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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薪酬支付情况

依照薪酬考核协议,公司2023年度支付给任期内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总额为

345.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单超董事长103.25
芮勇董事3.60
金来富董事3.60
方明康董事34.52
宋平董事、总经理62.97
姜晓明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55.51
张益独立董事9.86
蔡海静独立董事9.86
曹悦独立董事9.86
林春娜董事会秘书52.88
合计--345.91--

二、2024年薪酬考核标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薪酬拟定了考核标准,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

按税前3.6万/年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者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

2、公司独立董事

按税前10万/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依据高管与公司签订的绩效考核协议进行的考核结果确定。薪资水平与高管所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天数计算并予以发放。

3、以上薪酬(津贴)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4、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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