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
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投资”)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或“本次债券”)。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恒健投资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62,000,000股A股股票质押。详情见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及2024年4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4-023)。
公司近日收到恒健投资的通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4月25日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24恒健EB”,债券代码为“117221.SZ”,实际发行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0.01%。本次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4.25元/股,换股期限自本次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债券摘牌日的前1个交易日止,即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4月23日。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恒健投资本次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