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伟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徐佳(主任委员)、孙立群、李伟相
提名委员会:李伟相(主任委员)、吴悦娟、郑宇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伟相先生,汉族,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商法研究生。1995年至1997年任哈尔滨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7年至1999年任黑龙江省天赢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至2001年任黑龙江省九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至2004年任黑龙江省白马律师事务所;2004年至2012年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年至2019年任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至今任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主任。2021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参与公司8次董事会的召开,对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 8 | ||||
姓名 | 职务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李伟相 | 独立董事 | 8 | 0 | 0 | 否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023年度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审核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并及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潜在法律风险,防患未然。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后备人选,保证了公司未来运营的人才需求。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通过公开邮箱联系方式,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公司股东、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从专业角度出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十分重视自身学习,经常查看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信息,不断加强学习。通过持续培训和学习,本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审慎发表意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经审议和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方案的制定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其他事项
2023年任期内,本人以忠实勤勉的精神,以对股东负责,尤其是对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随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管机构对独立董事履职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本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对独立董事的新要求,加强与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能力培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lylzls@126.com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伟相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