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相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新相微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人已与新相微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度新相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度新相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情况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新相微业务情况,对新相微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2023年度,保荐人督导新相微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人督促新相微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人对新相微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新相微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督促新相微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人对新相微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新相微不存在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新相微不存在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经保荐人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新相微未发生左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人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并确保了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本持续督导期间,新相微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8,044.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53.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4.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系受全球经济增速下行和宏观经济及半导体周期变化等因素影响,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行业库存水位普遍较高,供需关系变化使得产品价格竞争激烈,致使毛利率有所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下滑。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

和盈利能力受消费需求复苏进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压力之外,也不乏诸多机遇,公司仍将继续保持研发投入、人才引进、持续丰富和优化产品品类和结构、不断开拓市场领域和客户群体,同时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加快产品升级迭代,进一步优化产品性能和降低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随着下游市场对产品的性能需求不断提升,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企业需紧跟市场发展步伐,及时对现有产品及技术进行升级换代,以维持其市场竞争力。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市场变化持续创新、开展新技术的研发,持续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将导致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影响公司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公司属技术密集型行业,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创新机制、持续的研发费用投入机制以及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有助于公司能够开发出性能领先、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然而行业客户的多样性和行业技术的创新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从研发到投产创收的周期较长。由于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若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失败或是开发完成后不符合市场需求,将导致公司前期投入的成本无法收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正快速发展,良好的前景吸引了诸多国内企业进入该领域,行业内厂商则在巩固自身优势基础上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市场竞争预计日益激烈。在此趋势下,若未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服务和产品创新,则公司可能在市场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晶圆供应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用Fabless经营模式,专注于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环节,将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通过委外方式进行。基于行业特点,全球范围内符合公司技术及生产要求的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供应商数量较有限,未来在产业供需关系波动影响下,上游晶圆制造产能亦会发生波动。目前,公司通过多年积累及持续积极拓展优秀优质的晶圆供应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晶圆供应的稳定性。但若市场景气度上升,下游需求激增导致产能紧张,晶圆供应可能无法满足生产需求,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3、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上游产能供给及下游终端需求均存在一定的波动,在产业链各环节供需关系及宏观经济的影响下,公司在获取下游订单、实现有效交付等环节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潜在波动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4112.01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9.72%,公司期末存货金额较大,受未来市场需求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可能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从而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但部分采购或销售交易采用美元等外币计价,由此导致因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重视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在规模上的匹配,合理控制外汇风险敞口。但公司难以预判未来市场、金融政策的变化,难以预判未来人民币与美元等外币之间汇率波动的形势,可能会使公司面临或增加因汇率波动而需承担的汇兑损失的风险。

3、应收账款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7.25%,未来若整体及行业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客户自身经营情况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期、足

额收回货款,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公司深耕显示芯片设计行业多年,并围绕该领域深入布局,随着显示面板行业的高速发展,显示芯片行业发展也持续向好。但随着近年来行业内企业尤其中国大陆企业参与者的持续增多,行业竞争激烈,且行业库存水位不一,供需关系变化使得产品价格竞争激烈。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1%,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主要受下游需求、产品售价、产品结构、材料及加工成本及公司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若出现行业复苏情况不及预期,或出现地缘政治不稳定等对下游消费电子市场不利的情况,则不排除消费市场需求再次减弱,导致未来终端市场订单减少,行业库存消化较慢,使得公司市场份额和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设计业,主要产品为显示芯片,主要应用于智能穿戴、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商显和车载显示等领域,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宏观经济和下游需求变化的影响。未来,若宏观经济继续波动,下游需求出现剧烈变化,将会间接导致公司产品量价波动或产品结构调整。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支持半导体行业发展,但随着全球芯片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加之部分国家正在实施科技和贸易保护措施,可能对中国芯片相关产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8,044.7342,700.441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3.9110,827.23-7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7.799,295.02-77.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66.06-6,905.27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9,645.0764,904.20145.97
总资产179,832.2274,095.19142.70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50.295-77.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50.295-77.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10.253-79.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018.20减少15.9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715.62减少13.8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8712.01减少0.14个百分点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48,044.73万元,同比增长 12.52%,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销售数量增加所致。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3.91 万元,同比减少7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27.79万元,同比减少 77.11%。主要系整体宏观经济及半导体周期下行等因素影响, 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产品价格竞争激烈,致使毛利率有所下降所致。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系公司加强库存管理,减少购买商品支出。

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 0.065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7.9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05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9.84%,

主要系净利润下降所致。

202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 15.90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净利润下降、且于报告期内完成公开发行导致净资产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自主研发与技术实力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人才密集型行业。研发与创新能力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现长期稳定发展的根本动力。公司将技术与研发作为经营发展的核心,以提升产品性能为宗旨,依靠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通过持续积累核心技术提升产品的效能与价值,以满足客户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保持市场竞争力。

在人才与团队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步培养出了一支创新研发能力突出、凝聚力强、本土化、设计经验丰富的核心研发团队,报告期内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0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56.42%,专业研发团队带领公司在产品设计、工艺创新等方面构造了独特的竞争壁垒。

在技术水平方面,公司在显示驱动芯片领域积累了一批创新性强、实用性高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基于图像压缩技术、内置电容技术、外置 RAM 的架构设计、减少光罩层数的架构设计、图像增强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可以在保证显示成像质量的同时通过电路架构优化整体,实现减少芯片面积,降低生产成本的效果。此外,随着显示技术的持续进步和新兴应用领域市场的不断涌现,对显示终端产品在分辨率、刷新率、低功耗、接口、速度、集成化等多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持续强化技术升级和优化,不断拓展产品线,致力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显示产品和解决方案。

(二)核心领域聚焦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显示芯片核心领域,其核心研发人员多年来深耕显示芯片设计领域,技术研发团队的显示芯片设计属性突出,保证了公司显示芯片产品在业内具有技术领先性及品质优越性。持续的业务聚焦以及强大的显示芯片研发团

队,为公司在显示芯片领域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公司凭借产品品质与质量,在显示芯片设计领域取得领先地位,并与知名客户达成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并推动未来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

(三)出色的供应链管理能力

公司具有高效且强大的供应链协调能力,与国内外多家关键委外生产环节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由于设计企业的产品生产、新产品工艺流片均需通过委外的方式进行,与上游代工资源的合作深度和有效绑定将决定设计企业的产品开发和交付能力,是经营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基于良好的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关系,公司制定了科学、有效的生产策略,通过合理的有规划的采购方式应对产能供给的周期性变化,实现了产品的稳定开发与交付。公司积累了大量晶圆加工制造和封装测试的全流程经验,为未来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量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57,021,319.2051,268,762.9811.22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57,021,319.2051,268,762.9811.22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1.8712.01减少0.1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二)研发进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专利20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拥有集成电路布图登记75项。2023年新增获得发明专利3项,新增获得集成电路布图登记18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1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50.7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1,093.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657.4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91,657.4691,657.46
减:使用募集资金18,520.3718,520.37
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13,000.0013,000.00
加: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13,000.0013,000.00
加: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收益88.6988.69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1,107.841,107.84
加:待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22.9222.92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4,356.5574,356.55

注:本报告部分合计数折算万元后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相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相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善军赵继琳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