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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智慧农业股票代码00081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晋
办公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
传真0515-88881816
电话0515-88881908
电子信箱zhny@dongyi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成为动力及终端设备综合服务商,多品种金属精矿供应商及智慧农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如下:

1. 动力及终端设备

公司主要从事动力及终端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可分为动力、终端设备,以及零部件等大类。动力产品主要包括单多缸柴油机、汽油单机动力等;终端设备主要包括发电机组、水泵、高压清洗机等。上述业务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开展产品研发,接单后按约定生产并交付;在OEM或ODM模式下则由公司为客户提供代工或从产品开发设计到生产的全流程服务。

2. 有色金属矿采选

(1)主要业务

1)采矿:公司在西藏自治区内拥有矿山资源,进行锌、铜等有色金属的原矿开采工作。2)选矿:利用先进的浮选技术对开采出的原矿进行精选处理,产出高品质的锌精粉、铜精粉。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锌精粉:经过选矿后的锌精粉,主要用于冶金行业,作为冶炼精炼锌的基础原料,最终用于制造各种锌合金、镀锌板、电池材料等工业产品。2)铜精粉:同样经过选矿得到的高品位铜精粉,主要用于铜冶炼厂,生产电解铜、铜材以及电线电缆、电器设备、建筑装饰等行业所需的各种铜制品。3)原矿石:直接从矿山开采出来的未经加工的矿石,也可以对外销售给其他有加工能力的企业或经销商。

(3)经营模式

1)资源勘探与开发:公司通过专业的地质勘查团队寻找和评估矿产资源,并取得相应的采矿权进行开发和采掘。

2)生产加工:运用现代化技术和设备进行高效、环保的矿石采选作业,提升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品质量。

3)市场销售:将生产的精矿产品通过招标定价定量销售模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确保产品的稳定销售和盈利。

3. 智慧农业

公司通过上农易开展智慧农业领域相关软硬件技术研发及应用解决方案,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对农业大数据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国家战略,提高数据资源价值创造能力。在农业科技服务平台项目、崖州湾实验室南繁用地共享平台、长宁社区综合服务屏项目、花卉工厂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青扁豆周年智能化生产技术开发与集成项目等方面进行了相关应用研发推进及落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3,425,719,665.563,423,352,741.053,430,685,039.54-0.14%3,885,245,413.363,888,093,44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01,144,623.842,149,666,698.922,149,474,152.16-2.25%2,164,780,126.982,164,712,414.18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300,009,657.011,214,938,607.021,214,938,607.027.00%2,282,058,578.862,282,058,578.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96,920.20-25,675,921.10-25,800,755.06-46,175,103.2946,175,103.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810,231.96-40,454,272.32-40,579,106.28-6,818,963.076,818,963.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90,085.63-238,807,251.26-238,807,251.26-175,579,198.73175,579,198.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65-0.0179-0.0180-0.03240.03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64-0.0178-0.0179-0.03230.03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5%-1.17%-1.20%减少1.95个百分比2.17%2.1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67,873,988.82445,390,107.55391,330,679.97195,414,88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61,473.683,744,274.065,106,924.38-80,709,59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056.142,701,829.602,495,163.40-101,203,281.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608,516.5081,224.0777,678,653.9029,338,724.1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6,47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3,75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江动集团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55%369,704,7000冻结369,704,700
质押369,700,000
郭志伟境内自然人1.50%21,754,8010不适用0
刘德胜境内自然人0.72%10,475,2000不适用0
徐开东境内自然人0.53%7,613,6000不适用0
向志鹏境内自然人0.35%5,000,0003,750,00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32%4,577,1550不适用0
陈伟贤境内自然人0.31%4,509,2110不适用0
武震鸣境内自然人0.20%2,876,9000不适用0
赵敏境内自然人0.19%2,791,1000不适用0
刘英峰境内自然人0.17%2,522,7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或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郭志伟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20,451,801股,普通账户持有数量1,303,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1,754,801股;
说明(如有)刘德胜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2,002,100股,普通账户持有数量8,473,100股,实际合计持有10,475,200股; 徐开东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5,458,600股,普通账户持有数量2,155,000股,实际合计持有7,613,600股; 陈伟贤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3,708,800股,普通账户持有数量800,411股,实际合计持有4,509,211股; 武震鸣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1,420,000股,普通账户持有数量1,456,900股,实际合计持有2,876,900股; 赵敏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2,716,500股,普通账户持有数量74,600股,实际合计持有2,791,100股; 刘英峰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2,522,700股,普通账户持有数量0股,实际合计持有2,522,700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截止报告期末,中凯矿业所属的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色错铜矿采矿许可证、西藏那曲班戈县日阿铜多金属矿详查勘查许可证、西藏那曲班戈县拉青东铜矿详查勘查许可证、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得中铅锌矿普查勘查许可证、西藏那曲那曲县刻不底铅锌矿普查勘查许可证、西藏那曲班戈县夹穷西铅铜矿普查勘查许可证已到期。中凯矿业均已按规定向西藏自然资源厅提交上述矿业权的延续申请,西藏自然资源厅已接收中凯矿业报送的矿业权延续登记申请资料。2024年2月18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意见(试行)》(藏政办发[2024]6号), 对探采矿权登记管理作出明确。 目前,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目前正在对全区矿业权进行梳理整顿,预计矿业权整改工作完成后将严格按照(藏政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执行,并有序恢复矿业权延续发证工作。前述矿业权的延续登记工作目前未对中凯矿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矿业权延续登记的办理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跟进矿权延续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国家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颁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的规定,中凯矿业已开采矿山需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中凯矿业已向西藏自然资源厅出具《承诺书》,承诺待国家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明确相关规定后,根据规定缴纳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目前中凯矿业尚未收到相关征收通知。鉴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规定已比较明确,报告期内中凯矿业根据文件规定对以前年度及2023年度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测算及计提,调整中凯矿业2023年度成本2,892.58万元。

3、江动智造的客户江苏泰之星减速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之星”)于2023年12月因合作纠纷向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江动智造赔偿其2,700万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泰之星于2024年1月2日向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提出保全和网络查控申请,要求冻结江动智造银行存款人民币2,7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目前江动智造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冻结,截止2024年3月底银行账户内共计被冻结人民币541.06万元、美元61.92万元。截至公告日,该诉讼及资产冻结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就泰之星诉江动智造的案件公司亦未计提预计负债。

2024年1月,江动智造亦针对泰之星未履行销售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偿付货款及相关违约赔款合计858.73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同时,江动智造向法院申请冻结泰之星及其关联方银行存款795万元或查封、扣押等值的资产。公司将关注两项诉讼的进展情况,以及可能对公司带来的影响。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向志鹏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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