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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3月,顾浩先生因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松岩先生为公司董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王松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群女士、独立董事李平先生、董事王松岩先生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备会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吴群女士担任,各位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日常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在内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将相关决议情况提交董事会,上述议程符合相关法律及制度要求。各位委员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各项职责,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提出合理的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本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2022年度财务报表(快报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年审工作计划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主审会计师汇报2022年度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关注事项的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出具审计报告。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3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及其他金融

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6.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4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勤逸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较好地完

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专项审计报告等,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2023年,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能够有效运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对发生重大变化的会计科目以及业绩下降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管理体系,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各项经营决策合法有效,公司的内

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着持续、良好的沟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对年审的工作计划、时间安排、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审计进展情况等与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财务、审计部门等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督促,确保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履职尽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公司的规范治理,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提供了保障。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规范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职能,密切关注和学习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政策法规,及时掌握监管重点,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内容,请各位董事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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