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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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253号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飞沃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飞沃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飞沃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飞沃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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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飞沃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飞沃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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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和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4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50元,共计募集资金97,657.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992.3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8,665.1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514.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150.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85,150.61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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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B2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33,724.61
利息收入净额C2
284.5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33,724.6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
284.5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51,710.54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8,864.75差异[注]G=E-F42,845.79[注]差异系购买定期存款970.00万元、结构性存款15,000.00万元、大额存单28,029.16万元,并扣减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尚未置换资金1,132.08万元,以及公司通过与税务局绑定普通账户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相应印花税21.2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县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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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3682201001003623931,279.34
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东路支行
66120078801200001052798.61
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县支行
18546801040005417816.65
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8000000908860000043.99
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19080725292001645201,211.82购买厂房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86070211000000452185.99补充流动资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63995970142.14超募资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200000500248001215460902.18超募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4351718880130002611462,019.19超募资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183300000001551814.84超募资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319078984108882,024.17超募资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609380243406475.82超募资金合计8,864.7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485.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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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本公司置换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备注农业银行陬市支行185468010400054175,197.83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兴业银行常德分行36822010010036239313,784.13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中国银行桃源支行609380243406503.91预付发行费用浦发银行长沙支行661200788012000010522,000.00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
合计21,485.87
3.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置换情况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云信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云信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通过票据支付募集资金1,132.08万元,该部分资金尚未完成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对公司6月13日至30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追认。本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取得收益284.5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大额存单尚有43,970.00万元未到期。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970.00万元、结构性存款15,000.00万元、大额存单28,029.16万元(其中包括本金28,000.00万元,利息29.16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864.7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6.超募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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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5,150.61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29,439.82万元。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为29,567.51万元,其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568.35万元,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8,000.00万元、大额存单16,999.16万元。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等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在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未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除大额存单外,公司及时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6个月定期存款产品赎回处理,并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此事项进行追认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披露了相关公告。
后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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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5,710.7955,710.7933,724.6133,724.61--———
超募资金投向无合计-55,710.7955,710.7933,724.6133,724.6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公司募投项目“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0年立项规划建设周期,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募投项目立项计划建设周期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存在差异,使项目在资金投入上出现时间差,项目本身的客观条件和环境在此过程中发生一定变化,项目推进受到影响;
2.公司募投项目“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0年立项规划建设周期,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募投项目立项计划建设周期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存在差异,使项目在资金投入上出现时间差,项目本身的客观条件和环境在此过程中发生一定变化,项目推进受到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公司超募资金尚未指定用途,也未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为29,567.51万元,其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568.35万元,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8,000.00万元、大额存单16,999.16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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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485.8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377号)。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云信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云信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通过票据支付募集资金1,132.0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对公司2023年6月13日至30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追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募集资金账户用闲置资金购买定期存款970.00万元、结构性存款15,000.00万元、大额存单28,029.16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970.00万元、结构性存款15,000.00万元、大额存单28,029.16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864.7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23年6月,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1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及时对部分现金管理产品进行赎回,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
注:部分合计数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