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298,699,698.98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533,736.09元,截止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3,484,278.84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研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等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2024年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对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