 1.88 | 96,528,177.41 | 4.15 | -59.67 | 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上年期末公司收到部分股权转让款,本期期末公司偿还部分借款。 |
应收款项 | 225,417,729.12 | 10.75 | 301,294,231.56 | 12.78 | -25.18 | 应收款项较期末 |
下降主要为其他应收款中收回股权转让款。 | ||||||
存货 | 209,074,215.63 | 10.12 | 261,397,288.00 | 11.24 | -20.02 | 存货较期初下降主要为:1、报告期末大宗物资价格有所下降,存货成本降低;2、加大销售力度库存降低。 |
固定资产 | 782,058,626.44 | 37.86 | 833,944,388.69 | 35.86 | -6.22 | 固定资产较期初下降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
在建工程 | 481,567,924.30 | 23.31 | 457,169,938.06 | 19.66 | 5.34 |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苏美达代理的进口设备到厂增加在建工程。 |
短期借款 | 508,697,675.00 | 24.63 | 641,002,097.24 | 27.56 | -20.64 | 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部分银行借款。 |
合同负债 | 18,379,724.20 | 0.89 | 16,282,660.39 | 0.70 | 12.88 | 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按合同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 |
应付票据 | 12,773,957.31 | 0.62 | 32,239,370.00 | 1.39 | -60.38 | 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票据到期。 |
应付账款 | 253,033,182.57 | 12.25 | 295,734,547.58 | 12.72 | -14.44 | 应付账款较期初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部分供应商欠款。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1,934,238.65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诉讼冻结 |
固定资产 | 81,668,954.35 | 抵押借款 |
在建工程 | 159,214,760.74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46,555,538.26 | 抵押借款 |
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票据池业务质押 |
合 计 | 310,373,492.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496,593.72 | 496,593.72 | 0 | |||||
合计 | 496,593.72 | 496,593.72 | 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为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济南山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山元”)于2022年12月1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所持天元信息55%股权转让给济南山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68),并于2022年末完成转让。报告期内已按照合同约定收回股权转让款。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报告期总资产189,737.01万元,净资产30,411.62万元,营业收入16,826.98万元
2、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00%,报告期总资产18,841.02万元,净资产-1,900.51万元,营业收入7,533.88万元。
3、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80.00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7.36%,报告期总资产14,856.66万元,净资产-1,773.31万元,营业收入34.78万元。
4、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00%,报告期总资产15,584.05万元,净资产14,530.88万元,营业收入152.10万元。
5、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00%,报告期总资产17,813.59万元,净资产-6,904.63万元,营业收入2,601.80万元。
6、山西华鹏水塔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00%,报告期总资产1,937.56万元,净资产-292.99万元,营业收入50.77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下行的风险
近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直接影响日用玻璃产业的发展,日用玻璃产业与终端消费行业息息相关,经济变化情况直接影响国民消费动力,间接影响日用玻璃市场需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
2、环境保护风险
从国际、国内形势来看,在2030年碳排放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背景下,环保压力与日俱增,这对环保达标排放、节能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环保工作要求,守住安全环保生命线,加大安全环保投入,严格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持企业与城市和谐共融,将碳达峰和碳中和带来的挑战和压力转化为企业持续发展发展的动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1-16 | www.sse.com.cn | 2023-01-17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户,有表决权股份73,38,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28.67%。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磊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03-20 | www.sse.com.cn | 2023-03-21 |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户,有表决权股份138,653,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43.34%。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磊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等15项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4-20 | www.sse.com.cn | 2023-04-21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户,表决权股份142,225,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44.4526%。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崔志强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议案》等23项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5-16 | www.sse.com.cn | 2023-05-17 |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户,有表决权股份139,178,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43.5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磊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崔志强 | 董事长 | 选举 |
胡磊 | 副董事长 | 选举 |
杨晓宏 | 董事 | 选举 |
张在忠 | 董事 | 选举 |
巩超 | 董事 | 选举 |
王自会 | 董事 | 选举 |
罗新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魏学军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陶冶 | 独立董事 | 选举 |
王晓渤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张彬 | 监事 | 选举 |
项子真 | 职工监事 | 选举 |
黄帅 | 总经理 | 聘任 |
李永建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赵颖娴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王晓渤 | 董事 | 离任 |
张辉 | 董事 | 离任 |
张刚 | 董事 | 离任 |
李永建 | 董事 | 离任 |
朱仲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刘立基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丁国峻 | 监事 | 离任 |
连承舰 | 职工监事 | 离任 |
樊春雷 | 总经理 | 离任 |
王秀清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山东华鹏、安庆华鹏、甘肃石岛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分类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排污许可证全部在有效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各项环保手续齐全,建立了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部门,生产工艺、设备和各类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排污情况满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包括窑炉废气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同时建立了污染防治设施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燃煤气窑炉废气通过高温脱硫、低压脉冲反吹袋式除尘、低温SCR脱硝处理后经60米烟囱达标排入大气;生产废水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站气浮+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后用于碎玻璃清洗,其中安庆华鹏极少部分生产废水排入当地污水处理厂;山东华鹏、安庆华鹏生活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甘肃石岛生活污水处理后自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山东华鹏、安庆华鹏、甘肃石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山东华鹏、安庆华鹏、甘肃石岛均安装有固定源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单位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每季度对在线监测进行比对检测,每年对无组织废气、污水、噪声进行检测,全部检测合格并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跟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中废气、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落实有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落实废气废水自行监测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台账记录、开展自行监测、编制执行报告,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性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中有更加严格要求的,从严执行,并按照规定进行公开上报。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收购人海科控股 |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与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二、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将不会新增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主体未来新增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放弃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放弃该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控制其他主体持有的竞争性资产/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收购人海科控股 | 一、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尽量避免新增非必要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二、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交易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四、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
其他 | 收购人海科控股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完全独立。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若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舜和资本 | 一、本公司已提供了本次重组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因本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舜和资本 | 一、本公司已提供了本次重组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因本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本次重组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本次重组中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本次重组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因本次重组中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提供了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并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本次重组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因本次重组中本公司/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其他 | 标的公司赫邦化工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本次重组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因本次重组中本公司/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其他 | 标的公司赫邦化工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本次重组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因本次重组中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解决同业竞争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将不会新增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未来新增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放弃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或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放弃该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或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持有的竞争性资产/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将不会新增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未来新增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放弃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或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放弃该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或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持有的竞争性资产/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原控股股东舜和资本 |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尽量避免新增非必要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二、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交易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四、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
解决关联交易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尽量避免新增非必要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二、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交易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四、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舜和资本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担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完全独立。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的债务违规提供担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保。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完全独立。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若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股份限售 | 原控股股东舜和资本 | 一、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 2022.10.21-本次重组完 | 是 | 是 | - | - |
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三、若本公司承诺的上述股份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成后的36个月 | ||||||
股份限售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 | 一、本次重组中,本公司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根据业绩补偿义务进行股份补偿及其他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除外。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二、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公司本次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公司本次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的,则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三、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四、如本公司承诺的前述股份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同意将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2.10.21-本次重组完成后的36个月 | 是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 | 一、本次收购中受让的股份,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二、鉴于上市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体现 | 2022.11.23-重组完成后36个月(其 | 是 | 是 | - | - |
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和支持,以及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如本次重组生效并实施完毕,本次收购中受让的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三、如本次收购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四、如本公司承诺的前述股份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同意将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中本次收购中受让的股份,在本次收购完成(2023年1月17日)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
股份限售 | 张德华 | 一、自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重组完成期间以及重组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上述剩余股份。如本次重组未成功实施,则自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重组终止之日期间,本人不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后的剩余股份(300万股)。二、如本人承诺的前述股份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同意将根据届时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2.11.23-重组完成之后36个月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现合法持有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已依法履行对赫邦化工的全部出资义务,出资资产均为本公司合法拥有的自有资产,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赫邦化工不存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赫邦化工合法存续的情况。二、本公司持有的赫邦化工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争议,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股的情形,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执行该等股份之情形,也不存在章程约定不得转让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三、本公司承诺持有的赫邦化工100%股权过户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在本次重组完成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赫邦化工100%股权新增设置质押或其他担保。四、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引起的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 |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现合法持有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已依法履行对赫邦化工的全部出资义务,出资资产均为本公司合法拥有的自有资产,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赫邦化工不存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赫邦化工合法存续的情况。二、本公司持有的赫邦化工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争议,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股的情形,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执行该等股权之情形,也不存在章程约定不得转让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三、本公司承诺持有的赫邦化工100%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在本次重组完成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赫邦化工100%股权新增设置质押或其他担保。四、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引起的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舜和资本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等相关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二、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三、本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舜和资本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等相关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二、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三、本公司/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等相关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二、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三、本公司/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等相关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二、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三、本公司/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标的公司赫邦化工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等相关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二、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三、本公司/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
其他 | 标的公司赫邦化工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等相关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二、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三、本公司/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等相关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二、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等相关方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三、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等相关方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等相关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等相关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二、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三、本公司/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 | 本公司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也无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本公司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本承诺函出具后至本次重组完成前,本公司保证不会出现不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情形;若本公司发生不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事实,本公司将于该等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接受上市公司的任何安排以避免因此可能给上市公司及其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或风险,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 | 本公司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也无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本公司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本承诺函出具后至本次重组完成前,本公司保证不会出现不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情形;若本公司发生不符合上述承诺事项的事实,本公司将于该等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接受上市公司的任何安排以避免因此可能给上市公司及其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或风险,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舜和资本 | 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 | 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舜和资本 | 一、自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上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二、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不可撤销。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董监高 |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减持计划。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拟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本人将审慎制订股份减持计划,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董监高 | 自上市公司通过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 | 自上市公司通过本次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如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公司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舜和资本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五、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他重大失信行为。六、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舜和资本及其实际控制人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四、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五、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五、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六、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七、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八、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本公司/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本公司/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四、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董监高 | 一、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三、本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四、本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五、本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若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七、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八、如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 | 一、加快公司战略转型、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 | 2023.03.28- | 是 | 是 | - | - |
东华鹏 | 易完成后,盈利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赫邦化工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上市公司将逐步处置增长乏力、未来发展前景不明的现有业务。完成赫邦化工的置入、现有业务的对外处置后,上市公司将实现主营业务的转型。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提高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综合实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二、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 长期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 | 一、在公告本次交易预案前的历次磋商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二、各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知情人员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信息。三、公司与拟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义务。综上,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务。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 | 一、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公司已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均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二、各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知情人员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信息。三、对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会议,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以及会议内容传达的范围。四、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内部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五、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六、对于废弃不用的本次交易文件草稿,必须销毁,避免非相关人员阅读该等文件草稿。综上,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一、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三、如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标的公司赫邦化工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二、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四、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五、本公司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的情形;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六、本公司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七、本公司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的情形。八、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九、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十、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十一、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其他 | 标的公司赫邦化工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四、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六、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七、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 |||||||
其他 | 标的公司赫邦化工 | 一、本公司承诺对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同时,本公司内部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明确规定了相关敏感信息及该信息的知悉范围,保密措施的执行及违反保密制度的责任等;严格控制参与本次重组的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重组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二、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标的公司赫邦化工 | 一、本公司承诺对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同时,本公司内部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明确规定了相关敏感信息及该信息的知悉范围,保密措施的执行及违反保密制度的责任等;严格控制参与本次重组的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重组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二、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二、本公司/本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本公司/本人最近五年均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 | 一、交易双方初次接洽时,上市公司即告知本公司对交易筹划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利用知晓本次重组筹划信息之便利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本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义务。二、上市公司与本公司约定: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各方均应承担保密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义务;除履行必要的报批程序而向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以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通过任何方式公开发布或向与本次重组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漏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三、本公司知悉相关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经办人员以及股东。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未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次重组的情况。四、本公司配合上市公司收集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信息,并向上市公司提交。五、在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中,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相关信息的保密事项作出了明确约定。综上所述,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署了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 | 本单位保证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对价股份(如有)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二、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2022.10.21-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 | 如赫邦化工因整改完成前存在前述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转 | 2023.03.28- | 是 | 是 | - | - |
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让和取得,以及协助转贷行为而被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被相关金融机构追究法律责任,本公司/本人将连带足额补偿上市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 | 长期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如赫邦化工因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追缴或行政处罚,本公司/本人将连带足额补偿上市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赫邦化工厂区内部分自有建筑物因未办理必要批准程序,存在产权权属瑕疵。如赫邦化工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前存在的前述问题被主管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并要求拆除或因使用该违章建筑受到任何处罚,本公司/本人将承担建筑物拆迁、搬迁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赫邦化工与之相关的全部损失。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一、赫邦化工关联方已按期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并承诺未来赫邦化工将加强资金管理,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二、赫邦化工将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三、赫邦化工将充分发挥监事的监督职能,本次重组完成后,赫邦化工将接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的共同监督,加强内部监管,避免存在变相的资金占用情形。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无论由于任何原因导致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邦化工”)在本次重组交割前享受的财政补贴被追缴,由此给赫邦化工造成的损失将由本公司/本人以现金方式补偿,以使上市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如赫邦化工因建设项目超产能等事宜而导致赫邦化工造成损失或因此受到处罚的,本公司/本人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 | 一、赫邦化工已对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而销售非赫邦化工生产的危化品的行为进行整改,并承诺未来赫邦化工将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二、赫邦化工将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 | 2023.03.28-长期 | 是 | 是 | - | - |
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三、如赫邦化工因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本公司/本人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 | 一、遵守发行上市审核有关沟通、接待接触、回避等相关规定,不私下与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委员等进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接触;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关系或者情形时,及时按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出回避申请。二、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以下列方式向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委委员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1、以各种名义赠送或者提供资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2、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或者提供就业、就医、入学、承担差旅费等便利;3、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4、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5、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三、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打探审核未公开信息,不请托说情、干扰审核工作。四、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保密的规定,不泄露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不利用上述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其业务规则采取的终止审核、一定期限内不接受申请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等措施。承诺人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3.04.23-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董监高 | 一、遵守发行上市审核有关沟通、接待接触、回避等相关规定,不私下与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委员等进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接触;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关系或者情形时,及时按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出回避申请。二、不组织、指 | 2023.04.23-长期 | 是 | 是 | - | - |
使或者参与以下列方式向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委委员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1、以各种名义赠送或者提供资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2、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或者提供就业、就医、入学、承担差旅费等便利;3、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4、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5、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三、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打探审核未公开信息,不请托说情、干扰审核工作。四、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保密的规定,不泄露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不利用上述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其业务规则采取的终止审核、一定期限内不接受申请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等措施。承诺人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控股股东 | 一、遵守发行上市审核有关沟通、接待接触、回避等相关规定,不私下与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委员等进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接触;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关系或者情形时,及时按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出回避申请。二、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以下列方式向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委委员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1、以各种名义赠送或者提供资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2、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或者提供就业、就医、入学、承担差旅费等便利;3、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4、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5、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三、不 | 2023.04.23-长期 | 是 | 是 | - | - |
组织、指使或者参与打探审核未公开信息,不请托说情、干扰审核工作。四、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保密的规定,不泄露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不利用上述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其业务规则采取的终止审核、一定期限内不接受申请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等措施。承诺人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实际控制人 | 一、遵守发行上市审核有关沟通、接待接触、回避等相关规定,不私下与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委员等进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接触;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关系或者情形时,及时按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出回避申请。二、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以下列方式向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委委员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1、以各种名义赠送或者提供资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2、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或者提供就业、就医、入学、承担差旅费等便利;3、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4、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5、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三、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打探审核未公开信息,不请托说情、干扰审核工作。四、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保密的规定,不泄露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不利用上述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其业务规则采取的终止审核、一定期限内不接受申请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等措施。承诺人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3.04.23-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本次重组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因本次重组中本公司/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23.04.23-长期 | 是 | 是 | - | - |
其他 | 上市公司山东华鹏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本次重组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 | 2023.04.23-长期 | 是 | 是 | - | - |
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因本次重组中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其他 | 标的公司赫邦化工及其董监高 | 一、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本次重组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二、根据本次重组的进程,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 | 2023.04.23-长期 | 是 | 是 | - | - |
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如因本次重组中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超过8%,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5,500万借款额度。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在实施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08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77,853,056 | 77,853,056 | 24.33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0 | 52,727,080 | 16.48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上海财通-中信证券-财通资产-磁峰·富盈定增1号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0 | 4,391,601 | 1.37 | 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张刚 | 0 | 4,313,140 | 1.3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张德华 | -77,853,056 | 3,000,000 | 0.94 | 0 | 质押 | 3,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赵延勇 | -100,000 | 2,928,644 | 0.92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王正义 | -352,600 | 2,474,900 | 0.77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梁军 | 1,633,700 | 1,921,800 | 0.6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汤光青 | 0 | 1,608,000 | 0.5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王祖通 | 0 | 1,421,000 | 0.44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77,853,056 | 人民币普通股 | 77,853,056 | |||||
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52,727,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727,080 | |||||
上海财通-中信证券-财通资产-磁峰·富盈定增1号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4,391,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391,601 | |||||
张刚 | 4,313,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13,140 | |||||
张德华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赵延勇 | 2,928,644 | 人民币普通股 | 2,928,644 | |||||
王正义 | 2,47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4,900 | |||||
梁军 | 1,92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1,800 | |||||
汤光青 | 1,6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8,000 | |||||
王祖通 | 1,42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1,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张德华与张刚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未知其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杨晓宏 |
变更日期 | 2023-01-17 |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 www.sse.com.cn,2023-01-18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932,786.45 | 96,528,177.4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6,593.7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8,529,169.00 | 48,852,609.20 | |
应收账款 | 133,140,401.89 | 137,449,742.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0 | 910,293.45 | |
预付款项 | 17,154,880.43 | 13,894,237.8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593,277.80 | 100,187,348.7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09,074,215.63 | 261,397,288.0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620,274.83 | 7,375,844.4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79,045,006.03 | 667,092,135.1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95,351,767.48 | 115,351,767.48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82,058,626.44 | 833,944,388.69 | |
在建工程 | 481,567,924.30 | 457,169,938.0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120,392.16 | 481,568.58 | |
无形资产 | 140,879,108.36 | 143,387,249.9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552,801.89 | 22,552,801.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3,914,189.54 | 85,671,750.2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86,444,810.17 | 1,658,559,464.83 | |
资产总计 | 2,065,489,816.20 | 2,325,651,600.0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8,697,675.00 | 641,002,097.2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773,957.31 | 32,239,370.00 | |
应付账款 | 253,033,182.57 | 295,734,547.5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379,724.20 | 16,282,660.3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05,024.47 | 6,828,131.38 | |
应交税费 | 9,060,170.57 | 12,614,050.99 | |
其他应付款 | 794,166,654.20 | 738,857,040.9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852,652.87 | 26,414,479.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61,382,640.39 | 50,576,110.8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86,451,681.58 | 1,820,548,488.8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3,926,028.5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689,000.00 | 1,689,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89,000.00 | 15,615,028.54 |
负债合计 | 1,688,140,681.58 | 1,836,163,517.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19,948,070.00 | 319,948,07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03,412,920.49 | 603,412,920.4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863,939.22 | 31,863,939.2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71,159,425.65 | -461,516,645.5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4,065,504.06 | 493,708,284.17 | |
少数股东权益 | -6,716,369.44 | -4,220,201.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77,349,134.62 | 489,488,082.6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65,489,816.20 | 2,325,651,600.00 |
公司负责人:黄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颖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158,996.05 | 87,640,085.4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6,593.7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5,383,102.58 | ||
应收账款 | 3,027,035.41 | 95,680,567.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0 | 550,000.00 | |
预付款项 | 13,209,659.12 | ||
其他应收款 | 47,299,919.83 | 552,247,801.4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35,868.66 | 171,460,470.7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06,238.04 | 11,320.76 | |
流动资产合计 | 70,228,057.99 | 956,679,601.6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31,574,627.21 | 91,35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57,179,345.42 | ||
在建工程 | 363,705,929.9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81,568.58 | ||
无形资产 | 74,738,033.4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105,034.01 | 22,331,729.6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5,900.00 | 85,671,750.2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49,055,561.22 | 1,195,458,357.20 | |
资产总计 | 1,319,283,619.21 | 2,152,137,958.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18,956,386.1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504,000.00 | 27,239,370.00 | |
应付账款 | 48,048,254.42 | 133,442,683.8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35,348.87 | 11,427,742.37 | |
应付职工薪酬 | 59,855.28 | 4,507,103.83 | |
应交税费 | 201,459.81 | 1,752,906.52 | |
其他应付款 | 736,015,629.38 | 767,747,537.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852,652.87 | 26,414,479.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595.37 | 36,005,912.38 | |
流动负债合计 | 819,060,796.00 | 1,627,494,121.5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3,926,028.5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926,028.54 |
负债合计 | 819,060,796.00 | 1,641,420,150.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19,948,070.00 | 319,948,07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05,624,358.70 | 605,624,358.7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863,939.22 | 31,863,939.22 | |
未分配利润 | -457,213,544.71 | -446,718,559.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0,222,823.21 | 510,717,808.7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19,283,619.21 | 2,152,137,958.86 |
公司负责人:黄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颖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波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73,284,135.67 | 321,550,674.85 | |
其中:营业收入 | 273,284,135.67 | 321,550,674.8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59,593,748.70 | 418,908,458.19 | |
其中:营业成本 | 273,755,751.18 | 311,232,875.39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364,236.41 | 5,334,660.04 | |
销售费用 | 4,222,829.08 | 5,568,838.51 | |
管理费用 | 36,294,576.25 | 39,806,165.48 | |
研发费用 | 5,104,658.86 | 11,558,892.35 | |
财务费用 | 34,851,696.92 | 45,407,026.42 | |
其中:利息费用 | 34,927,304.06 | 46,325,103.87 | |
利息收入 | 152,214.46 | 907,167.76 | |
加:其他收益 | 51,868.23 | 1,863,216.3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20,871.9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120,819.52 | -6,002,061.8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207,855.81 | -9,658,473.3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18,794.95 | 444,397.9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2,226,087.02 | -110,710,704.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540,878.05 | 15,314,544.90 | |
减:营业外支出 | 453,739.01 | 15,523.2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2,138,947.98 | -95,411,682.57 | |
减:所得税费用 | 708,758.0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138,947.98 | -96,120,440.5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138,947.98 | -96,120,440.5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642,780.11 | -95,106,204.5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96,167.87 | -1,014,236.0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2,138,947.98 | -96,120,440.5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9,642,780.11 | -95,106,204.5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96,167.87 | -1,014,236.0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黄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颖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波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8,370,956.93 | 143,374,528.80 | |
减:营业成本 | 17,504,945.98 | 146,229,785.69 | |
税金及附加 | 1,171,488.60 | 2,131,978.91 | |
销售费用 | 660,330.89 | 2,880,779.26 | |
管理费用 | 7,587,527.91 | 11,441,574.64 | |
研发费用 | 5,901,757.87 | ||
财务费用 | 434,203.19 | 44,190,893.65 | |
其中:利息费用 | 45,073,966.55 | ||
利息收入 | 108,655.69 | 873,725.05 | |
加:其他收益 | 18,634.35 | 224,475.1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20,871.9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10,161.1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248,828.1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5,551.9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489,777.23 | -71,570,881.18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134,433.02 | ||
减:营业外支出 | 5,208.3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494,985.53 | -56,436,448.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94,985.53 | -56,436,448.1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94,985.53 | -56,436,448.1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494,985.53 | -56,436,448.1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黄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颖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1,587,923.91 | 286,700,521.3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50,051.60 | 13,922,709.1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171,993.26 | 13,321,054.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7,209,968.77 | 313,944,285.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9,251,797.38 | 198,446,371.0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492,496.22 | 69,261,620.5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363,648.13 | 11,596,798.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259,447.32 | 31,409,161.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1,367,389.05 | 310,713,952.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57,420.28 | 3,230,332.9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6,408.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80,462,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1,011,623.0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5,109,657.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508,031.06 | 95,571,657.4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899,594.68 | 4,661,587.1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3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99,594.68 | 6,011,587.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608,436.38 | 89,560,070.2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 | 146,999,317.7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000,000.00 | 174,72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000.00 | 321,719,317.7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7,000,000.00 | 237,880,345.1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342,681.84 | 23,447,090.7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87,604.01 | 171,931,471.4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730,285.85 | 433,258,907.2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730,285.85 | -111,539,589.5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4,176.97 | 45,192.7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225,092.78 | -18,703,993.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223,640.58 | 33,419,949.1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998,547.80 | 14,715,955.62 |
公司负责人:黄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颖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2,621,499.84 | 109,631,997.3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74,045.10 | 2,394,902.7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017,574.28 | 83,571,813.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5,513,119.22 | 195,598,713.8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543,225.54 | 89,598,205.1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988,691.27 | 25,213,357.0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69,401.37 | 4,172,773.0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210,643.14 | 11,898,210.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411,961.32 | 130,882,545.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101,157.90 | 64,716,168.2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6,408.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717,841.0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62,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81,011,623.0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09,657.4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508,031.06 | 32,289,498.5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176,499.81 | 3,217,150.6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9,192.43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185,692.24 | 3,217,150.6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22,338.82 | 29,072,347.8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 | 1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7,538,2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00,000.00 | 287,538,2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5,000,000.00 | 181,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630,589.33 | 18,656,756.4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87,604.01 | 181,711,471.4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018,193.34 | 381,868,227.8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018,193.34 | -94,330,027.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023.94 | 45,192.7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9,597,720.56 | -496,318.9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 80,172,398.60 | 9,311,538.05 |
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4,678.04 | 8,815,219.06 |
公司负责人:黄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颖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9,948,070.00 | 603,412,920.49 | 31,863,939.22 | -461,516,645.54 | 493,708,284.17 | -4,220,201.57 | 489,488,082.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9,948,070.00 | 603,412,920.49 | 31,863,939.22 | -461,516,645.54 | 493,708,284.17 | -4,220,201.57 | 489,488,082.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9,642,780.11 | -109,642,780.11 | -2,496,167.87 | -112,138,947.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642,780.11 | -109,642,780.11 | -2,496,167.87 | -112,138,947.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9,948,070.00 | 603,412,920.49 | 31,863,939.22 | -571,159,425.65 | 384,065,504.06 | -6,716,369.44 | 377,349,134.62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9,948,070.00 | 603,412,920.49 | 31,863,939.22 | -59,615,483.13 | 895,609,446.58 | 171,425,256.52 | 1,067,034,703.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9,948,070.00 | 603,412,920.49 | 31,863,939.22 | -59,615,483.13 | 895,609,446.58 | 171,425,256.52 | 1,067,034,703.1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5,106,204.55 | -95,106,204.55 | -1,014,236.04 | -96,120,440.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106,204.55 | -95,106,204.55 | -1,014,236.04 | -96,120,440.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9,948,070.00 | 603,412,920.49 | 31,863,939.22 | -154,721,687.68 | 800,503,242.03 | 170,411,020.49 | 970,914,262.52 |
公司负责人:黄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颖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9,948,070.00 | 605,624,358.70 | 31,863,939.22 | -446,718,559.18 | 510,717,808.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9,948,070.00 | 605,624,358.70 | 31,863,939.22 | -446,718,559.18 | 510,717,808.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94,985.53 | -10,494,985.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94,985.53 | -10,494,985.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9,948,070.00 | 605,624,358.70 | 31,863,939.22 | -457,213,544.71 | 500,222,823.21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9,948,070.00 | 605,624,358.70 | 31,863,939.22 | -114,309,675.53 | 843,126,692.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9,948,070.00 | 605,624,358.70 | 31,863,939.22 | -114,309,675.53 | 843,126,692.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436,448.16 | -56,436,448.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436,448.16 | -56,436,448.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9,948,070.00 | 605,624,358.70 | 31,863,939.22 | -170,746,123.69 | 786,690,244.23 |
公司负责人:黄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颖娴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洪波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9日。本公司登记机关为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0007060840744。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1,994.807万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帅,公司注册地址: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母公司为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山东省人民政府;2023 年1月18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杨晓宏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营业期限:2001年12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本公司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8月4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7户,三级子公司1户,详见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部分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节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节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节五、21、
(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节五、21(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销售货物款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保证金、押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备用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往来款组合
长期应收款组合 应收政府款项组合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合同等。衍生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是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主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③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④ 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关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见本节五、11“应收票据”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保证金、押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备用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往来款组合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
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单项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政府款项组合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
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节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00 | 2.38-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8 | 3.00、5.00 | 11.88-24.2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3.00、5.00 | 19.00-32.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
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照本节五、16“合同资产”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节五、25“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1)境内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取得购买方签字确认或盖章的收货证明时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客户自提业务,货物交付客户验收并取得签收单后,客户取得货物控制权,本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本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2)境外商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根据合同在货物离岸报关时由购货方取得货物控制权,本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
本公司在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向客户提交成果并取得控制权移交证明文件后确定提供技术服务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 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000.00元(根据实际情况描述)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
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 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⑥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⑦ 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②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五、17 “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除外)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备上述条件,则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如果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换入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扣除换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后的净额进行分摊,以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如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将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分摊。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9、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 | 25% |
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成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鹏水塔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评审,于2021年12月7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15%优惠税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成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鹏水塔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按照上述文件规定适用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8,148.13 | 138,685.15 |
银行存款 | 31,969,857.6 | 86,421,805.46 |
其他货币资金 | 6,774,780.72 | 9,967,686.80 |
合计 | 38,932,786.45 | 96,528,177.4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期末使用权受限货币资金共计21,934,238.65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6,774,780.72元,诉讼冻结款为15,159,457.93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96,593.72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496,593.72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496,593.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8,529,169.00 | 47,017,009.20 |
商业承兑票据 | 1,835,600.00 | |
合计 | 58,529,169.00 | 48,852,609.2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274,320.39 | 59,053,076.25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7,274,320.39 | 59,053,076.25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712,220.45 | 100 | 4,183,051.45 | 6.67 | 58,529,169 | 52,886,531.61 | 100 | 4,033,922.41 | 7.63 | 48,852,609.2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2,712,220.45 | 100 | 4,183,051.45 | 6.67 | 58,529,169 | 50,886,531.61 | 96.22 | 3,869,522.41 | 7.60 | 47,017,009.20 |
商业承兑汇票 | 2,000,000.00 | 3.78 | 164,400.00 | 8.22 | 1,835,600.00 | |||||
合计 | 62,712,220.45 | / | 4,183,051.45 | / | 58,529,169 | 52,886,531.61 | / | 4,033,922.41 | / | 48,852,609.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62,712,220.45 | 4,183,051.45 | 6.67 |
合计 | 62,712,220.45 | 4,183,051.45 | 6.6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164,400.00 | 164,4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3,869,522.41 | 313,529.04 | 4,183,051.45 | ||
合计 | 4,033,922.41 | 313,529.04 | 164,400.00 | 4,183,051.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110,275,594.72 |
1年以内小计 | 110,275,594.72 |
1至2年 | 28,259,027.71 |
2至3年 | 36,805,676.41 |
3年以上 | 71,066,984.31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46,407,283.1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118,123.44 | 5.73 | 14,118,123.44 | 100 | 14,118,123.44 | 5.74 | 14,118,123.44 | 1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14,118,123.44 | 5.73 | 14,118,123.44 | 100 | 14,118,123.44 | 5.74 | 14,118,123.44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2,289,159.71 | 94.27 | 99,148,757.82 | 42.68 | 133,140,401.89 | 231,703,936.26 | 94.26 | 94,254,193.95 | 40.68 | 137,449,742.31 |
其中: | ||||||||||
应收产品销售款组合 | 232,289,159.71 | 94.27 | 99,148,757.82 | 42.68 | 133,140,401.89 | 231,703,936.26 | 94.26 | 94,254,193.95 | 40.68 | 137,449,742.31 |
合计 | 246,407,283.15 | / | 113,266,881.26 | / | 133,140,401.89 | 245,822,059.70 | / | 108,372,317.39 | / | 137,449,742.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临沂市大明食品有限公司 | 7,670,497.11 | 7,670,497.11 | 100 | 已破产重组,收回可能性较低 |
孙俊 | 3,012,356.36 | 3,012,356.36 | 100 | 因回款可能性较低 |
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 1,463,883.63 | 1,463,883.63 | 100 | 信用不良、预期无法收回 |
恒大粮油(庆安)有限公司 | 737,027.98 | 737,027.98 | 100 | 回款可能性较低 |
江苏歌德创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617,417.37 | 617,417.37 | 100 | 回款可能性较低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16,940.99 | 616,940.99 | 100 | 回款可能性较低 |
合计 | 14,118,123.44 | 14,118,123.44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产品销售款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1,505,990.07 | 8,818,810.42 | 7.91 |
1至2年 | 27,521,999.73 | 9,610,767.32 | 34.92 |
2至3年 | 34,871,697.48 | 22,329,707.66 | 64.03 |
3年以上 | 58,389,472.43 | 58,389,472.43 | 100.00 |
合计 | 232,289,159.71 | 99,148,757.82 | 42.6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8,372,317.39 | 4,894,563.87 | 113,266,881.26 | |||
合计 | 108,372,317.39 | 4,894,563.87 | 113,266,881.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临沂洁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9,573,325.57 | 3.89 | 8,009,976.63 |
上海深佳玻璃器皿有限公司 | 8,368,214.83 | 3.40 | 1,546,502.64 |
临沂市大明食品有限公司 | 7,670,497.11 | 3.11 | 7,670,497.11 |
青岛禄德恒基商贸有限公司 | 7,461,527.64 | 3.03 | 3,196,840.50 |
山东巧媳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6,241,385.26 | 2.53 | 1,616,018.73 |
合计 | 39,314,950.41 | 15.96 | 22,039,835.6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910,293.45 |
合计 | 1,000,000.00 | 910,293.4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574,126.8 | 90.79 | 13,504,923.85 | 97.20 |
1至2年 | 1,271,845.04 | 7.41 | 389,314.04 | 2.80 |
2至3年 | 308,908.59 | 1.80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7,154,880.43 | 100.00 | 13,894,237.8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荣成市华庆包装有限公司 | 4,218,148.76 | 24.59 |
天津建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111,937.45 | 23.97 |
国网山东荣成市供电公司 | 1,500,000.00 | 8.74 |
上海腾旺新陶瓷技术有限公司 | 504,100.00 | 2.94 |
北海乾盛建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91 |
合计 | 10,834,186.21 | 63.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593,277.8 | 100,187,348.71 |
合计 | 15,593,277.8 | 100,187,348.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7,170,321.12 |
1年以内小计 | 7,170,321.12 |
1至2年 | 4,036,578.62 |
2至3年 | 20,603,505.35 |
3年以上 | 605,651.46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2,416,056.55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800,851.76 | 710,588.00 |
员工备用金、代垫款项 | 1,002,602.93 | 433,347.68 |
股权转让款 | 82,532,495.00 | |
其他往来 | 30,612,601.86 | 30,256,570.17 |
合计 | 32,416,056.55 | 113,933,000.85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173,870.56 | 5,571,781.58 | 13,745,652.1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077,126.61 | 3,077,126.6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 | 11,250,997.17 | 5,571,781.58 | 16,822,778.75 |
额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3,745,652.14 | 3,077,126.61 | 16,822,778.75 | |||
合计 | 13,745,652.14 | 3,077,126.61 | 16,822,778.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神州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6,911,742.91 | 2-3年 | 52.17 | 8,455,871.46 |
南通泰德特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529,174.14 | 1-2年 | 10.89 | 774,188.58 |
瑞昌万瑞维尔绝热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800,000.00 | 2-3年 | 8.64 | 1,400,000.00 |
威伦维客节能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400,000.00 | 1年以内1,200,000.00;1-2年1,200,000.00 | 7.40 | 1,200,000.00 |
清徐县新凯元废旧物资收购站 | 往来款 | 1,466,022.63 | 3年以上 | 4.52 | 1,466,022.63 |
合计 | / | 27,106,939.68 | / | 83.62 | 13,296,082.67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5,654,030.99 | 2,081,266.95 | 73,572,764.04 | 82,723,131.42 | 6,182,320.99 | 76,540,810.43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78,992,461.88 | 44,535,315.79 | 134,457,146.09 | 218,011,222.69 | 33,577,068.64 | 184,434,154.0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044,305.50 | 1,044,305.50 | 422,323.52 | 422,323.52 | ||
合计 | 255,690,798.37 | 46,616,582.74 | 209,074,215.63 | 301,156,677.63 | 39,759,389.63 | 261,397,288.0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182,320.99 | 4,101,054.04 | 2,081,266.95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3,577,068.64 | 17,483,061.75 | 6,524,814.60 | 44,535,315.79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9,759,389.63 | 17,483,061.75 | 10,625,868.64 | 46,616,582.7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所得税 | 1,481,785.76 | 12,414.57 |
未认证待抵扣进项税 | 1,980,756.46 | 6,524,257.16 |
未抵扣进项税 | 2,157,732.61 | 826,233.25 |
预缴增值税 | ||
预缴其他税金 | 12,939.50 | |
合计 | 5,620,274.83 | 7,375,844.4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应收拆迁款 | 95,351,767.48 | 95,351,767.48 | 115,351,767.48 | 115,351,767.48 | |||
合计 | 95,351,767.48 | 95,351,767.48 | 115,351,767.48 | 115,351,767.48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或摊销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77,818,012.31 | 827,797,773.99 |
固定资产清理 | 4,240,614.13 | 6,146,614.70 |
合计 | 782,058,626.44 | 833,944,388.69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43,264,999.68 | 922,217,401.34 | 9,453,395.18 | 59,556,506.55 | 1,534,492,302.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98.39 | 111,403.78 | 1,500 | 122,702.17 | |
(1)购置 | 9,798.39 | 111,403.78 | 1,500 | 122,702.1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91,050.33 | 66,237.88 | 1,457,288.21 | ||
(1)处置或报废 | 1,391,050.33 | 66,237.88 | 1,457,288.21 | ||
4.期末余额 | 543,274,798.07 | 920,937,754.79 | 9,453,395.18 | 59,491,768.67 | 1,533,157,716.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4,453,302.15 | 402,452,269.29 | 7,658,796.43 | 28,808,075.16 | 583,372,443.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38,458.710 | 39,846,164.820 | 97,977.900 | 1,437,861.760 | 50,020,463.190 |
(1)计提 | 8,638,458.710 | 39,846,164.820 | 97,977.900 | 1,437,861.760 | 50,020,463.1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12,352.56 | 62,925.99 | 1,375,278.55 | ||
(1)处置或报废 | 1,312,352.56 | 62,925.99 | 1,375,278.55 | ||
4.期末余额 | 153,091,760.86 | 440,986,081.55 | 7,756,774.33 | 30,183,010.93 | 632,017,627.6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983,040.82 | 116,222,432.16 | 74,344.17 | 42,268.58 | 123,322,085.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0 | 9.00 | |||
(1)处置或报 | 9.00 | 9.00 |
废 | |||||
4.期末余额 | 6,983,040.82 | 116,222,423.16 | 74,344.17 | 42,268.58 | 123,322,076.7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83,199,996.39 | 363,729,250.08 | 1,622,276.68 | 29,266,489.16 | 777,818,012.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1,828,656.71 | 403,465,949.12 | 1,792,960.43 | 30,710,207.73 | 827,797,773.9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2,386,869.14 | 4,416,154.34 | 7,970,714.80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50,398,517.08 | 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4,225,787.39 | 6,146,614.70 |
运输设备 | 14,826.74 | |
合计 | 4,240,614.13 | 6,146,614.70 |
其他说明:
待通过处置审批处理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81,567,924.30 | 456,344,179.99 |
工程物资 | 825,758.07 | |
合计 | 481,567,924.30 | 457,169,938.0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577,307,443.70 | 95,739,519.40 | 481,567,924.30 | 553,559,938.13 | 97,215,758.14 | 456,344,179.99 |
合计 | 577,307,443.70 | 95,739,519.40 | 481,567,924.30 | 553,559,938.13 | 97,215,758.14 | 456,344,179.9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器皿一车间改造项目 | 271,880,900.00 | 194,851,993.36 | 194,851,993.36 | 71.67 | 72 | 自有资金 | ||||||
高档玻璃制品建设项目-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 | 502,072,000.00 | 116,284,570.13 | 116,284,570.13 | 23.16 | 23 | 6,261,185.19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773,952,900.00 | 311,136,563.49 | 311,136,563.49 | / | / | 6,261,185.19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4,909,561.36 | 4,083,803.29 | 825,758.07 | |||
合计 | 4,909,561.36 | 4,083,803.29 | 825,758.07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44,705.71 | 1,444,705.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444,705.71 | 1,444,705.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63,137.13 | 963,137.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1,176.42 | 361,176.42 |
(1)计提 | 361,176.42 | 361,176.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24,313.55 | 1,324,313.5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0,392.16 | 120,392.16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1,568.58 | 481,568.58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3,397,092.67 | 15,613,325.07 | 189,010,417.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3,397,092.67 | 15,613,325.07 | 189,010,417.7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7,565,381.50 | 8,057,786.31 | 45,623,167.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3,877.51 | 704,264.06 | 2,508,141.57 |
(1)计提 | 1,803,877.51 | 704,264.06 | 2,508,141.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369,259.01 | 8,762,050.37 | 48,131,309.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4,027,833.66 | 6,851,274.70 | 140,879,108.3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5,831,711.17 | 7,555,538.76 | 143,387,249.9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4,844,637.73 | 5,226,695.66 | 34,844,637.73 | 5,226,695.6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84,288.88 | 221,072.22 | 884,288.88 | 221,072.22 |
可抵扣亏损 | 114,033,560.07 | 17,105,034.01 | 114,033,560.07 | 17,105,034.01 |
合计 | 149,762,486.68 | 22,552,801.89 | 149,762,486.68 | 22,552,801.8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48,023,648.84 | 324,694,973.51 |
可抵扣亏损 | 751,069,256.88 | 638,930,308.90 |
未实现内部交易 | 221,072.22 | 402,390.93 |
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 | 4,790,482.43 | 4,790,482.43 |
合计 | 1,104,104,460.37 | 968,818,155.7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18,529,784.18 | 18,529,784.18 | |
2024 | 22940822.91 | 22,940,822.91 | |
2025 | 26641578.42 | 26,641,578.42 | |
2026 | 85729081.87 | 85,729,081.87 | |
2027 | 54120551.98 | 54,120,551.98 | |
2028 | 112,138,947.98 | ||
2029 | |||
2030 | |||
2031 | 167,532,046.32 | 167,532,046.32 | |
2032 | 263,436,443.22 | 263,436,443.22 | |
合计 | 751,069,256.9 | 638,930,308.9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45,007,608.54 | 45,007,608.54 | 66,765,169.20 | 66,765,169.20 | ||
预付购地款 | 18,906,581.00 | 18,906,581.00 | 18,906,581.00 | 18,906,581.00 | ||
丧失控制权子公司投资款 | ||||||
合计 | 63,914,189.54 | 63,914,189.54 | 85,671,750.20 | 85,671,750.2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80,131,000.00 | 160,259,663.89 |
保证借款 | 205,325,972.22 | 180,313,499.99 |
信用借款 | ||
抵押、保证借款 | 179,171,036.11 | 221,285,688.91 |
质押、保证借款 | 35,066,611.12 | |
抵押、保证、质押借款 | 44,069,666.67 | 44,076,633.33 |
合计 | 508,697,675.00 | 641,002,097.2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序号 | 债权单位 | 借款类型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 | 金额 | 质押物/抵押物 | 保证人 |
1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 | 保证借款 | 2022-09-13 | 2023-09-13 | 20,031,666.67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2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 | 保证借款 | 2022-09-14 | 2023-09-14 | 60,095,000.00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3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 | 保证借款 | 2022-09-20 | 2023-09-20 | 53,083,916.67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4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 | 保证借款 | 2022-09-21 | 2023-09-21 | 47,074,416.67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荣成支行 | 抵押借款 | 2022-08-04 | 2023-08-04 | 40,067,666.67 | 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852号、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656号、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850号、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655号、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641号、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640号、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642号、荣国用(2010)第300679号 |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荣成支行 | 抵押借款 | 2022-12-23 | 2023-12-23 | 18,028,500.00 |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荣成支行 | 抵押借款 | 2022-12-20 | 2023-12-20 | 22,034,833.33 | ||
8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 | 保证、抵押借款 | 2022-08-29 | 2023-08-28 | 55,074,861.11 | 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657号、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658号、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659号、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849号、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851号、荣房权证石岛字第2012000945号、荣国用(2012)第300719号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 |
9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 | 保证、抵押借款 | 2022-08-01 | 2023-08-01 | 32,952,091.67 | 荣国用(2015)第20288号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华鹏长 |
江玻璃有限公司、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 |||||||
10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 | 保证、抵押借款 | 2022-08-02 | 2023-08-02 | 41,064,916.67 | 荣国用(2015)第20288号、机器设备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
11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 |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 | 2022-08-03 | 2023-08-03 | 44,069,666.66 | 股权质押、荣国用(2015)第20288号、机器设备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
12 |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 | 保证、抵押借款 | 2022-09-13 | 2023-09-13 | 50,079,166.66 | 荣国用(2015)第20288号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
13 | 招商银行荣成支行 | 保证借款 | 2023-02-16 | 2024-02-15 | 25,040,972.22 |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9,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773,957.31 | 23,239,370.00 |
合计 | 12,773,957.31 | 32,239,37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及服务 | 204,874,822.62 | 241,301,934.13 |
工程款 | 33,022,831.19 | 38,069,011.89 |
设备款 | 14,374,490.67 | 16,006,469.47 |
外协款 | ||
其他 | 761,038.09 | 357,132.09 |
合计 | 253,033,182.57 | 295,734,547.5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辽宁辽河油田广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322,760.45 | 未到结算期 |
辽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10,169,573.95 | 未到结算期 |
安庆市宜秀区杨桥建筑材料加工厂 | 8,607,437.23 | 未到结算期 |
苏州东海玻璃模具有限公司 | 6,676,275.80 | 未到结算期 |
BOTTERO.S.P.A | 5,490,772.35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46,266,819.7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8,379,724.20 | 16,282,660.39 |
预收技术服务款 | ||
合计 | 18,379,724.20 | 16,282,660.3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720,710.46 | 41,524,603.21 | 46,190,094.69 | 2,055,218.9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7,420.92 | 8,011,724.96 | 8,069,340.39 | 49,805.49 |
三、辞退福利 | 44,511.00 | 44,511.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828,131.38 | 49,580,839.17 | 54,303,946.08 | 2,105,024.4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513,213.26 | 33,794,136.33 | 38,402,660.93 | 1,904,688.66 |
二、职工福利费 | 36.00 | 1,183,249.56 | 1,183,249.56 | 36.00 |
三、社会保险费 | 50,299.16 | 3,163,803.23 | 3,185,151.56 | 28,950.8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4,880.32 | 2,717,544.67 | 2,725,798.55 | 26,626.44 |
工伤保险费 | 15,418.84 | 446,258.56 | 459,353.01 | 2,324.39 |
生育保险费 | ||||
其他 | ||||
四、住房公积金 | 39,333.03 | 3,212,510.25 | 3,184,277.59 | 67,565.6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7,829.01 | 170,903.84 | 234,755.05 | 53,977.8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720,710.46 | 41,524,603.21 | 46,190,094.69 | 2,055,218.9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3,950.83 | 7,713,044.21 | 7,767,189.55 | 49,805.49 |
2、失业保险费 | 3,470.09 | 298,680.75 | 302,150.84 | 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07,420.92 | 8,011,724.96 | 8,069,340.39 | 49,805.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529,821.33 | 4,824,120.2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622,096.58 | 3,622,096.58 |
个人所得税 | 178,650.05 | 4,340.4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3,119.24 | 252,608.03 |
教育费附加 | 58,386.24 | 109,733.6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6,781.89 | 71,975.23 |
房产税 | 740,741.24 | 1,120,293.42 |
土地使用税 | 1,427,302.76 | 2,294,139.05 |
环保税等 | 363,271.24 | 314,744.4 |
合计 | 9,060,170.57 | 12,614,050.9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94,166,654.20 | 738,857,040.93 |
合计 | 794,166,654.20 | 738,857,040.93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80,698,145.73 | 797,836.45 |
借款 | 710,488,331.93 | 724,169,367.47 |
押金保证金等 | 2,980,176.54 | 13,889,837.01 |
合计 | 794,166,654.20 | 738,857,040.9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38,903,398.56 | 未到还款期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40,334,641.68 | 未到还款期 |
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966,611.12 | 未到还款期 |
济南舜腾产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062,500.01 | 未到还款期 |
合计 | 710,267,151.3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6,852,652.87 | 26,414,479.5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26,852,652.87 | 26,414,479.5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2,329,564.14 | 1,559,079.24 |
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2,000,000.00 | |
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59,053,076.25 | 47,017,031.61 |
合计 | 61,382,640.39 | 50,576,110.8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3,926,028.54 |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3,926,028.54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购车贷款 |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40,340,508.04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26,414,479.50 | |
合计 | 13,926,028.54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89,000.00 | 1,689,000.00 | |||
合计 | 1,689,000.00 | 1,689,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础设施补助 | 1,689,000.00 | 1,689,000.00 | |||||
合计 | 1,689,000.00 | 1,689,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19,948,070.00 | 319,948,07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02,086,267.25 | 602,086,267.2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26,653.24 | 1,326,653.24 | ||
合计 | 603,412,920.49 | 603,412,920.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863,939.22 | 31,863,939.2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1,863,939.22 | 31,863,939.2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1,516,645.54 | -59,615,483.1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61,516,645.54 | -59,615,483.1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9,642,780.11 | -401,901,162.4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71,159,425.65 | -461,516,645.5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7,426,385.80 | 268,301,809.24 | 316,106,312.45 | 300,047,094.93 |
其他业务 | 5,857,749.87 | 5,453,941.94 | 5,444,362.40 | 11,185,780.46 |
合计 | 273,284,135.67 | 273,755,751.18 | 321,550,674.85 | 311,232,875.3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制造业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瓶罐 | 220,943,251.76 | 220,943,251.76 |
器皿 | 46,483,134.04 | 46,483,134.0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外 | 22,580,850.48 | 22,580,850.48 |
国内 | 244,845,535.32 | 244,845,535.3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67,426,385.80 | 267,426,385.80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67,426,385.80 | 267,426,385.8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详见本章五、38。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客户需求的品类、标准及时履行供货义务。对于中国境内销售合同,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取得购买方签字确认或盖章的收货证明时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客户自提业务,货物交付客户验收并取得签收单后,客户取得货物控制权,本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对于中国境外销售合同,本公司与客户根据合同在货物离岸报关时由购货方取得货物控制权,本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不同客户和产品的付款条件有所不同,本公司部分销售以预收款的方式进行,其余销售则授予一定期限的信用期。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1,732,717.37元,其中:21,732,717.37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3,975.95 | 300,680.16 |
教育费附加 | 286,100.72 | 217,670.26 |
房产税 | 1,794,789.95 | 2,333,058.17 |
土地使用税 | 2,111,673.34 | 1,913,556.80 |
车船使用税 | 13,803.72 | 25,380.02 |
印花税 | 215,774.35 | 134,495.32 |
水利基金 | 46,998.71 | 34,194.19 |
环保税 | 541,119.67 | 373,183.12 |
水资源税 | 2,442.00 | |
合计 | 5,364,236.41 | 5,334,660.0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23,834.28 | 2,558,856.82 |
差旅费 | 637,602.47 | 405,870.35 |
广告宣传费 | 200.00 | |
港杂费 | 504,219.09 | 422,594.35 |
业务费 | 3,645.39 | 329,911.69 |
办公费 | 276,251.20 | |
折旧费 | 1,107.97 | 183,182.84 |
租赁费 | ||
招标费及服务费 | 1,080.00 | 439,479.30 |
业务招待费 | 487,947.23 | |
其他 | 651,139.88 | 464,744.73 |
合计 | 4,222,829.08 | 5,568,838.5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016,647.31 | 12,043,201.43 |
修理费 | 556,664.10 | 2,714,173.46 |
折旧费 | 13,419,640.26 | 15,522,068.32 |
无形资产摊销 | 2,508,141.57 | 3,221,006.32 |
业务招待费 | 575,239.22 | 648,911.72 |
差旅费 | 393,923.74 | 424,275.02 |
办公费 | 107,741.43 | 835,486.95 |
车辆费用 | 264,738.07 | 284,772.43 |
财产保险费 | 189,761.91 | 346,796.32 |
排污费 | 77,206.25 | 62,641.34 |
租赁费 | 543,628.12 | 1,374,688.27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3,506,253.16 | 214,698.6 |
物业费 | 294,967.24 | 419,762.21 |
咨询费 | 226,348.84 | |
其他 | 5,840,023.87 | 1,467,334.25 |
合计 | 36,294,576.25 | 39,806,165.4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基于大容量光纤传感的油气管线泄露检测技术及应用 | 152,995.05 |
基于大容量光纤传感油气管线高精度检测定位系统建设项目 | 148,328.64 | |
光纤传感油气管线智能化巡检排查系统研发项目 | 147,523.28 | |
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云平台研究与应用 | 324,277.42 | |
中小城市智能化框架战略研究 | 306,090.91 | |
数字化勘察测绘设计项目 | 139,364.99 | |
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及应用 | 154,035.00 | |
智能化地质勘察设计与应用 | 133,458.54 | |
土地规划智能化测绘技术设计与实现 | 145,566.60 | |
基于大容量光纤传感的油气管线智能检测技术及应用 | 300,037.20 | |
基于GIS大数据技术的持久性环境污染物的迁移转化监测和模拟应用 | 305,829.12 | |
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精准高效处理关键技术及应用 | 311,576.70 | |
地理信息大数据管理分析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 288,953.86 | |
基于机器视觉的工业产品检测平台项目 | 144,724.69 | |
军用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及云服务 | 310,879.80 | |
油气管线智能化监管系统研发 | 151,972.27 | |
城市内涝预警监测平台研究与应用 | 143,708.16 | |
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144,680.06 | |
井下微地震采集技术攻关(2022) | 406,736.79 | |
自然资源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研发建设 | 43,633.24 | |
基于数字孪生智能装备数据采集系统研究与应用 | 35,720.23 | |
在建水利项目现场可视化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 | 238,170.35 |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智慧管理系统研发项目 | 225,323.96 | |
林业资源地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研发建设 | 163,238.41 | |
第三次土壤环境调查分析管理平台研究与开发 | 158,700.58 | |
工程测量智能化数据管理系统研究应用项目 | 160,960.39 | |
农村宅基地信息调查软件开发 | 162,712.28 | |
农房一体地籍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研发 | 148,577.67 | |
基于GIS的自然保护地勘界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研发建设 | 159,358.29 | |
葡萄酒瓶模具设计与生产工艺的研究 | 1,895,568.21 | |
空压机系统控制优化节能技术的研发 | 1,690,368.05 | |
污水再生循环利用制备软化水系统的研发 | 671,239.56 | |
玻璃器皿爆口机打磨装置的研发 | 1,080,112.58 | |
玻璃器皿压机气缸改进技术的研发 | 564,469.47 | |
玻璃窑炉双燃料装置的研发 | 1,262,544.11 | |
薄层均匀多点加料技术的研发 | 924,016.11 |
玻璃成型吹机的真空吸头回转装置的研制与应用研究 | 1,453,601.53 | |
玻璃压制机三开模抱钳的研究开发 | 1,464,497.11 | |
合计 | 5,104,658.86 | 11,558,892.3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4,927,304.06 | 46,325,103.87 |
减:利息收入 | 152,214.46 | 907,167.76 |
手续费支出 | 54,707.63 | 143,489.32 |
汇兑损益 | 21,064.12 | -157,605.04 |
其他 | 835.57 | 3,206.03 |
合计 | 34,851,696.92 | 45,407,026.4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政拨款 | 542,400.00 | |
稳岗补贴、以工代训补贴 | 3,000.00 | 249,812.09 |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奖励 | 6,100.00 | 71,400.00 |
税收返还 | 19,762.58 |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71,157.87 | |
债务重组收益 | 168,846.31 | |
国家省级引智项目补助 | 600,000.00 | |
其他 | 42,768.23 | 139,837.50 |
合计 | 51,868.23 | 1,863,216.3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20,871.9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520,871.9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49,129.04 | 171,084.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894,563.87 | -5,344,115.6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077,126.61 | -829,030.2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8,120,819.52 | -6,002,061.8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207,855.81 | -9,658,473.3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5,207,855.81 | -9,658,473.3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118,794.95 | 444,397.94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合计 | -1,118,794.95 | 444,397.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收入 | 540,878.05 | 15,314,544.90 | 540,878.05 |
合计 | 540,878.05 | 15,314,544.90 | 540,878.0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滞纳金 | 369,417.21 | 5,990.61 | 369,417.21 |
其他 | 84,321.80 | 9,532.61 | 84,321.80 |
合计 | 453,739.01 | 15,523.22 | 453,739.0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81,022.09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72,264.08 | |
合计 | 708,758.0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2,138,947.9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820,842.2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828,780.4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0,083.4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328,675.33 |
其他 | 3,200,863.93 |
所得税费用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贴款 | 51,868.23 | 2,319,545.50 |
利息收入 | 152,214.46 | 902,806.76 |
票据保证金等 | 9,776,924.69 | |
往来款项及其他 | 14,190,985.88 | 10,098,702.59 |
合计 | 24,171,993.26 | 13,321,054.8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 | 2,662,623.46 | 3,539,554.03 |
销售费用 | 1,656,084.77 | 5,915,600.79 |
票据保证金等 | 20,349,451.91 | |
往来款项及其他 | 5,591,287.18 | 21,954,007.00 |
合计 | 30,259,447.32 | 31,409,161.8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绩承诺补偿款 | 15,109,657.47 | |
合计 | 15,109,657.47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融资租赁款 | 55,000,000.00 | |
资金拆借款 | 174,720,000.00 | |
合计 | 55,000,000.00 | 174,72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拆借款 | 10,946,274.03 | 100,923,861.81 |
融资租赁 | 14,441,329.98 | 71,007,609.60 |
支付保证金 | ||
合计 | 25,387,604.01 | 171,931,471.4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2,138,947.98 | -96,120,440.5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207,855.81 | 9,658,473.37 |
信用减值损失 | 8,120,819.52 | 6,002,061.8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0,020,463.19 | 62,792,632.4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61,176.42 | 361,176.42 |
无形资产摊销 | 2,508,141.57 | 3,999,421.4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98,219.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18,794.95 | -444,397.9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4,927,304.06 | 46,325,103.8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1,672,264.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465,879.26 | -47,358,687.2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755,682.92 | 25,476,931.7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5,267,000.10 | -2,487,264.40 |
其他 | -3,400,633.6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57,420.28 | 3,230,332.9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998,547.80 | 14,715,955.6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5,223,640.58 | 33,419,949.1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225,092.78 | -18,703,993.5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81,011,623.06 |
其中: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81,011,623.06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81,011,623.06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998,547.80 | 85,223,640.58 |
其中:库存现金 | 188,148.13 | 138,685.1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809,399.67 | 85,084,955.4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998,547.80 | 85,223,640.5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1,934,238.65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诉讼冻结 |
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票据池业务质押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81,668,954.35 | 抵押借款 |
在建工程 | 159,214,760.74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46,555,538.26 | 抵押借款 |
合计 | 310,373,492.00 | / |
其他说明:
无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08,147.43 | 7.2258 | 781,451.70 |
欧元 | 0.26 | 7.8771 | 2.05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416,937.66 | 7.2258 | 3,012,708.15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稳岗补贴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 6,100.00 | 其他收益 | 6,1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安庆市 | 安庆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 甘肃省武威市 |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古浪工业集中区双塔产业园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取得 | |
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 | 沈阳市新民市兴隆堡(沈阳油田矿区) | 制造业 | 57.36 | 设立取得 | |
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 | 山东省菏泽市 | 菏泽市人民南路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山东华赢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省菏泽市 | 菏泽市人民南路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取得 | |
山西华鹏水塔玻璃制品有限 | 山西省清徐县 | 清徐县醋都东街129号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取得 |
责任公司 | ||||||
上海成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32143室 | 服务业 | 51.00 | 设立取得 | |
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荣成市 |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桃园街道龙云路468号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取得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 | 42.64 | -2,496,167.87 | -6,716,369.4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 | 1,460,295.37 | 150,494,215.80 | 151,954,511.17 | 164,610,682.84 | 1,689,000.00 | 166,299,682.84 | 1,996,768.59 | 152,960,271.54 | 154,957,040.13 | 164,017,304.93 | 1,689,000.00 | 165,706,304.9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 | 347,845.53 | -3,595,906.87 | 47,599,893.58 | 20,086.73 | 978,608.19 | -6,143,207.89 | -6,143,207.89 | 23,320.41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于中国境内的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海外业务包括美元、欧元等外币项目结算,因此海外业务的结算存在外汇风险。此外,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浮动利率带息债务主要为以80,000,000.00元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人民币18,000,000.00元及人民币22,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
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3年6月30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207,075.57元(2022年12月31日417,583.33元)。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贷款、以及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资产。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理财产品等金融工具。本公司对合作的银行实行评级准入制度,对同业理财产品发行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融资方设定授信额度,并定期进行后续风险管理;
对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的审阅和管理;对于与本公司有资金往来的单个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均设定有信用额度。本公司通过控制投资规模、设定发行主体准入名单、评级准入、投后管理等机制管理上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获得多家国内银行提供最高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的贷款额度,其中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32,100,000.00元。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 东营区北一路726号11号楼1106室 | 商务服务业 | 25,500.00 | 24.33 | 24.3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3 年1月18日,张德华将其持有的77,853,056股股份转让给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海科控股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杨晓宏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杨晓宏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本节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辽宁辽河油田广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四川玖厂到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济南山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辽宁辽河油田广源集团有限公司 | 电费 | 26,470.72 | 34,155.9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22-03-22 | 2023-03-17 | 是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08-31 | 2023-02-27 | 是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0-12-11 | 2023-02-27 | 是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2-01-27 | 2023-01-27 | 是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11-15 | 2023-02-27 | 是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09-28 | 2023-02-27 | 是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22-06-21 | 2023-02-28 | 是 |
江苏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 49,900,000.00 | 2020-11-02 | 2023-03-24 | 是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08-25 | 2023-02-20 | 是 |
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2022-07-27 | 2023-09-21 | 否 |
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2022-07-27 | 2023-09-21 | 否 |
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22-08-29 | 2023-08-28 | 否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2-06-24 | 2023-07-12 | 否 |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3-02-13 | 2024-02-12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12-03 | 2023-03-03 | 信用借款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22-03-16 | 2024-12-31 | 信用借款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2-04-08 | 2024-12-31 | 信用借款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2-04-14 | 2024-12-31 | 信用借款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22-06-14 | 2024-12-31 | 信用借款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07-28 | 2024-07-28 | 信用借款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2-09-13 | 2024-12-31 | 信用借款 |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17,656,249.99 | 2020-12-30 | 2024-12-31 | 信用借款 |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8,630,680.86 | 2020-11-09 | 2024-12-31 | 信用借款 |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328,893.69 | 2021-10-13 | 2024-12-31 | 信用借款 |
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05-17 | 2024-05-16 | 抵押借款 |
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3-06-20 | 2024-06-19 | 抵押借款 |
注: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为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5.63 | 146.2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济南山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2,532,495.00 | |||
应收账款 | 四川玖厂到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3,648.75 | 93,648.75 | 93,648.75 | 93,648.7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辽宁辽河油田广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322,760.45 | 15,376,991.72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38,903,398.56 | 428,953,598.03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40,334,641.68 | 234,766,880.55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966,611.12 | 20,048,888.89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发展绿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2,91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设备采购款 | 0.00 | 5,813,200.00 |
合计 | 0.00 | 5,813,200.00 |
无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3,027,035.41 |
1年以内小计 | 3,027,035.41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027,035.4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027,035.41 | 100 | 3,027,035.41 | 1,354,445.35 | 0.86 | 1,354,445.35 | 100 | 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027,035.41 | 100 | 3,027,035.41 | 1,354,445.35 | 0.86 | 1,354,445.35 | 100 | 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6,156,341.19 | 99.14 | 60,475,773.29 | 38.73 | 95,680,567.90 | |||||
其中: | ||||||||||
应收产品销售款组合 | 156,156,341.19 | 99.14 | 60,475,773.29 | 38.73 | 95,680,567.90 | |||||
合计 | 3,027,035.41 | / | / | 3,027,035.41 | 157,510,786.54 | / | 61,830,218.64 | / | 95,680,567.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3,027,035.41 | |||
合计 | 3,027,035.4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无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61,830,218.64 | 61,830,218.64 | ||||
合计 | 61,830,218.64 | 61,830,218.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3,027,035.41 | 100 | |
合计 | 3,027,035.41 | 10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7,299,919.83 | 552,247,801.44 |
合计 | 47,299,919.83 | 552,247,801.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47,299,919.83 |
1年以内小计 | 47,299,919.83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7,299,919.83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659,788.00 | |
备用金、代垫款项 | 260,367.45 |
其他往来款 | 47,299,919.83 | 554,706,671.70 |
合计 | 47,299,919.83 | 555,626,827.15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333,895.77 | 2,045,129.94 | 3,379,025.7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333,895.77 | -2,045,129.94 | -3,379,025.71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379,025.71 | -3,379,025.71 | ||||
合计 | 3,379,025.71 | -3,379,025.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7,299,919.83 | 1年内 | 100 | |
合计 | / | 47,299,919.83 | / | 1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31,574,627.21 | 1,231,574,627.21 | 91,350,000.00 | 91,35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231,574,627.21 | 1,231,574,627.21 | 91,350,000.00 | 91,35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 | 14,800,000.00 | 14,800,000.00 | ||||
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26,000,000.00 | ||||
山西华鹏水塔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上海成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2,550,000.00 | ||||
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1,140,224,627.21 | 1,140,224,627.21 | ||||
合计 | 91,350,000.00 | 1,140,224,627.21 | 1,231,574,627.2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261,023.93 | 13,392,868.22 | 138,740,485.45 | 141,913,348.34 |
其他业务 | 4,109,933.00 | 4,112,077.76 | 4,634,043.35 | 4,316,437.35 |
合计 | 18,370,956.93 | 17,504,945.98 | 143,374,528.80 | 146,229,785.6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制造业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瓶罐 | 6,363,906.69 | 6,363,906.69 |
器皿 | 7,897,117.24 | 7,897,117.2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外 | 10,659,883.80 | 10,659,883.80 |
国内 | 3,601,140.13 | 3,601,140.1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4,261,023.93 | 14,261,023.93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4,261,023.93 | 14,261,023.9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18,794.9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868.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520,871.94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139.0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44,007.96 | |
合计 | -1,956,651.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98 | -0.34 | -0.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54 | -0.34 | -0.3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崔志强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