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广东辰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02月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同意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报出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确认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2年04月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利润不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2023年10 | 第三届监事会第 |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月13日 | 五次会议 | 2、《关于同意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报出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 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财务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定期报告的程序合法合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互利互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动各项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认真履职。
监事会将继续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将继续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监事会将持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参与相关培训,提高监督管理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