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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茂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17号解释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7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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