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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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223号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鸿泉物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鸿泉物联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鸿泉物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鸿泉物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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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鸿泉物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鸿泉物联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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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99元,共计募集资金62,47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50.00万元(未包括已预付的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52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80.91万元和预付承销费及保荐费5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294.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5,294.0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6,880.03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45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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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849.0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01.3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9,729.0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759.1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9,324.2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9,084.95 | |
差异[注1] | G=E-F | 239.29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084.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759.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84.95万元,购买的尚未赎回结构性存款金额7,700.00万元,差异系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税费239.2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2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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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3301040160018783889 | 4,968,425.30 | 活期存款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3301040160018783954 | 3,714,587.85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8110801013002518273 | 5,166,483.40 | 活期存款 |
合计 | 13,849,496.5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名称 | 类型 | 金额 | 收益起止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08327)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9,000,000.00 | 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月25日 | 2.75%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30832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0.00 | 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月25日 | 2.7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256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3,000,000.00 | 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 | 2.50% |
合计 | 77,000,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本期未达到预定效益,主要系报告期内商用车行业不景气,客户需求不足导致订单的减少和产能利用率的下降,从而导致未达预期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提高设计研发的硬件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作为公司营销体系的完善和提升,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提高销售能力,增强客户忠诚度,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3.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作为公司在前沿技术领域的探索与实践,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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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作为公司在前沿技术领域的探索与实践,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5.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作为公司在前沿技术领域的探索与实践,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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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5,294.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49.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3,629.2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729.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4.65%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 | 否 | 10,014.25 | 10,014.25 | 10,014.25 | 5,089.06 | -4,925.19 | 50.82 | [注1] | 1,973.27 | 否 | 否 | |
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16,064.74 | 4,993.74 | 4,993.74 | 2,172.81 | -2,820.93 | 43.51 | [注2] | 663.56 | 否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7,121.42 | 27,121.42 | 27,121.42 | 18,742.07 | -8,379.35 | 69.10 | [注3]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5,007.80 | 2,449.52 | 2,449.52 | 198.54 | -2,250.98[注5] | 8.11 | [注4]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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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 是 | 5,083.83 | 5,083.83 | 1,241.65 | 2,420.37 | -2,663.46 | 47.61 | 2024年9月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否 | |
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 | 是 | 5,987.17 | 5,987.17 | 871.36 | 1,860.49 | -4,126.68 | 31.07 | 2024年9月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否 | |
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 | 是 | 2,558.28 | 2,558.28 | 736.00 | 804.24 | -1,754.04 | 31.44 | 2025年9月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否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441.46 | 18,441.46 | ||||||||||
合计 | - | 58,208.21 | 58,208.21 | 58,208.21 | 2,849.01 | 49,729.04 | -8,479.1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全国新建30个营销网点,主要推进渣土车智能化等后装业务市场的拓展及客户维护,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营销网点的房屋租赁及人才招聘。受环境影响,以财政补贴形式的后装业务,包括渣土车智能化、环保OBD及存量重卡主动安全监控等市场明显收缩,招投标项目减少。(2)由于公司后装业务本身占比较小,同时公司进一步明确发展战略,着重发展前装业务,而前装业务客户主要为大型车企,且集中度较高,例如前五名重卡车企销量占重卡总销量比重接近80%,因此建立广泛营销网点的必要性降低。(3)由于营销网点建设较少,因此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公司研发力度及智能座舱产品化的能力,公司变更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58.28万元用途,用于新的研发项目,即“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986.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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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期间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00.00万元。本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为人民币54,700.00万元,赎回结构性存款金额为人民币58,100.00万元,期初结构性存款金额为人民币11,1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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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结余金额为5,119.29万元,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为人民币194.10万元,出现结余主要系:①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通过优化施工工艺、生产线维修重复利用、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部分工程和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②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③本着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对本次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将“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119.2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0年12月1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结余金额为3,202.53万元,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为人民币1,064.8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金额为10,119.64万元,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为人民币1,740.31万元,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出现结余主要系:①由于公司对原有产线进行了改造提升继续投入使用,新增产线的需求减少;②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的产线能够同步用于辅助驾驶系统产品的生产,因此无需过度重复建设;③项目立项至今自动化技术的更新迭代与公司信息化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的显著提升,本项目达成年产辅助驾驶系统15万套产能所需采购的设备明显减少;④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商用车行业持续不景气,重卡、中轻卡及工程机械等产销量处于下行周期,客户需求明显减少,为避免设备和产能的闲置和浪费,公司审慎对待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支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出现结余主要系:①建设实施期间,公司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部分工程和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②公司根据租赁市场的实际需求,部分楼层拟交由承租方自行设计和装修,因此公司投入的装修费用减少;③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本着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对2022年度结项的两个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均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较大的投资收益。公司将“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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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2年7月1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补充流动性资金为18,441.46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募投项目涉及生产专用设备截至2020年9月30日均已陆续转固,该项目已完成建设[注2]募投项目涉及生产专用设备截至2022年8月31日均已陆续转固,该项目已完成建设[注3]募投项目涉及房屋及建筑物截至2022年3月31日均已陆续转固,该项目已完成建设[注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于2022年6月变更用途,用于新的研发项目,即“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详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税费2,470.20万元及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人民币219.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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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 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5,083.83 | 5,083.83 | 1,241.65 | 2,420.37 | 47.61 | 2024年9月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否 |
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 | 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5,987.17 | 5,987.17 | 871.36 | 1,860.49 | 31.07 | 2024年9月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否 |
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558.28 | 2,558.28 | 736.00 | 804.24 | 31.44 | 2025年9月 | 不单独形成效益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3,629.28 | 13,629.28 | 2,849.01 | 5,085.10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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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在原计划产能规模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至“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和“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两个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由16,064.74万元调减至4,993.74万元人民币,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的拟投资总额为5,083.8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5,083.83万元;“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的拟投资总额为5,987.17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5,987.17万元。“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实施有助于推进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及业务的创新,加速促进公司车联网解决方案的产业化应用;“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实施能够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在车联网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助推技术迭代升级。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至“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5,007.80万元调减至2,449.52万元人民币,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的拟投资总额为2,558.28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558.28万元;“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实施有助于把握行业前沿技术,提升公司智能座舱产品的竞争力。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