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旺 已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慎重审议了各项议案,勤勉、忠实、诚信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召开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召开次数 | 出席次数 |
5 | 4 | 1 | 0 | 0 | 3 | 3 |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本年度内,董事会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各委员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各委员勤勉履职,对公司董事、高管2023年度薪酬进行了专题研究与审核,并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委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及专业能力等,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管理、审计等事项,通过对内指导、对外监督的方式,对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管理,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提升业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法人治理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情况等,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同时,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本人年内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与学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自我规范,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
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并交换意见。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黄兴旺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