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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4-4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一)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平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确保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得同一信息,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在遵循公开披露的原则下,充分披露投资者关注的公司相关信息,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1.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2.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营造诚信互利的沟通氛围,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

3.增强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改善治理结构。

4.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和谐统一。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法务部(董监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公司其他各部门、所属子公司协助配合证券法务部(董监事会办公室)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高质量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环境、社会、治理(ESG)专项报告,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全体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重要信

息和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工作绩效。进一步加强主动披露意识,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

(二)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

1.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了解公司现有股东、潜在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基金经理、军工分析师投资者调研需求后,视情况统筹安排、及时响应。对于上述人员的现场调研实行预约制度,并做好到访人员的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及签署保密承诺书。公司接受有关交流与调研后,应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按要求进行披露。根据工作统筹安排,有序参加证券公司举办的策略会,及时了解资本市场以及相关行业的最新动向,通过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形式的沟通,主动传播公司价值,为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了解公司创造条件。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及时维护公司官网、官微。2.保持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在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原则下,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的事项,指定专人及时回复或解答互动易平台有关问题。认真登记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3.开好业绩说明会。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报后,将及时举办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问答、电话会议或现场交流等方式,就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互动,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三)关注公司舆情、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1.关注公司舆情,并对市场传闻或不实信息及时进行核实、求证,采取措施避免不实信息扩大,必要时公开澄清。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及时汇报监管部门或进行披露。

2.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应立即自查

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发生危机时,公司应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危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规范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

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工作

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海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专业机构举办的业务培训,提升公司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系统学习,增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与投资者的沟通更规范、更有效。2024年,公司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继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治理水平,多渠道畅通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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