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敬志勇先生)作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6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本人实际出席6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召开方式 | 会议议案 |
2023年2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
2023年3月1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2023年4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关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一)》 |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1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本人实际出席1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形。
14、《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二)》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3年7月1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2023年8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半年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设立子公司并对外投资的议案》 |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召开方式 | 会议议案 |
2023年5月16日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 现场会议 |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二)》 12.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2.2《董事会议事规则》 12.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2.4《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12.5《子公司管理制度》 12.6《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2.7《融资管理制度》 |
(二)投票情况
公司在2023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23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所审议的重点关注事项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时间 | 事项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2月24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3月16日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4月24日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 ||
关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7月13日 |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半年度)》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委员会 |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审计委员会 | 2023年4月13日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3、《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5、《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 | 2023年4月13日 | 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 | 2023年4月13日 | 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3年4月13日 |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 | 2023年8月17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半年度)的议案》 3、《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jingshh@163.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4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敬志勇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