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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股票代码:300945 股票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4-031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斌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3,394,916.4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44%,实现营业利润102,679,598.32元,同比增长54.7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88,659.82元,同比增长47.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227,347.41元,同比增长39.88%。2023年度具体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261,951,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公司运作的规范。《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真实反映了公司情况,2023年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1亿元,其中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2,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7,500万元,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子公司江苏曼卡龙、宁波曼卡龙、安徽曼卡龙、湖北曼卡龙、深圳曼卡龙作为募投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

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求考虑所提出,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增加江苏曼卡龙、宁波曼卡龙、安徽曼卡龙、湖北曼卡龙、深圳曼卡龙作为募投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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