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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二〇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1、加强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股东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勤勉尽职,通过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沟通交流及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方式,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加强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召开监事会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

监事姓名职务本报告期应参加监事会次数现场出席监事会 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监事会次数委托出席监事会次数缺席监事会次数
王利力监事会主席51400
董晶股东监事52300
侯悦股东监事51400
邹桃军职工代表监事51400
何东职工代表监事53200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九届七次监事会2023.4.201、审议《二〇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〇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二〇二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二〇二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之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九届八次监事会2023.4.25审议《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
3九届九次监事会2023.5.15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4九届十次监事会2023.8.28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九届十一次监事会2023.10.26审议《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

3、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体成员立足本职岗位,日常履职过程中不断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项专题培训,强化理论知识,增强合规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

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不存在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面、审慎地检查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是因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市场化的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担保,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5、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本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保证了本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2项制度,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6、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之减值测试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相关约定,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标的资产利润补偿期为2019、2021、2022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利润补偿期已届满,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之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4930号)。

根据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业绩承诺期满对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评估报告》(君瑞评报字【2023】第002号)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之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4930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末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值为489,900,000.00元,相比重组时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1,186,139,900.00元,已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696,239,900.00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测试结论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7、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鉴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需对公司进行补偿,公司以1元人民币的总对价对应补偿股份107,489,785股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监事会认为,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合理措施,内部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8、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公告文件111份,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有力作用。

1、切实履行监督职能。2024年,监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监事会将继续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运

行情况。

3、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监管法规、政策动态等,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及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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