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作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高新”、“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对翰博高新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36,39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照忠先生、李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基于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新增向关联方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滁州坤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的关联交易额度合计2,800万元。本次新增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人民币39,1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对2024年度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已预计金额 | 本次新增预计金额 | 2024年1-3月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滁州坤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设备 | 市场价 | 1,000.00 | 1,000.00 | 39.80 | 769.29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LED颗粒等原材料及相关产品 | 市场价 | - | 1,800.00 | 543.33 | 5,669.51 |
合计 | 1,000.00 | 2,800.00 | 583.13 | 6,438.80 |
注1:滁州坤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苏州亿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相同,因此合并计算上年发生金额;
注2: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7月起不再为公司关联方,故2024年预计金额仅体现2024年1-6月的预计额度;
注3:2024年1-3月已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灿新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年3月7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社区广田路8号二栋一楼A号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线路板、五金制品、电子产品及其配件、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关联关系: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曾经控股子公司安徽鸿岸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其他股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6月转让所持全部安徽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自2024年7月起,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相关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二)滁州坤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浩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高教科创城无人系统智能制造示范区6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滁州坤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45%的股权,滁州坤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同时公司董事王照忠先生、李艳萍女士担任滁州坤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相关关联交易系正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基于自的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产生,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取得并查阅了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新增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保荐人对公司新增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伊术通 蒋益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