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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4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5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1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柳大街510号邯银大厦东楼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19)等相关公告。

2、所有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议案6.00-7.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需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独立董事翟进步先生、戎梅女士、焦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登记要求如下: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商城镇工业园区经四路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4年5月22日17:

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楚凯

(2)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310-5238885传真:0310-5238885电子邮箱:ir@hebei-bar.com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61;投票简称:恒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 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委托股东签名(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是否具有表决权: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证件 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22日17: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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