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和公司董事、副总裁杨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吴云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吴云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吴云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89,000股。吴云义先生辞职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杨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杨凡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杨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凡先生辞职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云义先生和杨凡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云义先生和杨凡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吴云义先生、杨凡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