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东云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