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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志林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能够如实体现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摘要的编制程序及具体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能够如实体现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已充分结合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评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保荐券商招商证券已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下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333,4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6、《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符合公司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工作考核标准及监事2023年度实际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 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保荐券商招商证券已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券商招商证券已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9)。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未开展证券投资,仅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相关业务,总金额未超过审批额度。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业务开展,未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此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应条款的修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1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及具体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

能够如实体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12、《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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