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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凯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4-004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252,579.5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527,321.6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8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发展等各种因素,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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