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126,548.63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444,368,170.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6,459,211.00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公司该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同时,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董事会认为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鉴于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和现金分红,2022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14,607,912.97元,公司通过提升经营业绩,加强子公司对母公司分红,2023年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6,459,211.00元。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具备合理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查意见;
2. 第九届董事会第71次会议决议;
3. 第九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