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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4-02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京会兴审字第00830012号)。

2、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4)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6)业务资质: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能力。

(7)历史沿革: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所。

(8)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10)人员信息:2023年末,北京兴华合伙人100人,注册会计师4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6人。

(11)业务信息:2023年度,北京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86,273.5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1,308.25万,证券业务收入4,236.42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审计收费总额2,488.00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曼,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3家。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思琪,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7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曼、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思琪、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罗曼、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思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审计机构的收费标

准,公司董事会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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