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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16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公司2023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1.5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464.9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16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1万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36,8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913,066.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3.67%。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6,872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5,750.08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1.08%。

综上,2023年度公司合计分红金额95,918,816.20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4.75%。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65,913,066.1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3.67%。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同意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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