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0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芳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公司的法人治理、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较好的完成了监事会的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
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王丽芳、周敏、邵丹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不单独就其担任的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报酬。股东推举的监事不在公司任职不从公司领取报酬,职工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兼任的行政职务从公司领取报酬,由经营管理层决定。
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全体监事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