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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迅捷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1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9万股,发行价格为7.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43.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7.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05.5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21256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中扣除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万元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2.62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拟投资募集资金
1年产60万平方米PCB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32,314.0720,005.52
合计32,314.0720,005.52

最终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将于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自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等。同时,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使用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同时,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迅捷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耀 肖 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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