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161,418,998.35元人民币,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61,518,335.38元人民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51,833.54元后,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514,729,095.51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820,000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49,513,4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批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