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210A009785号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3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博实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实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3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博实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博实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博实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381.6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418,618.32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210C00056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8,078.8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6,399.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6,263.0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136.47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0,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6,581,381.68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43,418,618.32 |
加:以前年度已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 | 1,364,676.99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180,788,465.13 |
其中,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 15,009,798.81 |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 28,429,376.00 |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 13,930,672.00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123,418,618.32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收益) | 263,994,830.18 |
加: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 | 5,778,282.68 |
减: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 123,803,472.79 |
其中,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 64,253,107.09 |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 33,075,259.27 |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 26,475,106.4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45,969,640.07 |
注: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扣除本次可转债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381.68元后的净额。
公司报告期内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2,380.3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0,459.20万元(其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12,341.8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596.9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从2022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 | 保荐机构 | 开户银行 | 协议签订时间 | 协议履行情况 |
1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2022年10月24日 | 正常 |
2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2022年10月24日 | 正常 |
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产品名称 | 账户 类别 | 存储余额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 | 562010100101425127 | 募集资金专户 | 29,922,609.26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 | 562010100101424937 | 募集资金专户 | 31,134,399.67 |
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500002861 | 募集资金专户 | 84,912,631.14 |
合 计 | 145,969,640.07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27.1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190.65万元),现金管理收益387.3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现金管理收益387.3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18万元(其中本报告期手续费0.16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30,459.20万元,本报告期及累计使用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397,355.00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8,397,355.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210A016923号鉴证报告。具体置换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止置换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1 |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 产业化生产项目 | 160,000,000.00 | 1,971,119.80 |
2 |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 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 90,000,000.00 | 9,131,549.20 |
3 |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 (研发中心)项目 | 70,000,000.00 | 7,294,686.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00.00 | 见下注 |
合 计 | 450,000,000.00 | 18,397,355.00 |
注: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保荐及承销费用566.04万元(不含税),及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92.10万元(不含税),合计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元,由计划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中支付。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11月,前述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公司未再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目前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它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 |||||||||||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44,341.86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380.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459.20注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6,425.31 | 7,926.29 | 49.54% | 2024/9/30 | 不适用注4 | 否 | ||
2、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 否 | 9,000.00 | 9,000.00 | 3,307.53 | 6,150.47 | 68.34% | 2025/6/30 | 不适用 | 否 | ||
3、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7,000.00 | 7,000.00 | 2,647.51 | 4,040.58 | 57.72% | 2023/11/30注5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注3 | 否 | 12,341.86 | 12,341.86 | — | 12,341.8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4,341.86 | 44,341.86 | 12,380.35 | 30,459.20 | — | — | — | — | ||
合计 | — | 44,341.86 | 44,341.86 | 12,380.35 | 30,459.2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210A016923号。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资金1,971,119.80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资金9,131,549.20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资金7,294,686.00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8,397,355.00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2023年11月,前述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公司未再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341.86万元;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各项发行费用;注3: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为1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元后为12,341.86万元;注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正按计划建设中,暂未产生效益;注5:2023年11月30日为建筑主体完工且完成内部装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