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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拓生物: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99,722,127.80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6,605,811.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为104,556,8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645,463.20元(含税),

占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8.46%。2023年度公司回购A股股份支付资金总额14,760,652.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合计98,406,115.70元,合计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2.3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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