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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春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春燕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钟精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在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魏春燕,女,1987年出生,中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2016年至2022年,任职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22年至今,任职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导师。2023年11月28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兼任金枫酒业(600616)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任职期间召开1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报告期内 召开次数本人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董事会

董事会411---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并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无

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列席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本人是否列席说明

2022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5-19尚未任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11-28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的事项。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发表了如下意见:

时间董事会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 类型披露日期

2023-11-28

2023-11-28第七届第一次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2023-11-29

2、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维护公司和各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利用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等情况。并通过电话、会谈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共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管理及运营状况。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八)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事项。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并积极为本人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要求发布会议通知、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本人的疑问及时解答,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在本人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该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姓名:魏春燕本人联系方式:wei.chunyan@mail.shufe.edu.cn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春燕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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