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610,805,478.31元,合并报表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7,942,668.8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4,803,931.57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9,326,885.15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发生亏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自有生产项目建设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
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助于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和投资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