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4年4月23日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162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遵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表决情况:同意3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