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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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了降低贷款利率,减少贷款利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3.4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新增授信额度
11.73亿元,置换贷款额度1.70亿元(将归还原借款,重新与银行签署更低利率的借款合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长期项目贷款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一、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期限 |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1年以上 |
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 | 1年以上 |
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1年以上 |
浙江旺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1年以上 |
监利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5年以上 |
浙江欣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7,000 | 5年以上 |
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4,000 | 5年以上 |
舟山欣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13,300 | 5年以上 |
新增小计 | 117,300 |
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 | 5年以上 |
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00 | 5年以上 |
置换小计 | 17,000 | |
合计 | 134,300 |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