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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兴: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以上薪酬如无特别说明的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部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委员洪芳女士、委员刘木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部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部分,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2024年度薪酬方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洪芳女士、刘木勇先生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部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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