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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6日《关于拟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3月15日1、《关于延长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3月10日1、《<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5、《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8月3日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审议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1月25日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提名杨晓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王向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2月15日《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重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合规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审议事项属于其权责范围,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

司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结果真实合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河北杰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志勇、杨雨轩对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的无偿关联担保,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公司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监管要求,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前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经核查,2023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及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

(七)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实施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认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规定,能够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核查,进一步督促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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