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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志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志华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钟精机”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权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就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志华,男,中国籍,1981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和君商学院毕业,德国马普研究院访问学者。现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兼职导师,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投融资专家,具有18年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目前专注于企业合规与纠纷解决、企业(高管)经济犯罪辩护等。2016年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20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周志华42200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生缺席会议的情况。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

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公司股东大会2次。就我参加的股东大会而言,其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出发,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确认其薪酬及奖金情况。同时对公司股权激励事项解除限售条件进行确认。

2、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任职资格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为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董事会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董事会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 类型披露日期
2023-04-26第六届第十次1、关于对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2023-04-28
5、关于对公司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表的独立意见 9、关于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10、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公司收购浙江科恩特股权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3-08-18第六届第十一次1、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2023-08-19
2023-10-27第六届第十二次1、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意2023-10-28
2023-11-28第七届第一次1、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2023-11-29

2、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等情况。并通过电话、会谈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共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管理及运营状况。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维护公司和各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报告期内,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保障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确保广大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并积极为本人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要求发布会议通知、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本人的疑问及时解答,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内容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以及披露和执行情况,对重点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本人姓名:周志华

本人联系方式:zhouzhihua@yingkelawyer.com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忠实、勤勉、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志华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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