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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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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及履行程序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上年度(2022 年度)审计意见: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上市后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通过邀标方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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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华骐环保、劲旅环境、通源环境、中环环保等12家环保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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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炬,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近三年签署过黄山旅游(600054)、楚江新材(002171)、华骐环保(30092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毅,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东岳硅材(300821)、华骐环保(300929)、中鼎股份(000887)等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龙迅股份(68848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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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3年5月11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10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函》,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上市后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提议重新选聘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23年11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23年12月11日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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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10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函》,提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对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进行重新选聘。

(二)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采购组选聘会计事务所的招标方案及评标结果进行审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向董事会建议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3年12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下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审计工作小组成员围绕审计具体计划进行沟通,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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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4月16日至4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前,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保持了独立性,具备相关执业能力和业务素质,客观、公允、及时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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