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奕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181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12,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28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63,640,058.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3,639,941.1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0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性资金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披露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87,280,000.00 |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 | 42,378,332.08 |
募集资金余额 | 544,901,667.92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 |
其中: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 |
减:手续费支出 | 500.00 |
募集资金余额 | 544,901,167.9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余544,901,167.9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该余额包括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8,290,028.65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2,971,198.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3,639,441.1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公司已与相关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93140100100008946,用途为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2008021229200210350,用途为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755928662610008,用途为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相关协议内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544,901,167.92元,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惠州仲恺支行 | 393140100100008946 | 272,043,2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 | 2008021229200210350 | 139,999,5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 | 755928662610008 | 132,858,467.92 | |
合计 | 544,901,167.9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向招商银行惠州金山湖支行提用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509.87万元,放款账号为755928662610216,在执行该笔放款操作时,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失误,误将此贷款资金发放至招商银行惠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755928662610008,并由系统自动完成对外受托支付。招商银行惠州分行已向公司出具致歉信,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和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该事项未对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268号),发表意见为“辰奕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辰奕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辰奕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2,363.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 否 | 33,560.22 | 33,560.22 | - | - | - | 2024年3月 | - | -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474.19 | 5,474.19 | - | - | - | 2024年6月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034.41 | 39,034.41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指定用途 | 不适用 | 13,329.58 | 13,329.58 | - | - | -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13,329.58 | 13,329.58 | - | - | -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合计 | 52,363.99 | 52,363.99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48.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72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363.9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3,329.5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1,812.91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829.00万元,置换资金总额22,641.91万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4年1月1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07号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计划继续用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金山湖支行提用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509.87万元,放款账号为755928662610216,在执行该放款操作时,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失误,误将此贷款资金发放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755928662610008,并由系统自动完成对外受托支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已向公司出具致歉信,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和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该事项未对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尹 涵 陈 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