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2项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时间:2024年4月25日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公司2024-010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
? 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